协议
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协议
管辖是我国三大
管辖之一,也是司法实践中人最常用的
管辖,对此我国法律是做了明确的规定的。那么您知道协议
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吗?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阅读。一、协议
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二、协议
管辖的条件是怎样的协议
管辖,又称合意
管辖或者约定
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
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
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可见,协议
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
管辖的案件,只限于
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
合同案件。(2)当事人协议选择
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
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
合同签订地是指
合同双方在书面
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3)必须以书面
合同的形式选择
管辖,包括书面
合同中的协议
管辖条款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
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5)协议
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
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我们在上文中整理了协议
管辖的法律规定,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不过我们要注意,协议
管辖如果违背了专属
管辖,则可能会是无效的。如果你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