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
离婚的时候,需要在
离婚登记时提交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表明夫妻同意
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出了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些夫妻
离婚后,可能把
离婚协议书丢失了。那么,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在夫妻办理协议
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
离婚协议书,该
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
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
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
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
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
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另外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
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
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
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
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
二、
离婚协议签字后能反悔吗
当夫妻选择协议
离婚,
离婚协议就成了
离婚登记必须的重要法律文件。很多夫妻在
离婚协议书上签下自己名字的同时,以为自己就此和对方解除了婚姻关系,协议自此生效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其实,签好
离婚协议只是协议
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都同意
离婚了,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做了明确的约定。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婚和
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虽然
离婚夫妻签署了
离婚协议,但如果没有经过
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协议书就是没有生效的。签好
离婚协议后,如果一方反悔,另外一方到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是不会按
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来进行财产分割。但
离婚协议书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辅助证明一方在婚内的过错行为。如果一方确实有过错,对方可以在
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损害赔偿,多分得财产。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了吧。当事人只要拿着
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
离婚档案,然后就能补办自己的
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