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和
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
合同无效是指
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同有效的条件,
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
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
合同。 二、对于无效
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
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
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
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三、无效
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
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
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四、在法律后果上,
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
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