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刑事
拘留,在
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2、如果是行政
拘留,行政
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
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
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
拘留人在
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
拘留人应当遵守
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
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
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
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
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第二十七条被
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
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
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
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
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被
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
拘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