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在处理相关纠纷中比较重要的一步,根据鉴定结果可以判定该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同时也为解决纠纷提供了依据。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是有自己的原则的,究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及时的原则;在实体规则上,必须坚持科学性的原则。
  
  (一)鉴定法制原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设置、建立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专家库及专家库人员的条件、参加工作专家的方法、专家鉴定组人员的专业组成原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回避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的收集与提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写明的主要内容、鉴定费支付办法等都必须符合上述行政法规与规章的要求。医学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违反上述法定程序规则,都将导致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无效。
  
  (二)鉴定公开原则
  
  鉴定公开原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的鉴定材料与资料应对双方当事人公开,当事人当事人知晓案件全部证据和有关资料的权利。
  
  2、医学会与专家鉴定组的有关鉴定活动应向双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当事人双方及代理人均可出席,社会公众可以旁听,媒体可以报道。涉及信人隐私、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除外。
  
  3、鉴定所依据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向双方当事人公开。
  
  4、医学会和专家鉴定组收集、保存的与鉴定有关的证据材料,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以外,应允许双方当事人查阅、复制。
  
  5、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收费标准应予向双方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鉴定程序公开,接受大众的监督,可以说这是对医疗鉴定最好的制约机制。没有公开性,其他一切制约都是苍白无力的。
  
  (三)鉴定公正原则
  
  鉴定公正原则包括下列内容:
  
  1、医学会和专家鉴定组办事公道,不徇私情。
  
  2、须平等对待医患难与共双方,做到不偏不倚。双方都享有获知对方理由的权利、提出证据的权利、进行质证和辩论的权利,医学会和专家鉴定组应提供平等的机会让双方当事人行使上述权利。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任何人不能在自己的案件中充当法官,也没有资格裁决他可能会偏袒一方的案件。因此,专家鉴定组成员不能参加鉴定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医疗纠纷
  
  4、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专家鉴定组在鉴定过程中,须听取、审查医患双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为辨别真伪,应当允许双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提供资料等证据,当事人向专家鉴定组的陈述、申辩、病程记录、住院志等病历资料和专家鉴定组据以作出鉴定结论的其他材料以及鉴定结论及其理由,双方都有权查阅和获得复印件。
  
  5、医学会与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不得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另一方当事人申辩意见的情况下做出对其不利的鉴定结论。
  
  (四)鉴定及时原则
  
  及时原则对于处理医患纠纷尤为必要。一方面,有关病情的证据比如尸体难以长期保存,容易灭失。及时鉴定有利于全面、客观、真实收集证据;另一方面,医患难与共纠纷久拖不决,不利于保护患者的合法利益,也不利于维持医疗机构正常、有序的工作秩序,及时原则要求鉴定程序规则规定合理的期限,并给双方以及时、合理的通知。
  
  (五)鉴定科学原则
  
  鉴定科学原则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是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解释、评断进而作出推断,而不能根据日常经验进行鉴定。
  
  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确定好鉴定机构,否则对当事人来讲可能不利。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

·律师如何为医疗机构担当好法律顾问
      律师如何为医疗机构担当好法律顾问一、提高医生的法律意识,掌握医疗事故的特点,减少医疗纠纷。掌握医疗事故的特点,减少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更多地体现为医疗事故争议或医疗侵权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患者一方是否存在人身损害后果以及该后果与医疗行为是否构......


·如何办理保外就医,有什么程序
      保外就医设置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人权,基于人道主义精神而设置。在司法实践中,监狱机关对罪犯保外就医是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之一。司法实践中,对于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的,如何办理保外就医?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办理保外就医(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


·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一、管辖法院的选择要起诉医院,首先就要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法院管辖问题。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都在区、县层级的基层法院,除非把诉讼标的刻意提高到上千万,才可能到中级法院立案,但这样做得不偿失,因为法院非但判不了这么多......


·发生医疗纠纷患方怎么调解
      发生医疗纠纷患方怎么调解一、医患双方和解的概念和解,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自行调解。医患双方的和解,是指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无论这种纠纷的性质和内容如何,也无论这种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关于双方争议的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就此解决纠纷的过程......


·工程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的流程是什么?
      工程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工程招标的流程是什么?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解答。一、工程招标的流程1、评标。评标应当根......


·物业维权保护合法权益
      物业代交钥匙不签订合同不给  业主:我们明年就要收房了,业主本身买的是开发商的房。可交房时,交钥匙却由开发商请的物业公司负责,业主不签合同不交物业费就不能拿钥匙。这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在购房阶段,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在此时签订的合同......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分解的罪名,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那在实际案件中,我们该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呢?我国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针对以上内容,下面将为您展现详细阐述,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一、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认定寻衅......


·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起诉书怎么写?
      抚养费是子女在生活上所需的费用,是必须做到的法律义务。要注意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规定中指出,不是子女所有花销都必须父母承担,年满十八岁的子女也没有资格向父母索要抚养费。无论父母有无支付抚养费,子女在其年老后都必须进行赡养,抚养和赡养都是法律规定的,它们之间没有关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打报警电话找交通警察来处理。交警到达会依据现场情况、您的陈述、摄像头录像等确定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责任有全部责任同等责任等,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为您解答。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


·买房首付是怎么算的
      买房首付是怎么算的1、首套新房首付算法有规定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首付款至少是100万乘30%=30万元。2、买房首付是怎么算的,依据贷款额度算首付虽然有规定,只要拿总房价的3......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国家在进行一些工程建设的时候,如大面积种植水稻。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开发,那么就需要对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那么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部分?......


·抢夺罪会被判多少年 怎么处罚抢劫罪
      法律虽然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的处罚情况,但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其中,一些人为了能够不劳而获得财产,而去抢夺他人的合法财产,犯下抢夺罪。根据法律的规定,犯抢夺罪会被判多少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抢夺罪会被判多少年《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是否属于遗产,能否用于偿还死者生前债务!
      案情简介:余某生前欠邢某20万元债务,邢某一值索要未果,余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获得赔偿款40万元,......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为您处理各类民商合同法律纠纷案件,担任公司企业合同律师顾问。常年代......



·申请破产的费用怎么计算?
      申请破产的费用怎么计算?一、申请破产需要哪些材料?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一)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破产......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三审查,是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立案材料进行调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立案决定的行为。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27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举报中心移交举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


·现役军人能不能离婚,军人可以离婚吗
      现役军人承担着保家卫国的神圣使命,军人家庭生活的幸福和稳定对军人履行职责有着重要影响。现役军人这种特殊的身份,导致了现役军人离婚问题的特殊性。那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现役军人能不能离婚,也就是说军人可以离婚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張律師,你好,本人之家母(於澳門出生,持澳門居民身份證)於1
·工作多年企业都未交社保,一直自己交,我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在工地受伤,你好我想问下我是在工地上班的时候受伤了好了后留下疤现在我想去掉可以找
·笔录可以复印吗,派出所给我父亲做笔录
·您看这个官司怎么打?有没有希望赢呢?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婚姻财产与刑事案件,我父亲因与后母现在在办理离婚
·军人残疾证具体可免福利单位哪些税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張律師,你好,本人之家母(於澳門出生,持澳門居民身份證)於1
·工作多年企业都未交社保,一直自己交,我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在工地受伤,你好我想问下我是在工地上班的时候受伤了好了后留下疤现在我想去掉可以找
·笔录可以复印吗,派出所给我父亲做笔录
·您看这个官司怎么打?有没有希望赢呢?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婚姻财产与刑事案件,我父亲因与后母现在在办理离婚
·军人残疾证具体可免福利单位哪些税

热门城市

·梧州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菏泽律师
·新余律师
·东城区律师
·七台河律师
·威海律师
·宜昌律师
·上海律师
·石河子律师
·滨海新区律师
·滁州律师
·吕梁律师
·秀山县律师
·黄石律师
·蓟州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