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收养人一次在中国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被收养人是双胞胎或生活在同一福利机构的兄弟姐妹除外)。
在华已经收养了一名子女的外国收养人如果还想再收养中国儿童,原则上应在第一次收养一年后,再提出收养申请并重新提交证明材料。
推荐律师
·我和老婆离婚一年多才发现离婚时她已经怀了别人的孩子可以起诉吗·移民文件的公证,投资移民要求对公司的文件进行公证·婚姻登记,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她想结婚但是父母不同意不把户口本给她她只有身份证据·我们该怎么办?,因房屋拆迁问题·离婚后,孩子经常要找爸爸,而前夫拒不探视,这样对孩子的心理很·请问子女不赡养父母,咋办?如果起诉的话需要什么东西和流程·关羽学校毕业的问题,您好·银行工作人员说收到的转帐支票没钱
热门城市
·南开区律师·大兴安岭律师·河源律师·益阳律师·新乡律师·渝中区律师·呼伦贝尔律师·徐州律师·绵阳律师·保定律师·武清区律师·惠州律师·许昌律师·盘锦律师·济源律师·中山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