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
合同是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
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
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
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
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
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
合同,为效力待定的
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
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二、效力待定
合同的主要特性有哪些?1. 效力待定
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
合同,也不同于无效
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
合同;2. 效力待定
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3. 效力待定
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
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4. 效力待定
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待定的
合同主体与一般
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
合同的人称为相对人(即第三人),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他是善意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签订的
合同;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人第三人所签订的
合同;无权为处分行为的对方是效力待定
合同中的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
合同的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意或承认,在被代理人追认或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
合同有效。综合上面所说的,效力待定的
合同就是属于还没有正式生效的
合同,对于此
合同还不能进入到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一般需要构成了生效条件之后才能确定此
合同是否成立,所以,在签订
合同的时候就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这样的
合同才能算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