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因此,敲诈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额为2000元-5000元以上。

二、敲诈勒索罪要判多久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手段、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三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满一万五千元不满二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一年内敲诈勒索作案三次以上;

(2)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犯罪数额每增加三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上述“其他严重情节”三种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险方法制造事端,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私勒索他人财物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种手段,可以再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对于敲诈勒索罪的量刑由于犯罪情节不同,犯罪地点不同,量刑标准也是不同的。被刑事拘留的如果敲诈勒索罪情节轻微也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建议当事人可以就具体情况咨询网站刑事方面的专业律师。

...

·关于敲诈勒索罪未遂立案标准是什么
      关于敲诈勒索罪未遂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关于敲诈勒索罪未遂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2023年最新刑事轻伤鉴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认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从我国有关现行刑事司法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与金融......


·未成年罪犯如何适用缓刑
      缓刑并不是刑罚种类的一种,从一定的角度来讲,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宽大处理的表现。不过,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就未成年罪犯来讲,对未成年罪犯如何适用缓刑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罪犯如何适用缓刑关于未成年罪犯如何适用缓刑,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要是公民涉嫌构成职务犯罪的话,此时在满足《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则也是可能被宣告缓刑的。但就职务犯罪来看,我国规定了一些不能缓刑的情形,那到底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一、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民事纠纷打架轻伤怎么判刑与赔偿
      一、民事纠纷打架轻伤怎么判刑与赔偿其实如果只是轻伤,双方协商一下就好,没有必要闹到法庭上。伤势严不严重还是要一医院的检验结果为标准的,如果形式较为恶劣可以参考一下条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会依据法定刑,再综合考虑是否有自首、立功、是否初......


·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在一些建设施工项目开始施工之前,会向社会发出投标公告,由各个公司参与投标,投标成功就可以取得这个项目的施工合同了。那在投标过程中会有哪些注意事项、它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将为您提供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到......


·开发商的资质可以怎么审查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了,现在有很多开发商在资质不全的情况下就进行商品房的销售,若购买到这样的商品房,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就需要在实际购房的时候仔细查看开发商的资质。究竟这个资质是怎么审查的?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


·什么是劳动教养制度
      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以下简称劳教)是根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对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进行强制性教育矫治的法律措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上存在这......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大多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不违反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金华市律师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法律服务
      金华市律师在分析、总结金华市农村法律顾问在主动参与方案制订、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纠纷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的基础上,服务基层,发挥更好的作用,为美丽金华、和谐金华作出贡献。一、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要把提......


·买卖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买卖双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12年4月20日在博野县某村路段,被告人陈某酒后驾驶报废三轮车将行人宋某某和步某某撞伤,造成宋某某死亡,步某某重伤,六级半伤残的后果。经查,陈某某驾驶的报废三轮车登记车主为李某某。交通部门认定陈某负此次......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案、毒品案、经济案、贪污贿赂案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谈“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人们......



·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
      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一、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


·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时如何对犯罪人员进行处罚?
      电视上经常能看到关于各种犯罪案件的报道,而警方一旦抓获犯罪人员,法院就会对其进行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令其缴纳罚金。像是其中侵犯个人信息罪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而警方在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时如何对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下。一、......


·医疗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医疗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过了约定的过户时
·您好陈律师征收养猪合作社有营业执照动物疫苗证件接到自然资
·我在北京一家宾馆,被一个醉酒男子胳膊上扎了一x,然后我报案警察已经拘捕他,我在医院住院花费1万多元,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拒绝理赔
·孩子的探视权利
·我去年租了一个门面做生意,签的一年合同是有保底协议的,现在不退钱
·王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爸爸给人家打了,我回来打我爸的人
·我是当事人家属事故认定后两方都有责任我该怎么办
·养子怎么改姓跟母亲姓,但赡养义务一直担负,是个很孝顺的
·到公证处公正一下可以吗?
·国企离休工人 去世之后 是否应该得到安葬费 急求帮助
·关于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


推荐律师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二手房买卖,过了约定的过户时
·您好陈律师征收养猪合作社有营业执照动物疫苗证件接到自然资
·我在北京一家宾馆,被一个醉酒男子胳膊上扎了一x,然后我报案警察已经拘捕他,我在医院住院花费1万多元,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拒绝理赔
·孩子的探视权利
·我去年租了一个门面做生意,签的一年合同是有保底协议的,现在不退钱
·王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爸爸给人家打了,我回来打我爸的人
·我是当事人家属事故认定后两方都有责任我该怎么办
·养子怎么改姓跟母亲姓,但赡养义务一直担负,是个很孝顺的
·到公证处公正一下可以吗?
·国企离休工人 去世之后 是否应该得到安葬费 急求帮助
·关于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

热门城市

·曲靖律师
·
鸡西律师
·
彭水县律师
·
巫溪县律师
·
怒江律师
·
鞍山律师
·
儋州律师
·
楚雄律师
·
宿迁律师
·
成都律师
·
荣昌区律师
·
江苏律师
·
三亚律师
·
永州律师
·
黄南律师
·
铁岭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