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申诉管辖是怎么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刑事案件中,会出现当事人不服检察院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和法院的判决提起申诉现象,这时候检察院是可以提起申诉的。刑事申诉和人们的生活联系还是比较密切,但很多人不了解。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刑事申诉管辖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部门管辖

(一)公诉部门管辖。《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6条规定:“起诉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具体实践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从核准生效后到实际执行前尚有7天时间,在核准生效后和实际执行前提出的申诉,由公诉部门管辖;而实际执行后的申诉则由控申部门管辖。不服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或裁定的申诉,在核准前提出的应由公诉部门管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或裁定一经核准,则立即生效并应立即执行,核准后不服提出的申诉则应由控申部门管辖。

(二)监所部门管辖。《关于办理服刑人员刑事申诉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范了监所部门在监管场所接到服刑人员申诉的办理方式。即监所部门接到服刑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的刑事申诉后,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对于经审查申诉理由不成立,原审判决或者裁定正确的,应当将审查结果答复申诉人,并做好息诉工作;对于经审查,认为原判决或者裁定有错误可能,需要检察院立案复查的,应当移送作出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控申部门办理。

(三)控申部门管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和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均由控申部门管辖。具体为:

1、不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刑事诉讼法》修改前检察院作出的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

5、不服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6、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7、不服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

二、部门管辖之特殊规定及不服不立案的管辖问题

(一)部门管辖之特殊规定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规定》第32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可能,可以交主管业务部门立案复查。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对同级法院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可能,应当交审查起诉部门复查。因为在这类案件中没有申诉人,所以,这类案件不属于刑事申诉案件,不应当由控申部门管辖。如果检察长是从申诉人的申诉中发现的错案,则应当由控申部门复查。当然,若此类案件作为交办案件,部门管辖的确定应按照检察长批示精神来办理。

(二)不服不立案案件的管辖问题

对于不服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案件,应当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同时,高检院刑事申诉厅对此还提出具体意见:

1、不立案,表明案件不进入诉讼程序,没有进入诉讼程序就不存在诉讼终结问题,不属于控申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对不立案决定作出的复议决定,不属于“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控告人对不立案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故此类案件应适用复议程序,不能适用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

2、对下级检察院已经按照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办理并发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的不服不立案案件,控告人仍不服的,上级检察院应指出下级检察院适用程序上的错误,不能按照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再行复查。

三、级别管辖

(一)一般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8、9、10、11条对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的级别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特殊规定

1、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级别管辖之特殊规定

(1)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原则上先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院审查处理。对越级申诉的,上级检察院应将申诉材料交有管辖权的下级检察院办理。

(2)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7日内提出申诉的要由上一级检察院管辖。如果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均在7日内同时提出申诉,应由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检察院直接管辖,进入复查程序。若被害人7日内申诉,公安机关同时提出复议的,先由同一级检察院复议,上一级检察院等一等,然后再立案复查。

(3)不服下一级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上级检察院应予受理。只有在必要时,上级检察院才可以将自己管辖的申诉案件交下级检察院复查,或直接复查下级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

2、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申诉案件级别谷管辖之特殊规定

(1)2003年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专项清理工作,加大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第3条规定: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一般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受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检察院可以交该检察院受理;如果属于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或已经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办理后仍然坚持申诉的,上级检察院应当直接受理。即各级检察院控申部门不不服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管辖范围主要是不服同级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2)当事人对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诉,由原作出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管辖。人民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不属于刑事判决或裁定,不能改变原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审级。

需要了解的知识非常多,不仅要了解部门管辖还要理解级别管辖,所以,当事人在处理这样的事情,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他们的帮助是很有作用的。

...

·怎样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
      任何一个犯罪里面的犯罪形态里面都是区分为了三种的,包括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相比之下,如果是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的话,那么处罚并不会那么重。而实践中,很多人其实也分不清楚受贿罪既遂与未遂,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怎样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吧。一、怎样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


·罪犯服刑多久能减刑
      不少罪犯在实际服刑期间其实都还是想为自己争取点什么,看最后能不能减轻一些刑罚,此时其实就可以看自身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等条件。那通常来说,罪犯服刑多久能减刑呢?详细内容,我们马上为你解答。一、罪犯服刑多久能减刑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


·涉嫌开设赌场罪拘留多久
      对于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嫌疑人、被告人来讲,在案件侦查、起诉期间,一般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刑事拘留。那涉嫌开设赌场罪拘留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涉嫌开设赌场罪拘留多久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


·构成强奸罪会判死刑吗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也是最严厉的刑罚处罚。我国并没有废除死刑。在非常恶劣的犯罪中,对犯罪分子是会判处死刑的。就强奸罪来讲,公民如果构成强奸罪会判死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构成强奸罪会判死刑吗对于强奸罪的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一般情形,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


·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侵犯或者损害被害人身体的行为。被害人可以是一个健康人,也可以是一个本身有疾病的人。而成立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我国法关于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呢?一、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这里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是指损......


·端午节上班工资加班算法
      端午节上班工资加班算法1、2017年端午节放假时间2017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30日(星期二,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5月28日(星期日)公休5月2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5月29日(星期一)5月31日(星期三)照常上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我国法律援助形式有那些
      我国法律援助形式有那些(一)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5、公证证明;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二、法律援助的范围:(一)根据《中华......


·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是这样的
      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是这样的在您的现实生活之中实际上是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被侵害而会签订了很多的合同的,但是在双方的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给写清楚,不然这是很容引起纠纷的,在引起纠纷的时候,合同中约定的违......


·配偶出轨该怎么离婚.有婚外情如何离婚
      男女一旦缔结了婚姻关系的,那么就对对方负有忠贞的义务。若是在婚姻关系内,一方有婚外情行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配偶出轨了。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多半是想要离婚的,那此时该如何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配偶出轨该怎么离婚配偶出轨,......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通知:不再接受在押人员家属送(寄)任何物品
      通知各在押人员家属:为确保监所安全,从源头上杜绝危险品、违禁品流入监室,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近日,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将实行被监管人员“零携带”入所工作:即看守所将统一根据在押人员生活需要向新收押在押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服装和生活必需品......


·镇江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多少钱?如何取保候审?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须知  1、律师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委托的律师;人民法院指定的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2、会见时必须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会见涉密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还应出具侦查机关的批准文书......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投资入股与集资的区别有哪些
      投资入股与集资的区别有哪些一、怎样区分投资入股与集资呢?1、投资入股:公司的法律形式为责任有限公司,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2、集资:是融通资金的......


·私募基金的运作流程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的运作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经济等各个方面有了很大发展的前提下,人们也更加关注投资形式,而私募基金就是其中一种。国家的相关法律也对私募基金做了相关规定,这样更加能够维护经济秩序。注册需要有一定的运作流程,那么私募基金的运作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理解“债务人先诉债权人后诉”?
      如何理解“债务人先诉债权人后诉”?一、什么是债权与债务?什么是债权人与债务人?1、债券与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刑事申诉管辖是怎么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就是说我跟我男朋友一起谈恋*嘛,然后呢,我们两个是在工作认识
·我是河北的,我卖给东莞石排镇客户一批货,客户当时签收了,后来
·请问葛律师你老家哪里的?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去年十月份底开庭,到今年的几月可以起诉第二
·一个人用另外一个人的身份证坐牢,现以出狱,另外一个人该怎么san
·劳动工伤仲裁后起诉,判决不公正,请求帮助
·你好,我想咨询朋友和别人打架,我有过去看了,
·老板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办?我们是没有劳动合同的。我该怎么操作
·专业律师,你好。有熟人这种情况:她是预产期是8月底的准备生第
·上月的普通发票下月冲红后,还需要到税务机关申报
·火灾属于哪一类法律呀,看是什么类型的火灾
·私房过户需要手续费,那如果不过户是卖房子呢,比如这个房子0万,我爸卖给万我要交多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就是说我跟我男朋友一起谈恋*嘛,然后呢,我们两个是在工作认识
·我是河北的,我卖给东莞石排镇客户一批货,客户当时签收了,后来
·请问葛律师你老家哪里的?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去年十月份底开庭,到今年的几月可以起诉第二
·一个人用另外一个人的身份证坐牢,现以出狱,另外一个人该怎么san
·劳动工伤仲裁后起诉,判决不公正,请求帮助
·你好,我想咨询朋友和别人打架,我有过去看了,
·老板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办?我们是没有劳动合同的。我该怎么操作
·专业律师,你好。有熟人这种情况:她是预产期是8月底的准备生第
·上月的普通发票下月冲红后,还需要到税务机关申报
·火灾属于哪一类法律呀,看是什么类型的火灾
·私房过户需要手续费,那如果不过户是卖房子呢,比如这个房子0万,我爸卖给万我要交多

热门城市

·梁平区律师
·
淄博律师
·
厦门律师
·
忠县律师
·
陇南律师
·
襄阳律师
·
涪陵区律师
·
胡杨河律师
·
非洲律师
·
咸阳律师
·
中南美律师
·
萍乡律师
·
合川区律师
·
香港律师
·
鹤壁律师
·
香港岛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