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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子于2013年12月7日在沪宁高速南京段因大雾发生交通事故我车辆全责。我车辆保险齐全,但是现在问题是修理厂维修费用报价十二万但提供不出配件的原厂发票,保险公司只能...
·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工会福利待遇吗?学校领导通知特岗没有入工会的权利,也不享受工会福利待遇,这合理吗
·因为有事去大队来。双方打了起来。双方都有伤。我也有伤我写了公安局让我写了保证书。现在又要调查说把我关进去请问能判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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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假的保健品请问怎么
·用学校局域网架设私服供大家娱乐是否犯法?
·向法院提交诉讼的申请书怎么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2)最佳答san孙喜春律asan
·我是一个货车司机,对方货主不付运费和押车费用,我要起诉他,但我只有他的电话和姓名,没有他的住址,怎样才能查到他的家庭住址
·本事件是房子买卖的事,孩子把老的给他准备的婚房,低价卖了。老人想要回。买家想诈我一笔钱,我想用法律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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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的钱我结留在法院里现在2个月了也没有拿到钱我要找律师帮我要来
·自己家里盖房子,被邻居给推了,我把给我推房子的人推了一下推到了,然后他们家三口都上来打我,后来就打了起来,他方说有一个胳膊骨折了,我该怎么处理
·朱律师你好,怎么没看到你电话啊。你能加我电话微信吗?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没能力执行法院罚金,还有别的办法解除吗
·被拘留十日家属能看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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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能查对方是否结婚
·请问一下工伤没钱给怎么
·你好!我在他她专柜买的鞋子换一双是坏的,然后又换一双也是坏的,来回跑了好几次,难道只能退,没有补尝吗?我现在要求赔偿。该怎么
·异地要钱怎么上诉我在外块呢有欠条
·张律师你好,现在去找你方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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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悠好:我因婚姻感情不合办理离婚他的户口是前门西大亍,可他家现住永外大亍天天家园那我填写地址应写那里婚后就没去过前门西大亍我不知详细地址他又不告诉我该怎么办?谢谢!....
·楼上漏水到楼下,楼上业主不配合
·上海期货公司涉嫌诈骗,刑拘37天,刚被批捕。进公司不到半年,任职监事两个月。目前案情一无所知,监事会担责吗?如果请洪流律师本人当辩护律师,收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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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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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律师请问一下,我家遇到房屋拆迁问题,,能不能咨询您一下
·你好,被人打伤,要求赔偿误工费是不是要开工作证明,但受害人不是在正规公司上班,工作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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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
    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是有条件的,虽然债务的转移和偿还完毕会使债权债务解除,但是还是要更清楚了解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才会更好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下面我带您了解一下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是什么。一、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

·一、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内容有效吗?
    一、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内容有效吗?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二、根据《民法典》规定:1、第五百一十条: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2、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内容在...

·争取缓刑时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公民如果犯了罪就会被判刑,而对于符合某些条件的犯罪分子,法院可能会对其判处缓刑。可以说缓刑是对犯罪嫌疑人宽大处理的一种表现,不过,犯罪嫌疑要想争取缓刑时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此外,缓刑是具有一定期限的考验期的,具体缓刑考验期有多长?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揭晓其答案。一、争取缓刑时要符合什么条件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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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证据不足撤诉怎么办
    欠钱不还证据不足撤诉怎么办?欠钱不还证据不足撤诉的话可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重新起诉。撤诉后有新理由的可在六个月内重新起诉,没有新理由则要在六个月之后重新起诉。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4条的规定1、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二、债务纠纷原告撤诉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诉讼程序便告结束,人民法院不能对案件再继续进行审理和作出...

·行政诉讼判决结果类型?
    行政诉讼判决结果类型有哪些一、行政诉讼判决结果类型有哪些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7、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8、判决变更处罚数额;9、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10、判决给予补偿。二、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在怎样的空...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问题怎么解决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问题怎么解决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1、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原来那种纯粹以完成兼并任务或获取资产转让差价为目的的兼并行为将不再成为企业兼并行为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以追求企业经济规模化、战略多元化为目的的兼并,为使企业能够健康地进行可持续发展,明确企业的兼并战略目标,为企业有效地制定及实施财务资源的整合确定明确的目标,成为企业在兼并后首先应采取的措施,为企业有效实施兼并后的财务整合指明方向。企业在兼并必须克服一味追求规模,盲目“做大”的非经济倾向。企业在选择兼并作为扩张方式时,必须有一个核心指导思...

·人死后第一继承人财产分割有谁
    人死后第一继承人财产分割有谁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2、父母。①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②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

·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根据调查研究,很多男性在婚后都是有出轨行为的,甚至还有的人居然背着自己的妻子私自买房赠小三。那日后如果妻子发现丈夫有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向小三要回房产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一、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所有,不分彼此。因此,如果其中一方出轨,给第三者购房或赠送财物,都属于单方处置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而属于出轨方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相关内容:《婚姻法》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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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
    面对还不起或者是不想还的外债,有些债务人会选择失踪,而不少债权人则会诉讼追债。那么,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呢?债权人在进行诉讼追债时,只有找对管辖的法院,该诉讼程序才能启动。那在实践中,债权人诉讼讨债的应该如何选择管辖法院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一、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

·一、职工被开除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职工被开除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增加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基础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原因是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规定在这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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