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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德钦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云南迪庆德钦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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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钦刑事律师法律咨询
·我要提交材料请法院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律师,你好。我们是电动汽车店,租了个铺面搞售后服务。签的三年合同,一年一交,今年是第二年,7月3日到期。由于国家政策搞流动区管理,加上我怀孕还有一个月要生了,那里不方便...
·和前夫离婚后,儿子抚养权在他那里。现在想把抚养权拿回来,得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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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由男方出资购买住房一套赠与女方(过户到女方名下),作为男女双方(非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之用,双方均无权私自处分或变更该住房用途。如男方放弃共同生活关系,自动放弃对该房屋...
·我是企业单位办理执照和国税地税的经办如果营业执照注销国税地税不注销对我有什么影响么
·我婚后想买房子,老公没钱,我自己出钱买写我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写了我和妻子孩子的名字,签了协议如果离婚收回房产,没公正,离婚了能不能改掉房产名字为我父母的名字?
·法律驳回我的诉求后我能否更换诉求重新在原审法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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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于两年前办理离婚的,并且在民政局签了离婚协议,有民政局盖章的,房车与孩子都归我,他不负担任何孩子的义务责任。请问这样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当初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他是...
·我今年9月份加盟了四川的一家熟食连锁企业,但是因为他们网站上的菜品很丰富才决定加盟,但实际上当我交了加盟费以后,培训到的东西仅限于一个大灶和几个小灶,好多网站上有特色的...
·建筑工程拟申请再审。欠款利息起算日期、按定额扣除水电费用是否合理问题
·我想资讯一下合同问题!你案件在山东!你们代理吗?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四个安全气囊全爆,车尾惨不忍睹了,对方只走保险,只修车,不赔车辆折旧费怎么办?可以要求对方赔新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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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2015年在张家港给一个利辛县服装厂老板"田h"干活没给工资(5971元),想起诉找田h的联系方式,望回复!
·安装自来水管乱收费用,我要投
·我老公的工作是高危行业,他说假如我干活当中身亡了补偿金给我咋办
·夫妻结婚后购买一房子房子名字是男方夫妻俩共有2个孩子男方死后如果没留下遗嘱房子应该怎么分?
·我想咨询借贷不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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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计算如下:每月满班按240小时(每天上8小时=7天8小时。无星期天加班,加班跟平常一样。每月无休息时间,请假就没全勤·保底)这样合理吗?
·在厂上班高血压厂里能负责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3)最佳答san姚俊华律a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san
·他人以土地是他的为由,砍伐我家种了十几,二十年的果树,怎样起诉?
·有关离婚案件,请辨护律师
·律师法官你们好,我想咨询法律几个问题,今年三月7号,我儿子和她媳妇想闹离婚,7号下午去她娘家接她,不幸被她和她爹和她娘打死在家中,办案人员说,一个是故意*人,俩个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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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的没有离婚,但是他和我又谈对象,我不知道,恋爱期间给她花了不少钱,现在她和我闹掰了,现在怎么样去起诉她, .漳县人民法院
·我老公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还没有办,首付
 德钦刑事律师法律常识
·公司股东减仓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东减仓是什么意思?股东减持就是指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包括大股东卖出手中股票,降低持股比例就称之为减持,这种行为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中小散户减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员工本人所持股份与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减持股份时不合并计算,但员工与员工持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人的除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特定股份的,出让方、受让方...

·拆迁方以“违建”的名义拆除我的房子,如何应对?
    一、拆迁方以“违建”的名义拆除我的房子,如何应对?  1、调查取证  拆迁方首先需要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查取证,调查涉案房屋是否属于非法建筑的范畴。该调查必须由执法人员到被拆迁人家中完成,并做相关书面记录。有些地方的执法人员在根本没去当事人家实地考察的前提下就下了限期拆除文书,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2、陈述申辩  拆迁人应当告知被拆迁人进行陈述申辩,实现被拆迁人的陈述申辩权。若对于将要拆除的房屋的行为,拆迁方没有给被拆迁人该权利,擅作主张,则违反了其应尽到的法定职责。  3、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  拆迁方需要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以对之后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进行通告。需要记住的是,正当的责令限期拆...

·一、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配?
    一、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配?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通常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以分割,离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两人是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那么对于婚前财产便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民法典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婚前财产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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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会保护有合同保障的员工
    中国法律会保护有合同保障的员工,所以,很多时候,员工会要求有法律合同的工作,但难免有很多私人企业没有劳动合同,但由于生产力的需要和社会中多人口的需求而去工作。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如果单位非让你走,哪也没有办法,但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取相应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你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也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票据责任概述
    《票据法》规定:票据责任是票据债务人必须向持票人履行的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依法履行其义务,是持票人取得票据金额,实现其票据权利的保证。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还不够完善,我国的票据实践也必然要经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特别是商业汇票的使用曾一度陷入困境,推广不开,主要原因就在于:票据债务人不讲信用,以各种借口向持票提出无理抗辨,不愿承担票据责任,发生大量的票据纠纷,从而造成企业之间货款拖欠,不仅损害了票据的信誉,在较大程度上也扰乱也商品交易的秩序。为严肃票据责任,票据法有必要规定票据责任制度,以明确哪些人是票据债务人,在什么条件下必须承担责任,以...

·婚前财产去世怎么继承?
    婚前财产去世怎么继承?婚前财产无特殊约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一方死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年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争夺抚养权证据怎么收集
    夫妻离婚除了会因为财产分割而产生争议外,还有可能因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产生纠纷。此时双方都想要抚养权,就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有利于子女的生活成长。那么实践中,争夺抚养权证据怎么收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争夺抚养权该怎么收集证据现实中,分开的父母往往会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争论不休、僵持不下。此时,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话,则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决。而对于父母来讲,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拥有更好的抚养条件是很重要的,到底这个抚养权证据怎么收集?多数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此时,最好是聘请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为好,因为婚姻律师一般不考虑您是出于何种原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

·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
    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二、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5种方法:首先,入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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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继续性债权诉讼时效为多久?
    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往往会出现许多不同的债务问题,债权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当出现实际的债权问题时,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对于诉讼来说是有着一定的时效限制的。关于继续性债权诉讼时效为多久该问题在下文中就作出了相关解释。继续性债权诉讼时效为多久?从具有一定普遍指导意义的《司法信箱》2001年第3期的答复来看,时效的起算点应以最后一笔债务的到期日为准。?分期付款的义务在一段时间中分成若干部分,部分履行的总体构成整体债务,这种给付行为在时间上是经常的,但给付的标的仅为单独一项,只不过分期分批完成而已。债务的终点只有一个,即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只有债务人履行了每一个“个别”债务,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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