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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現在男方想找女方離婚但是找不到女方人現在要怎麼辦才能離婚呢男方和女方兩人認識不久就閃電結婚結婚過後因為兩人的性格相差太多因此就分開沒在一起有半年时间
·员工工作期间出现交通事故谁负责
·月饼过期一个月,被食品检查部查到,该怎么."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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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离婚后再婚,后来又离婚了,户口一直在前夫村里没有迁,自己立过户,现在我前夫村里旧村改造,说我再婚过不能享受旧村改造的地基,有这样的规定吗
·合同房租分二次交清,第一次交一半,第二次在三个月前交清,他现在说不交,他没生意不做了,叫我退三个月的房租???
·我是南京市高淳县亚溪镇胥河村桠溪里的村民。村支书“吕祝平”,组长“杨桃子”,“杨雪桃”及“杨渭林”几人:无原则地瓜分了村里的土地征用补偿款:村了退休多年的乡镇干部分到了...
·您好,如果我老婆提出离婚,可能外面有人了,平时好吃懒做,没有为家庭负担任何钱,孩子上学都是爷爷奶奶出钱,我们的住房也是在结婚后孩子都十几岁了,爷爷奶奶卖了旧房子买的新房...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的美国面签已经批准了,但我以前没有注册填写护照邮寄的地址,所以,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注册还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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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合伙合同的情况下,有一方强行要求退伙,但是合同上没有要求在有损经济利益的情况下赔偿损失给另一合伙人的条款,那另一合伙人能向退伙一方索要赔偿或者退还货款吗?只有授权书...
·三个人一开始合伙,初我分开了,他们俩没说什么,五月份他们两个也分伙了,到现在其中一个人反过来说没分伙,我们该怎么."w990mamt20
·我对象他朋友让我对象给他开趟车,结果他们去跟人家门脸跟人家发生冲突,把对方门脸玻璃空调外机啥损坏了(对方定损1万左右),我对象没下车,对方报警给他们定的损坏财务寻衅滋事...
·抚州看守所干警打电话,说我侄子被抓,涉嫌网络诈骗,怎么确定他说的是真的?侄子手机联系不上,打看守所电话能查到吗?
·咨询下,微信借钱后不还玩失踪,可以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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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问题
·我在2020年12月3日一6日被电信诈骗金额达一万七千多,是京东金条的一个假APP,现在我无助
·小区保安打人至轻微伤,现物管不认帐怎办
·我们结婚证日期是5月,房产证日期是11月,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是元月,但购房合同中关于付款一条约定的是在3月18日把房款一次付清(之所以交钱时间在签合同日期之前是因为当时开...
·我和老公?2结婚,婚前他人不错,对我爸妈也不错,可结婚后马上就变了,大男子主义,使唤我和使唤丫鬟似的,让他不满意了就大吼大叫,我很怕他,怀孕后我以为他会改变,结果还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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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账户清空,如何起诉其配偶?.
·我和他分居十多年了孩子是我一个人带大的如果离婚我们的财产怎么分?
·请问看守所里面吃穿要家属 打钱的吗,我收到女儿的一封信,叫我打一仟元过去,但我不知是真还是假
·我的户籍在河源市,我现在在潮州读大学,我的身份证丢了,我可以在潮州这边办临时身份证吗?
·犯人零花钱帐户剩有几千元没有打给家属,也不给犯人带去监狱,已经4个多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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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拿x威胁 并追砍  有人证
·您好!请咨询拘留5个月会留有案底吗
 邓州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继续履行合同的定义:继续履行,我国合同法也叫强制履行,学说上又称强制实际履行或者依约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经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法律强制其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合同法》中的强制履行,其方式因债务的具体内容的不同而又差异,其通常适用的对象是交付金钱、财物、票证、房屋土地等。继续履行虽然是合同履行的继续,仍然是履行原合同债务,但它同一般的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不同:一是履行时间不一致,强制履行的时间晚于履行原合同债务的时间;二是作为法律规定的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形式,强制履行比正常的合同履行增加了一层...

·水利征地补偿规定内容是什么?
    水利征地补偿规定内容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款规定不立案不侦查吗?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款规定不立案不侦查吗?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款规定不立案不侦查,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二、刑事立案后长期不侦查规定是什么?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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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没工资怎么算?
    员工加班没工资怎么算?员工加班没工资的计算基数的话是需要按照本人的工资来计算,当然这一部分的工资的话,他是有几个大部分来构成的,其中的话就包括一些工资奖金等,比如说劳动法当中的44条规定的,就包括加班加点和特殊情况下所支付的工资。计算基数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

·商标法中商标类别不同算侵权吗
    商标法中商标类别不同算侵权吗一、商标法中商标类别不同算侵权吗?同样的商标在不同行业不算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继承人十年以后拿出遗嘱是否有效的?
    继承人十年以后拿出遗嘱是否有效的?一、继承人十年以后拿出遗嘱是否有效的?是否有效可以要求对该遗嘱进行鉴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怎样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般地,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又因为某些原因解约时,往往会涉及到有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不管是单位还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没有过错,单位往往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劳动者在单位作时间越长拿到的经济补偿金自然会越多。所以,劳动者在与单位解约时,可以先确定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根据当前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自身出现严重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无理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但是,在以下情形中,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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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定金的处理
    当您的房屋买卖合同宣布无效时,您是否会认为您所交的定金就会打水漂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一定法律效力时,房屋定金会返回到您的手中,下面为您介绍,在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定金会被返回!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理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是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此外,还需注意的一点是,我国《物权法(草案)》确定了我国不动产登记将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即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或土地登记机构申请一并...

·一、起诉离婚财产执行的时间是多久?
    一、起诉离婚财产执行的时间是多久?起诉离婚财产执行的时间是6个月,法院的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是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有执行能力,应在6个月内执行结束;如果对方没有执行能力,6个月届满时要视情形中止或终结执行(终结执行就是完全结束,中止执行就是暂停执行,等待以后某个时候被执行人又具备被执行能力了,就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恢复继续执行)。二、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程序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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