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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你好! 我是江宁某某业委会的主任,我们有关于业委会的事情想向您咨询,请看到本信息后跟我联系,电话:。谢谢!
·有学生证用办暂住证么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时分的,一直就没有从新分过,是祖辈留下的,她们的户口不在本村,请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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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是精神病患者;结婚前她就得了这个病接近十年了;2017年登记结婚,与今年年初生育了一个女孩;可是后来经过治疗效果还是没有很大改善,生活中发现很难和精神病人相处过日...
·要不上工资,马上就过就过年了劳动局告不了他,他有人我该怎么办啊?
·律师你好,我和老公分开有十多年了,五年前上过一回诉失败了,我晕车厉害就没去过了,我现在想请律师帮我写张上诉可以吗,
·房屋延期半交房,房开不赔?
·您好!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中介产生了契税纠纷,他告诉我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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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做个孩子的亲自鉴定吗
·律师你好!我实属75年ll月在食品工作?8年单位领导将我调换到供销社工作至今?018年元月退休?ahref="http://china.findlaw.cn/ask/q...
·离婚14年女方没有探视过孩子,她有工作,但是不支付抚养费。我们离婚的时候我怀疑她精神不正常,没有证据,但是她的表现不正常。现在我又结婚了,她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私自探视孩...
·某护理单位接收梅毒乙肝携带者客户,对自己员工刻意隐瞒客户病情,员工在护理的时候没有进行特殊防护和消毒,这样违法吗?或者违反哪些规定?
·我丢了一条狗,有个人捡到了那条狗,并且索要两千块钱,如果我不给那两千块钱,他就不把狗还给我。他是否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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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100多人在霍邱县“xx有限公司"己经有7个月没有发过工资,请法庭帮忙主持公道!
·承包合同中乙方可否有两人签字,是否成
·电瓶车碰撞,对方全责,交警处理了,怎么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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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锡被对方撞成骨折经法医鉴定十级伤残能赔偿费多少,事故认定书交五五开因为我儿子骑摩托没有驾照
·別人借我钱不还,电话不接,微信不接不回,怎么办.
·房屋出粗,房东押金不退还,合同上面没有联系方式并且微信没有回复。
·a欠我钱,b欠a钱,b有套房子他项权证做给了a,我可以直接要求法院拍卖b的房子还钱吗?
·房子填加孩子名字需要哪些手续?费用?孩子成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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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47条中的‘离婚时’的概念如何确定
·因为骑摩托车酒驾,现在都怎么判
 邓州劳动律师法律常识
·车祸人伤保险赔的都合理吗?
    一、车祸人伤保险赔的都合理吗?车祸人伤保险赔的都合理,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一,在刑法中增加“危险驾驶罪”罪名,对严重的醉酒、超速、吸食兴奋剂驾车等行为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并缩小“交通肇事罪”适用的范围;其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相应调整,增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凡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驾驶者,应受到一定期限甚至终身禁驾的行政处罚。施杰说,他办理孙伟铭案子过程中,觉得有...

·如果离婚女方有生育问题能要到孩子抚养权吗?
    如果离婚女方有生育问题能要到孩子抚养权吗?如果离婚女方有生育问题能要到孩子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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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抚养能力能决定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抚养能力能决定抚养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

·私生子的抚养费计算怎么进行
    私生子其实也就是非婚生子女,但即使是被认定为非婚生子女的,也是享有被抚养的权利的。因此,要是私生子的父母分手了,也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那么此时私生子的抚养费计算怎么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私生子的抚养费计算怎么进行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

·破产追回权都包括什么
    管理人享有以下财产追回权:1、因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即针对债务人财产的破产程序前行为,被法院撤销或认定为无效后,管理人有权将此部分财产追回,归入债务人财产。2、人民法院受理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债务人的出资人在破产企业成立时认缴的出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应当足额实际缴纳。出资人的出资此时是债务人财产的一部分,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如数缴纳。3、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

·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
    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目前我国的商法最主要的法规就是公司法,在我国创办企业的企业家肯定对我国的公司法还是比较熟悉的。如果企业经营的时候,不遵守我国的公司法的话,是很容易致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的,而且有些时候,可能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一、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二、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

·盗窃罪自动投案自首怎么量刑
    盗窃罪犯罪在很多地方都是一个发生频率比较频发的犯罪,但是有些犯罪分子在之后常常悔过自新去警察局自首投案,那么盗窃罪自动投案自首是怎么量刑的呢?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网我们今天就来给您解答一下。一、盗窃罪自动投案自首怎么量刑根据《刑法》规定,有自首情节的,应当从轻处罚。但是盗窃罪的量刑不仅要看是否有自首情节,同时也要看涉案金额及盗窃物品的性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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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一、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二、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有哪些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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