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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德令哈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青海海西德令哈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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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有6000元这样,是购买车辆剩余的钱,
·被取保候审人 李xx ,性别 男·,出生日期1994年07月12日,住址 贵州省x县xx办事处大冲村xx组因被取保候审人在...
·我儿子在新收犯监狱集训完会分上海青浦监狱,还是外地,他服刑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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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被执行庭扣除1,3万从退休工资扣现己五个月。己扣满。但工资卡没解冻。怎么处理。海安法院执行。
·经济适用房赠与能过户吗能要多少税金
·你好。。我在杭州义乌小商城投资了一家店。没有得到开发商合同上写的任何回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你能帮忙解决吗?
·江苏户籍的学生能转到湖北上学吗?能高考吗?/p>
·您好!请咨询一下,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时,检察院操作san您好!请咨询一下,交通事a发生后被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时,检察院操作的流程有什么?需要受害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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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律师您好!你们这边事务所这边接2万块的欠款逾期单子吗?
·您好领导!我想咨询一下江苏省南京市,溧阳监狱十七监区有名字这个人吗?
·你好:由于本人户口早已迁出,现老家父亲刚把原有土地报建了,使用权是其名字,如果我父亲百归老了,这土地使用权家属是否可继承使用还是直接由于国家收回?
·债权转让车
·我有一张15万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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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去德州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犯人要多少钱?
·2019年5月l日,在福建高德建筑有限公司受伤,经医生鉴定手臂粉碎性骨折,至今,老板置之理,到深汕合作区信访局反映情况,一拖再拖,到现在都没有搞好,现在我们农民工不知到...
·信用卡欠刑事起诉?还是民事起
·请问打了欠条说在规定时间说付清货款,可是到现在老拖着不给,还给了几次空头支票,现在工程已经结束,他们公司地址也假的,只有身份证复印件,打电话有时候接有时候不接,我们又抓...
·沈律师你好,我想请你为我代理房产纠纷一事,怎么联系到你,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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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下全托在校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那边的家长要求赔偿小孩子精神损失费,家长误工费这个合不合理民事诉讼费用怎么分担的
·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怎么办?孩子现在1个月
·该公司为了应付中石油、中石化的入网检查购置相关设备将供货厂家骗到江苏盐城滨海东坎民营工业园后付30%左右的款将设备留下,以后的款就是不给、然后故意将设备损坏说是质量问题...
·我想问一下,执行罚款。没交,但是家属住院了需要这笔钱,但是这笔钱又被法院冻结了,应该怎么提交申请材料
·我和前夫已离婚三了,他提出当初财产分配不公,想要重新分配,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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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市,苏村,庙沟。因为车祸官司赢了,强制执行五六年了钱还没要来,到底怎么办才能要来钱
·我是属于朋友欠我钱一直拖着不还,但当时打欠条的时候又不是在我和他的户籍所在地请问我是否可以在我现在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我的欠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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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鉴定申请书再进行工伤鉴定吗,鉴定流程怎样
    当在工作当中出现了工伤的情况的时候,劳动者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就是进行工伤鉴定,但是现在不少的人都表示不知道怎么进行相应的工伤鉴定,不少人对工伤鉴定的流程不熟悉,那么先申请工伤鉴定申请书再进行工伤鉴定吗,鉴定流程怎样?一、先申请工伤鉴定申请书再进行工伤鉴定吗简单的说工伤鉴定流程是: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查后,向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鉴定表,并提交原始资料→调查→组织医疗鉴定→定级、发文。也就是说需要工伤鉴定的主体先申请工伤鉴定申请书再进行工伤鉴定二、具体流程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

·一、出交通事故驾驶证是否会被吊销?
    一、出交通事故驾驶证是否会被吊销?出交通事故驾驶证是不一定会被吊销,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四)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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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6个月辞退要补多少工资吗?
    一、员工6个月辞退要补多少工资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

·隐名股东所享有的权利都有哪些
    隐名股东所享有的权利都有哪些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名股东的股权如何确认通过协商或是诉讼对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

·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对于有孩子的父母来说,如果选择离婚,则应该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对双方来说,孩子都是心头肉,谁都想亲手抚养。如果双方只有一个孩子的话,通常在抚养权方面引发争议。那么,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考虑到子女尚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两周岁以上,...

·在我国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
    在我国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双方违约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义务分配情况、合同履行程度以及各方违约程度大小等综合因素,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权。二,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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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的区别主要是劳动纠纷的要进入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必须先提起劳动仲裁,所以劳动仲裁是法院起诉的前提。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纠纷居中的公断与裁决。根据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只有不服劳动仲裁的当事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仲裁在劳动纠纷的解决中是尤为重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

·转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
    转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一)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归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二)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遗产同样应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三)在遗赠中,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未实际接受受遗赠的财产时死亡的,其受遗赠的财产也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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