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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宏州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夫妻之间就是感情破裂,老吵架,甚至打架,但没有证据,起诉能判离."w990mamt20
·向单位领导和同事派发结婚请贴当天被单位辞退
·我家是新楼,供热设施就在楼的地下室,很影响休息去找过没人管我想知道我应该交供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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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婚姻出轨,应不应该给男方精神损失费
·我去月中旬来到我现在的公司当实*生(因为我读的是中专学校第三学校要求我们出去实*一的)工500领导也看着就这么点就给我申请了300的每个月奖金然而现在我已经过了实*期了...
·我在外地想离婚可是女方想要的钱太多了我没那么多钱女方说她们要让当地法院来我打工的地方法院一般不会为这离婚事来这么远吧一般法院会过来吗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小孩女方老是说她家...
·我是做茶叶生意的,在合同上茶业公司,写成茶叶公司,在法律上是一样吗
·单位把我辞退了,也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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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2020年9月30日施工单元负责人向我借款5万元,说要发工人工资,国庆节后归还,有借条,后来一直未还,2022年起诉借款人,法院判了也没拿到钱,现在公司有一笔...
·只有身份证和社保卡能转移社保到巴南区社保局吗?
·您好问一下,朋友微信介绍不还,应该怎么起诉
·微信零钱被冻结
·我有个兄弟在美发店上班,然后他不想做了,结果老板不给工资,后来我兄弟拿x去店里要钱,没有伤人就是拿了钱就走了,后来回家被公安抓了,我想知道要被判刑吗."w990ma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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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向单位请假一天,但是没有得到批准,后续我又旷工一天,经理告诉我,要开除我,押金和工资都不退还给我,经理告诉我这是单位的规定,请问他们的做法合理吗,我...
·你好,我在婚庆店6000元打的婚纱柜子,现在不干了,老板用了柜子,一分钱不给,说你给我恢复原状,我怎么办?
·两个人两个人都没赢两个人都没有离婚有一个是两个人都没有离婚,有一个私生两个人都没有离婚有一个孩子算什么罪
·受到刑事处罚一般会开除公职,缓刑也是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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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两次入院,费用基本全部由女儿支付。继母以经济不好为由基本未支付医疗费用。父亲有场医保可以报销,但报销费用需由继母领取。(父亲身体状况十分不好,医院已下病危。)现女儿...
·我因犯错进监狱,我妹夫给我托人办事,我给他保险柜留有两万块钱,又在工商银行留有三万块钱,备用。他去银行取款我把密码告诉他,结果他把密码锁住了,又去监狱问我密码,我就把我...
·你好  我儿子离婚 一女儿跟妈妈在姥姥家 我一年给我孙女花了五千多多(我有消费凭据)可是亲家母对外说我“一分钱没给孩子花什么人呀...
·对于刑满的人,去工厂打工,会不会受排斥,工厂是否可以
·你好问一下律师有一位老爷?8岁骑摩托车和我的宝来轿车相撞!老爷爷无证驾驶!我右转弯,他直行!他时速太快紧跟前面轿车后面,当时我只看到轿车!我等轿车过去之后始入公路老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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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某男于2003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儿子今年8岁了,两人户口还是在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于2005年9月,某男因自己不小心驾驶致头部受伤,受伤后,其爸妈对他完全置之不...
 德宏州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一、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什么?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间的限制;...

·高空坠物砸坏楼下车辆怎么赔偿?
    高空坠物砸坏楼下车辆怎么赔偿?高空坠物砸到别人车法律责任的界定方式为: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

·摩托车高速逆行撞车一般扣除多少分
    摩托车高速逆行撞车一般扣除多少分摩托车高速逆行撞车一般扣除3分.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二、逆向行驶的情况分类及责任机动车逆向行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路段逆向行驶,也就是单行线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但这种违法行为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由于路面较窄,车流量大等因素,设置成单行线,减少了道路拥堵现象的发生。然而尽管路口设置有醒目的交通标志,却仍有驾驶员熟视无睹,径直将车辆逆向驶入单行车道。另外一种就是路口逆向行驶,这一种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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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怎么办离婚?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两种情况,因此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二、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三、异地诉讼离婚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公司不发加班工资怎么维权
    公司不发加班工资怎么维权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也会中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从最新的司...

·离婚后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不承担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组织部门(如不承担抚养费一方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亲朋好友作工作,劝说另一方主动履行抚养协议。如果劝说无效,可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

·侦查羁押期限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一)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二)特殊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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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时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上班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相关法律依据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3: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

·刑事辩护中的技巧
    法庭的辩论并不是在辩论阶段才开始的,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诉方和律师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的发问,实质上已是辩论的前奏。因此,律师在庭审中要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方式发问,以达到或进一步弄清案情,或引起法庭的注意的目的。如对案件中的要害总是开门见山地直接发问、为强调某一问题以引起法庭注意而明知故问、对互相推诿的同案其它被告迂回发问、对提供不实证词的证人直言诘问,等等。发问是为了有利于辩护,所以要有明确的针对性,避免被问人提出对被告明显不利的总是问话必须乘法明确,使被问人一听就明白,避免被问人不知如何回答,或答非所问,影响发问的效果和发问目的。法庭辩论必须针对指控的内容,具有针对性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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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16 0:41:06.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