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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渡镇海事律师法律咨询
·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使用非货币资金
·老板拖欠我工资不发
·进厂口头谈好来上班,未签订过劳动合同7号上班,怀孕了本来口头辞职5号;现在好开始不上班1号找过老板口头反应情况,老板同意了不去上班。现在财务说扣当月工0%,真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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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不给办怎么办啊也没有出生证
·请帮查一下,渐江南湖监狱有xxx这个人没有
·您好,我们在丰宁2014年注册了一家公司,但是后面因为没有报年报被列入违规,我们想把这家公司注销了,但是法人已经联系不上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等文件全都没有,这个公司...
·离婚房产处理
·我借了一个女人的钱,他丈夫以他丈夫的名义起诉我,这样符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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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病想住院,没有医保怎么
·我一朋友是收黄金白银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收了一个顾客的银子,数量不小,涉及金额几十万,现在才知道卖货的顾客是偷了厂里的银子。顾客被逮住了,说卖给他了,派出所把我这朋友也带...
·如果老公有了外遇,要求跟我假离婚,该怎么办?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说两年后复婚
·拆迁房当时拆迁户口爷爷奶奶爸爸妈??因为独身子女算两?户主是我爸爸和爷?现在爷爷死了要分遗产奶奶活着还有两个叔叔一个阿?这样财产怎么分配我们家就一套房?/p>
·车祸时,面部所出现的伤口属于毁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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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借我钱,借条约定前年还钱,但三四年了,我还可以起诉吗?
·我妻子因工意外死亡,我和她有一个1岁的儿子,单位给我们赔偿金,我和儿子和她父母该怎么分赔偿金?按工伤保险条例分她父母拿60%我和儿子拿40%,合理吗?谢谢!
·比如别人车转让给我,写借条可以吗,但是他还在自己分期付款中,我钱给他比万一次性付给他,他说写借条
·我再婚;女方初婚;我们同在一个省不在一个地区。我有一男孩归女方抚养,请问我和现在妻子怎么样办理二胎手续;需要我提供哪些相应的证明?谢谢
·我妹和妹夫涉嫌制造x品他们被抓的现行据说量还比较大我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我心里没有底不知道该怎么帮助她他们是夫妻有资料说家庭成员共同犯罪可以判死缓他们算是家庭成员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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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流浪汉没亲属认亲的,保险公司不赔偿。无奈之下进监狱.
·现在是法制社会,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是出门去江苏南通找工作打工的,我去南通的路上有个曾经一起打过工的工友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找到工做,我说正在去找工作的路上,他希望...
·我整容贷款了三万分十二期每个月还3600,但是现在我无力偿还了,不还会怎样
·我是被中院鉴定三次中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因没有能力交罚金被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现在身体重疾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且老公心衰晚期,两孩子读书,靠低保生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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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婚外情要和我离
·用人单位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干了3个月,而且从第二个月开始说是要扣“代存金”不知是否和押金是一个性质,2个月的工资条我都有,除了这个月他们拖欠的工资外,前两个月已经跟我...
 但渡镇海事律师法律常识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

·房产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
    房产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进行买卖之前,卖方会想要了解自己的房屋大概值什么价,而作为买方就会想知道自己花的钱买了此房屋到底值不值,所以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做房产评估,那么房产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呢?是只用考虑房屋面积么?当然不是!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房产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对于不懂评估、不了解房屋真实价格的二手房买卖双方来说,您可以参考以下房屋评估标准:1、看房龄房屋的新旧程度,直接关系到买家喜欢与否,而房屋自修建完毕后,就进入了折旧期。在对二手房进行销售时,一定要计算房屋的折旧费,砖混结构房屋折旧期限为50年。2、看户型市场上被大多数...

·房屋太靠近变压器是否可以退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业主购买房屋以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提出退房要求:      1、购房合同无效。依照我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售房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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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面临拆迁时占地面积的计算与赔偿方法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一、宅基地面积怎么算呢?最近北京、通州等地都进行了征地,其他省市征地的也有很多。在现在的征地过程中,大都采用了现代化手段,上有飞机航拍,下有全位仪定位,GPS测算等……也就是说,你家的土地今后是有明确坐标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不用再人工计量。宅基地的计算方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拼接的以墙中或柱为界;...

·房产份额协议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房产份额协议范本包括哪些内容?房产份额协议书甲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一、一般原则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会得到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会得到经济补偿吗?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劳动者单方面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是不可以拿到经济赔偿,除非是单位单方面跟劳动者去解除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以下十一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漏缴社保项目的,均为未依法缴纳。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欠钱不还怎么办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欠钱不还怎么办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欠钱不还怎么办诉讼时效规定是可以协商解决诉讼解决,或者是仲裁和起诉,解决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我们国家是三年时间。1、如果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据,还要看是不是在上面写明了还款日期。写明了还款日期的,从期满的次日起算两年,这个期间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前诉讼;2、如果没有写,或者写了但没有写明(比如写的是等手头宽裕了就马上还等等),那么它的诉讼时效为从借款日起算二十年,过期将丧失胜诉的权利。二、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定罪不捕期满后怎么处理?
    定罪不捕期满后怎么处理?一、定罪不捕期满后怎么处理?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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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有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当事人应当事先了解。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

·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一、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细节一: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细节二: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细节三:了解所购“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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