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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路街道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咨询
·我是c1的驾驶证刚过实*期刚满十二分用检证吗
·你好,我们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0年工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到手差不多7000块,现在单位让我们每周轮休两天,不给加班工资,到手4000多,我们不同意,单位强制执行,...
·老太太女儿的房子我爸爸有权力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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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到看守所看人要那些资料
·打架导致旧伤腹部x口需次手术,他有没有责任...
·他买给代理一些产品,代理进去了把他说出来了,他代理出来的第二天警察就来到广州把他带到了山东省德州市看守所去了,8月21号被带走的目前问警察什么时候可以出来警察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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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诸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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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案件,没有经济纠纷
·我是02年进入一家台商独资企业工作至今。公司只给我买了4年养老保险,公司说我以前是临时工,所以就没跟我买社保。我现在还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交5年以前的社保吗?如果可以的话...
·我三月份在**驾校报名学的车,5月份考科目三,科目三交钱,直接就过那种,但是现在11月份驾校不给驾照推脱说打证呢?我应该怎么办
·单位团购房资格转让给他人,他人交了首付款,但所有法律文书:购房合同、借款票据、按揭贷款人、还款人都是自己非他人。由于限购令的出台对自己有很大损失不可补救---失去第三套...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公在一个新的房地产公司工作两了,一分钱都不给,每次老板都说最近给你们把工资打卡,这样的话说了两了,到现在还是没见到工资."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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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把房子拆了,想翻新自己的房子。可现在没地方住。
·住的是单位的集资房,卫生间已经连续15天漏水,找了楼上的住户,说是要注意,可是根本就没有认何行动,我该如何起诉他。
·阳江市看守所的电话是多少呀
·我是在工厂上班的女工,干的是全检员的工作,因过了不良品,被退回了劳动派遣工司,能得到赔偿吗,我没有写
·我是微商,想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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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员工于晚上下班后在外面被*,饭店有责任吗?需要赔
·朋友的遗产官司
·我没用那钱,为什么非要我还?
·现在能拘人了吧
·我家的对面盖起了楼房把我家的平房遮住了天天没阳光我家咋和他们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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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田介绍去年6月6日微信咨询过;现儿子、儿媳正在离婚诉讼程序中、一旦判离将涉共同财产分割…你在班上吗?
·没有产权的房子怎么把按揭办理出
 大路街道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常识
·诈骗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可见,行为人诈骗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已经是要依法判刑的,那么“数额较大”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对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为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而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差...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分项工程的验收的组成是各个检验批次。验收工作需要建设单位对分项、单位工程等质量进行检验。和日常使用安全相关的材料、结构需要进行取样检测。一般达到百分之80到90可判定为合格,部分项目可以有不超出规定的偏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四项条件是什么?以下是条件资料:一、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按设计内...

·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四川成都的都江堰地区,在我国也算是闻名天下的一个重点区域了,不仅是因为都江堰当地拥有着非常广袤的旅游资源,都江堰也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被联合国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的名单当中,有这么多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的都江堰未来发展是不容小觑的。所以下面我们就帮助都江堰的市民们了解一下,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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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没到辞职会有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期没到辞职会有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

·设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
    设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设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破产清算公司成立条件中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当然首先你得有相应资本,其次,成立的是破产公司,对公司人员要求较高,会计师、评估师、律师是不可缺少的,另外就是选址问题。(一)设立破产清算公司需具备的条件1、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是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惩罚性赔偿是指在侵权案件中,侵权行为人已实施该行为,或对该行为有重大过失时,在补偿性赔偿或名义上的赔偿之外,为惩罚该赔偿交付方的恶劣行为并阻遏其与相似者在将来实施类似行为而给予的赔偿。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处力度。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1、关于违法性问题。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

·受害人遇交通事故需要哪些赔偿
    受害人遇交通事故需要哪些赔偿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二、交通事...

·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一、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可以签订;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对外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其次,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总公司资质在其持有的营业执照中所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外承接工程,以自己或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履行施工合同。如果分公司签订的上述施工合同事先未经总公司授权,但事后经总公司追认的,也应属有效。最后分公司经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进行诉讼。可见,只要总公司具备相应资质,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后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经营范围内的工程合同有效。二、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核实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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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发现罪犯关押超期怎么办?
    一、监狱发现罪犯关押超期怎么办?监狱发现罪犯关押超期的情况下,应当与当事人的亲属联系,并做好出狱工作。看守所是关押未决犯的地方,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书下达且该判决书生效前,犯人均是关在看守所的。犯人能被关多久,主要取决于从他被抓到法院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长短。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看守所关押的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侦查阶段14天至8个月零7天不等,审查起诉阶段1个月至3个半月,审判阶段20天至2个半月。一个刑事案件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将这三个阶段的期间加起来,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

·犯罪预备条款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预备条款的条件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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