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碱厂镇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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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21012202(刘律师)

 大碱厂镇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我有一套房改房,产权记是我的名字,但有一个协议说必须工作到退休才给产权证,产权证单位拿着,后来我出国移民了,单位退给了我集资款,签了协议让我放弃产权,不知这二个协议有效...
·和别人合伙买了架桥机,对方偷偷卖了,并且一分钱未付给我,当时买架桥机?时双方写得有协议,只是没写一方偷偷卖了如何约束的规定,请问对方犯法了吗
·本人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过什么现在不明确,后在被告诱导下进行付款,金额为5899元,特要求被告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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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男朋友分手了他把我私密照片发出去了
·你好,律师,请问人家在我店里赊账买东西的帐一直赖着不还,电话,微信,短信都不回,需要怎么申请上诉.
·前不久,我的弟弟骑电动车回家,被一辆小车撞了,这辆小车在拐弯时未打转向灯,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弟弟双脚小腿处粉碎性骨折。请问应该向肇事着提出多少赔偿呢?
·曾经给人做过担保,5人联保.未接到任何通知银行卡被冻结,资金被冻结.借款人已经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想咨询一下伤残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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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中介公司,随意在朋友圈,及业主群散步消息,诽谤及侵犯我的个人名誉权。给我造成的影响。我该如何用法律来维护我本人的名誉,及给我造成在社会上的影响。
·我是99年12月买的房子是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的,当时因为忙售楼小姐说没有优惠也就签了合同,没在意付了款,可是最近我听我的邻居说她和我一个月买的她享受了98折而且现在在...
·你好?014?月份在老家一家购物商场买了一个商铺,签了五年的返租金协议,(每月返租?700元),开发商以各种理由,导致五年了都没法办理房产?/a>,直?018?2份,接...
·请问怎样申请领取离婚证明,因年代太久,己在民政局查不到资料
·摩托车酒驾被人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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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拿身份证能在本地补办身份证吗?
·你好,我游城乡的,现在带着两小孩在广东佛山工作,我们分居几年了,我现在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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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老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把银行卡交给了别人.说是工程上用一下.结果被骗了.别人拿去网络诈骗了.她确实不知情.现在三门峡看守所.我想知道会怎么处理....
·替别人担保货被起诉,担保时是一个担保公司找的我,担保公司与我签的有反担保协议,现在贷款人跑了,担保公司人散伙跑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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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四会一单货款想通过你帮我收,请问怎么收费
·打架受伤对方不赔偿
·欠下高额的信用卡债务,该如何申请个人破
·我老公吸x,我想离婚怎么办
·你好应律师我5月26号有10万元用支付宝转给一个朋友周转一下说了半个月说还给我的到了现在都没还就是说没钱,你说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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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违约不退
·24年在唐山工作时欠薪1.5万,没有要回。有欠条,有微信转帐。可以起诉吗?
 大碱厂镇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进行法律、道德教育。《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道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二、治安拘留可以探视吗?治安拘留一般不能探视。一般的探视规定如下:(1)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2)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3)在...

·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一、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四)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五)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六)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七)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八)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间多久执行完?
    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间多久执行完?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间多久执行完?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
·大碱厂镇工伤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
    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但这个试用期工资也是有具体的标准的,那您知道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但并不是劳动者的“白干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两层意思...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意义、依据】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按照本办法实施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程造价定义】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

·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
    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一、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第一是科学发现;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另外,专利...

·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处理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人,只要有闯红灯的行为,其实都是会进行处罚的。而很多时候我们也把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称之为处理,其中自然对机动车闯红灯处罚要严重一些。那就当前的规定来看,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处理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怎么处理?自从2013年新交通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2013年1月1日闯红灯由原来的罚款200元扣3分改为罚款200元扣6分。有许多地方被电子眼拍到只罚款200元,而不扣分。闯黄灯尽管不处理,但是也尽量不要闯。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

·劳动合同必须必备哪些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
    劳动合同必须必备哪些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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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类似于“狗头金”这样的问题将会层出不穷,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不是当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如何去界定无主物的归属,而是要从立法的源头做起,让这些无主物范围的界定以及归属问题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查,并且这些法律不但不存在空白、模糊不清的区域而且能够对无主物范围的界定以及归属问题解决的合情合理。要想做到这样,那么首先在《民法通则》中确定好有主物和无主物的明显界限以及其适应的法律范围;其次,明确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和非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之间的差异性,结合当下出现的有关无主物范围界定的社会问题,总结性的就这些无主物的...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一,反申诉只能是被申诉人对申诉人提起;第二,反申诉必须向受理申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第三,反申诉应当在仲裁辩论程序终结前提出;第四,反申诉的申诉事项与申诉的申诉事项必须有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审理劳动争议的程序。劳动争议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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