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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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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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代县建筑律师团队竭诚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山西代县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权属、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各类纠纷的仲裁和诉讼,忻州代县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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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县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有个亲人在里面戒*,想打钱给他为什么不让进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离南京南站远吗?公安说老公贩x拘留了,他只是微信卖东西做生意,从来不贩x,现在怎么办?
·请问你们律师管不管家庭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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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多年,现在和他离婚,他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我和老乡打架过成中摔成骨折了对方有什么责任呢分享收藏我也要提a1条回san因不能面谈,律师的建议及推荐仅供参san1位律师回san回复2017.11.2214:23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卖书收到湖南长沙法院传票,不收的话会有什么影响,或者能不能协商处理这事
·不愿意要小孩直接给抚养费可以吗?
·你好,情感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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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付全责,我的是营运车,如何理赔呢?谢谢!
·右眼球挫伤还有视网膜震荡伤,受伤眼睛视力下降到0.12,另一只0.5.构成轻伤吗?怎么赔偿呢?谢谢
·结婚后房产首付由父母出资,离婚后怎样分割。
·暂无
·这样会不会影响我和别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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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在三个月前离婚了,离婚时我什么都没要,女儿五岁了也在他名下,我本想还是能复婚的所以当时就签字了,现在婚复不成了,这三个月当中他又找了女友,恋*当中,我能否申请再...
·郁律师,我和xx情况差不多,想咨询下,能不能把电话号码给发下
·销售人员虚假销售是定的什么罪
·本人上女方家入赘。因感情不好,现在想离婚。你方要求几十万,我无法承担,也没有办法去接受,
·我弟弟卷入传销组织,没有了音讯,结果昨天发了一个逮捕通知不知道是否正确,有抢劫、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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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担保公司以我们的名义办理贷款,再和银行勾结起来暗箱操作,把钱神秘的洗走,骗贷后担保公司的人跑...
·我儿子是双胞胎,他爸不想要孩子的任何权,可能吗
·你好张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村土地被征收,在承包土地证上的荒地,大队统一收回和沟路渠钱统一分配,这样合法吗
·别人借了钱不还,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吗?
·我这是北辰区,这里的邮递员告诉我们必须定他们的报纸和周刊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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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摩托车过户手续费得多少钱
·请问快递没签字货物不给可以起诉快递公司么
 代县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加班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44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由企业决定。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补休,又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2023?
    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离婚伴随着财产的分割以及处理等问题,若双方结婚之后有了子女,那么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又成了双方之间争论的焦点。那么离婚抚养费怎么算?一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

·绵阳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都有哪些?
    绵阳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都有哪些?《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和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个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绵阳市市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绵阳市辖涪城区、游仙区及所属各开发园区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拆迁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拆迁补偿安置按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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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的材料需要提供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材料需要提供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材料需要提供哪些(1)强制执行申请书;(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二、申请程序总的来说,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非诉执行可以分为四个基本阶段,分别是申请、受理、审查、裁定,每一个阶段又各有自己需要注意的具体操作程序。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这四个不同的基本阶段的要求:第一阶段,申请。申请是人民法院非诉行政执行程序的启动环节...

·女人离婚要什么补偿法院才会受理?
    女人离婚要什么补偿法院才会受理?女人离婚要经济补偿法院才会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民法典规定女人离婚获得哪些赔偿(一)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与配偶尚未解除婚姻关系或配偶尚未死亡的情况下,再同他人结婚的情况。这里既包括了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单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

·欠钱7000不还怎么办?
    欠钱7000不还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的了。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把债务的财产信息向办案人员及时提供,由法官决定采取拍卖或扣划的手段依法处理。要坚持依法讨债,不能以极端和过激的行为与债务人发生意外事件。3、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4、失...

·夫妻离婚时该如何应对财产转移
    很多人不知道要是一方有预谋的在离婚之前就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就会很大。因而在实践中,要搞清楚夫妻离婚时该如何应对财产转移,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时间节点如何把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等均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时限,当然是涵盖了整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对于重大财产的处分,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如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即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双方财产的共有关系,被侵害一方...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1.证明夫妻合意的举证责任在债权人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债权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具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借据,以及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电话、微信等体现共同举债意思表示的有关证据,都是债权人用以证明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力证据。2.日常家庭生活范围内的债务由债权人举证债权存在,债务人举证反驳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原则上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只需举证证明债务关系存在、债务符合当地一般认为的家庭日常生活范围即可,不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非举债配偶可以提供家庭收入情况、收入水平,证明借款数额明显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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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代理中常见法律纠纷
    合同是决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键,对于外贸公司来说,签订购销合同还是代理合同,其带来的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不可掉以轻心。在外商先开信用证或先付款的情况下,外贸公司通常对与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还是代理合同的区别重视不够,认为货款已收到或预期能收到,不再有风险。但实际上,外商虽已支付货款或开出信用证,仍有可能因质量问题、货期问题等提出索赔、退货。如外贸公司与工厂签订的是代理合同,则这些风险都由工厂承担;如签订的是购销合同,则在货物已出口的情况下,要向工厂索赔会有相当的困难。因此,对代理性质的业务,外贸公司应与工厂签订代理协议,以免不必要地加重自己的责任。在存在三角甚至多角关系的情况下,外...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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