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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无锡借了别人一万五千块钱对方现在不还钱他老家是甘肃的,当时有借条和转账记录,我是滕州的请问我可以回滕州起诉他吗,请求解答
·写借条是这样写的,本人马xx借xx八万元钱,现在没钱还,用车抵押五万,还欠三万,车钱还清,过户给杨艳,现在车由杨艳保管20.20.06.30
·妻子跟我要了一笔钱,然后又偷偷把小孩子带走躲到外地,一去不回,我现在想要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又找不到她本人..如果她本人不出现,是不是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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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村一百多亩土地八三年给某单位承包,八四年就征收,从此这一百多亩就不翼而飞了,村民去国土局查就这块是空白红线没单位没。以前承包单位还在,现在这一百多亩建了好多房子,...
·我老公婚前购买了一个商铺,现在商铺还在贷款,现在他想把商铺转让给我,请问是以赠与的方式好还是以买卖的方式好?我的想法是作为我的个人财产了,不属双方共同财产
·手指大拇指关节处受伤后,现功能性障碍,能评伤残吗
·老公有外遇,对我没感情,怎么办我不想失去他,他说只对我有亲情
·现在我用着一个小灵通电话这个月尾要取消小灵通了但是联通公司只给以张手机卡这样的话我现在的电话不是不能用了么还要我在买一个手机我觉得不合理我该怎么维权我能否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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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纠纷导致*人.
·农村私人地基建娱乐场所后地基还属于私人的吗."w990mamt20
·龙卷风刮倒我家的树砸了别人的房子我承担什么责任
·请问律师,法院被执行人送到拘留所可不可以查得到
·我单位多年效益为零.我是一名转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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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三阴县看守所具体地址
·请问律师经济纠纷案上诉费要多少钱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购房合同的事情
·在工地受伤了,怎么和老板谈判,争取自己的权益。
·我想要水吉人民法院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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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7年生下儿子,09年时协议离婚,我没要一分钱财产,孩子归父亲抚养,我不用出抚养费,可是婚后我发现因为跟前夫在一起打胎次数太多已经导致不孕了,我可以申请回孩子的抚养权...
·我想咨询下房屋租介合同的问题.我家租别人家房子.合同上写的是3年一签.一年一给房租.宗旨合同上写的.如终止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家通知房主了但是他说是3年不给终止终止合同....
·男方多次离家出走,去会网友,知道可没证据,走之前写了离婚协议,也签字了,就走了,没去办理离婚手续,女方是否可以拿着协议去法院离婚?如果不行,要是分居6个月是否能离婚?该...
·车祸对方全责,需要财产保全吗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在哪里?我哥哥出国谈生意被拘留,被警察直接带走了,我想去看望他,怎么去浦口区看守所?如何帮助我哥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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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弄虚作假?信访不作为?
·你好,请问:在农村修电车需要办什么证
 寸滩街道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常识
·权利解读——发表权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发表权,是著作权人完成创作后,决定是否将自己的创作公诸于众,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将作品公诸于众的权利,该项权利是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最基础的权利,确保著作权人的这项权利,就是依法保障了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如果著作权人决定不发表该著作,也不委托他人发表,不许可他人使用,著作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均不可发生。    所谓著作权人将作品公诸于世,是指作者将自己的创作向作者以外的不特定的人公开自己的...

·离婚协议上欠钱不还怎么办?
    离婚协议上欠钱不还怎么办?建议直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待判决生效后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注意不要超过该诉讼时效,超过后法律不予保护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

·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对于案件性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司法活动,在很多法律纠纷事件中都有重要运用,比如交通事故中就经常会用到对车辆的司法鉴定,那么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呢?有哪些流程?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各地司法鉴定机构收费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寻求准确的费用明细。共包含以下内容:车辆司法鉴定包括车辆性能、车辆价值、车辆贬值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鉴定内容而定,经过摇号程序确定鉴定机构。机动车属性鉴定,是属于确定该涉案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范畴的鉴定。因为机动车的界定标准,不仅是外表,更要看从例如速度等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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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转让吗?
    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转让吗?1、已经注册成功了的商标是可以转让的,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二、商标转让的限制1、不得单独转让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在商标注册中,该商标被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商品,如果这些商品为非类似商品,则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进行单独转让,但如果这些商品为...

·未取得所有权的离婚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且双方有争议的房屋,可以就该房屋的使用权作出判决。但是,是否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呢?我们知道按揭房屋的贷款年限一般都比较长,等取得所有权时再进行诉讼解决,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会影响其生活。    对此,德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认为对于离婚诉讼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    ...

·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认定
    1.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等六方面的因素。2.公司和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有财务记载是否定公司人格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在有财务记载的情况下,则证明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借贷或者借用,股东与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民事责任主体。反之,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财产,不作财务记载,可以证明公司人格不独立,已成为股东的工具、另一个自我。这时,应否定公司的人格。

·,广州市地税局发布了广州市五险一金比例,并对其缴费基数的上下
    ,广州市地税局发布了广州市五险一金比例,并对其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变动,特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调整之后会对我们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详情为您解答。一、广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对于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如何分割。一、同居期间财产包括哪些同居期间的财产范围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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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一段良好婚姻的基础,然而婚后很多夫妻都会面临一系列矛盾,致使双方关系破裂。在中国传统观念中,都是丈夫赚钱养家,那么如果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下列情况当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

·挪用公款辩护律师拥有哪些权利
    挪用公款辩护律师拥有哪些权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7、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8、根据案情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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