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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重庆市车城工业园区保险律师专业从事保险法律事务,办理保险理赔、车险、交强险、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重庆重庆市车城工业园区保险律师擅长车险、交强险、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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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车城工业园区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10年4月27日入职原单位从事的是技术类岗位的工作,试用期工资是1800,在2010年7月15日,原单位劝退我离职,我不同意,仍然照样上班,可是原...
·朋友借我二万块钱,说好一个星期就还,每次打电话或微信让他还,他总是找各种借口,一拖再拖。现在人找不到怎么办?他原来住在薛阜,后在金坛买了房子。身份证地址在薜阜。
·请问,被骗去长沙传销犯了拘谨罪,去年9月份检查院通知被逮捕,在长沙第一看守所,现在10个月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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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2号仪征宝能广场买了个手机,同时办了个可撤消手机套餐,手机按原价买,现在想取消店员不给取消。我该怎么办?
·有60岁了,移民有失地养老保险吗?老人在家生活不好过?
·男友离婚,房子孩子都归他,房证上男方的名字,还有卖房子欠下16万的债务,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18周岁之前不能自己做主卖掉此房,需得到前妻的同意,如果我们结婚,房产证可以加...
·异地法院可以办理离婚吗
·打工钱未给一直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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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农村有一村干部,占用国去家田地修房,请问一下我要san你好,我们农村有一村干部,占用国去家田地修房,请问一下我要怎么去检举他888025
·红灯过了停止线,在路中心停住,算闯红灯吗
·暂无
·我妈想把她的房子只过户到我名下,不写我老公的名字,这个可以吗?如果可以,要办哪些手续
·请问我老婆是湖南的,我是重庆的,我们要给小孩上户口需要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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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在旅社后旅社是否有法律责
·你好潘律师,我是老集张国峰,国家征地我家核桃树柿树各二十棵,七年树岭,正结旺果,请问怎样赔偿。请回。
·几年前我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定金合同,交了定金,说年底一起签合同, 我几次去找都不能交费,当时主管负责人同意先给钥匙装修入住让等通知。之后听说因开发商与其债权人...
·律师你好,我在农村开个饭店,正在装修,弄个带音响的包房,25号晚上6点多我们镇上一个开KTV的小子先是打电话骂我,随后拿个铁棍到我家来打我,不让我开包房,我拿铁锹打了3...
·我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一名中学教师,我们每天7点50分上班,下午5点10分下班。今天校领导说我们工作的时间不满8小时,必须用晚自*补够8小时。我们很想知道教育法对于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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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主变更女方!需要两方都到现场吗
·请问企业养老保险以工人身份缴纳和干部身份缴纳有和区别?对于男的来说。谢谢。
·成年了,可是没户口没身份证,哪都去不了。我从小跟我养母在一起,小时候有办过,可是那个村长不答应我是他们村里人,所以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户口,我1994年出生的,我养母现在6...
·左手手腕轻微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工资里的基本工资是不是就是规定的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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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外甥女现在可能在  淄博市 强制隔离戒xx所 家人找她都找疯了   &nbs...
·18年农历年底被抓至今没判没放人
 重庆市车城工业园区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国有企业解散清算程序
    国有企业解散清算程序公司如果出现解散的情况一般是由于无法经营下去或者因为某些原因而需要解散,并且解散后是需要做出清算的。公司做到这步是需要注意好多清算的程序的,但是公司清算是需要解散后或者清盘才可以清算的。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办事的。根据我国的公司规定,一般公司需要解散的都是包括以下几点的情况,(1)根据公司的章程规定,当公司的营业时间已经到了所规定的期限或者超出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而导致的解散;(2)由于股东的开了会议后决定的解散;(3)由于业务的发展导致公司需要合并,或者出现了需要分立的情况,从而就需要解散公司了;(4)或者因为做出一些超出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而被吊销的营业执照,责令需...

·我国信用卡诈骗罪归谁管?
    现在的信息时代,我们的信息在网络上被卖的也不少,信用卡就是很多人没有防范的一点。于是许多的不法分子纷纷喵上了一些信息透露很多且防范心不强的用户,用网络诈骗等方式去骗取金额,现实中我们被骗了可以去公安局报案侦查,可是信用卡诈骗罪归谁管呢?信用卡诈骗已经违法,由公安厅进行管理。1、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警方要先调查取证。认为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程序采取相应的措施。2、对于犯罪涉嫌人的抓捕,采取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如传唤到案、秘密抓捕、网上通缉等。信用卡诈骗罪法律依据: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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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什么婚姻法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财产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三、财产分割原则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我国土地要么属于国家所有,那么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使用
    我国土地要么属于国家所有,那么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使用土地基本都是有年限的。而由于房子是附属于土地上的不动产,因此实践中有的人就在问这个土地使用年限等于房屋使用年限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房屋产权年限?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二、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若犯罪行为人是精神病人的话,不是说就一定不用负刑事责任。换言之,根据实际的情况,精神病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那到底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

·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

·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1、与军人共同居住的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根据这一规定,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代表行使,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丢弃,而损害或者擅自处置军队房地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营房当事人无权要求分割。          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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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
    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此时交易的对象是开发商。由于商品房市场的水很深,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就需要购房者能够小心谨慎,以免日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一般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非购房合同条款要注意的事项:一、开发商的资格。客户在选购商品房之前,最好留意一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有部分开发商未取得本证,但采取发卡预订形式),“五证”齐全当然会更好。二、认真阅读购房合同内容。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订合同前,对当中条款应认真阅读,尽量透...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能会发生一些严重的情况,用人单位为了自己的发展,将会解除劳动合同,不再雇佣劳动者劳动。那么,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快来随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况:一、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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