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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安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
·在小区办理停车位,物业服务公司要求留存房产证、身份证、行车证的复印件这样合理合法吗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桔园南路沅江市人民法院,有这个法院吗
·我打工的公司,一直没给我们上三险,还扣了我们400元的押金,还没给手续,如果我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公司给与补偿吗,可以要求补交三险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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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在公司干了两年了,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又降我工资,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我想问下,债权申报表里面的债权发生时间和最后一次主张债权时间填什
·我老公今年8月24日晚上因为涉嫌贩卖x品被当场抓获当时身上携带了0.8克的x品吧找人打听以后知道他在里面承认了3次,具体数量是1.2克请问这个要怎么量刑
·我自2011年元月20日去申请辞职,辞职日期为2011年元月18日。到2011元月126日经过经理审批说可以辞职了,那我以后还用到公司上班吗?谢谢!
·2015年9月13号本人右手受外伤前往无锡市中医医院就诊。门诊医生以X光片为据诊断为右腕损伤,用夹板固定并配一些活血化瘀的药物配合治疗。9月20号复诊时拍X片诊断为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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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是有户口就可以办理的
·贺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刑事拘留通知,告诉说,羁押贺州市看守所,怎么能知道关押在那个看守所
·律师好!银行贷款出现纠纷去查原始银行档案资料!我担保保人发现一银行人员擅自修改合同!二银行的调查报告审批贷款人是0担保,但是银行版的贷款人实际是担保165万!银行作假三...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离婚事宜,请加我微信,,因为我是一名语言残疾的残疾人,加我微信我和你微信上把事情经过给你说清楚.
·平安普惠借贷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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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校大学生现在当私人培训班的助教会对以后考公考教师有什么影响么
·我是一个临时促销公司的领导在我去上班之前说了会在法定假日给我放假,可是等到了年三十的时候就告诉我不可以放假,要是不上班的话就不给我发工资,还有在法定节假日的时候加班没有...
·我儿子还是未成人?他拿我的手机打游戏,再发被借了1000多。这个钱能不能退回来
·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期一年,一次性付清房租外加一个月押金,后来只租了5个月 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期一年,一次性付清房租外加一个月押金,后来只租了5个月,因为工作原...
·从2017年夫妻感情破裂后在家无法正常生活了,我就出去打工,然后他在家就想尽办法让我不能回到家里了,后来他又将孩子送人,我找到后就带着孩子在娘家生活,他这几年没看过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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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关于自愿离婚协议书若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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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1年2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4s店购买一辆尼桑逍客,当时她们说可以享受国家补贴购买一辆尼桑逍客,她们还给我们看了卖车的记录,我们2021年2月4日我们去...
·這樣的,一對夫婦,房子的所有權以及房產證寫的名字是是女方的名字,很多年後,男方去世了,又很多年後,女方決定把房子賣掉。在過戶的時候,女方拿到的賣房子的錢需不需要跟男方的...
·工程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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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过无证驾驶还能考出租车资格证吗
·交通事故小腿粉碎骨折,是否可以做伤残鉴定
 淳安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
·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一、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刑法上的扒窃和偷窃偷盗的区别在于,扒窃有固定的手段,其既是偷窃也是偷盗,偷窃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称呼,而偷盗一般是属于一种民间说法,三者在刑法中一般都以盗窃论处。扒窃: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直接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都是采取刀割或者“手夹”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或包内的钱财或物品。“扒窃”在行为特征上,相对于其他盗窃的窃取行为,扒窃有着自己特殊的窃取模式;因此,在成立犯罪的标准上,只要实施了“扒窃”类型的窃取行为,理论上就可以予以定罪。偷窃: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我们俗称的偷东西的案由叫偷窃公...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报告为何自相矛盾?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检索中心)给出自相矛盾的评估结论并非偶然现象,有不少专利权人同样也遭到了两份报告结论不一致的情况。即使以同一专利权人的身份去申请检索中心的报告,也会遇到结论打架的情况:“我们就一份专利向检索中心先后申请了两份报告,时间就隔了几个月,但他们给出的一份报告称专利具有创造性,另一份报告则称专利不具有创造性。”一位专利审查员对记者表示,报告的评估是人工过程,针对专利的创造性每个人的标准都不一样,这也会造成结论有所偏差。但事实上,标准的偏差并不能完全解释结论的自相矛盾。“检索报告的很大价值,是弥补实用新型...

·回收废旧口罩进行加工销售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回收废旧口罩进行加工销售或者径行销售的,不仅要承担违约、侵权等民事责任,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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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鞍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们最常讨论的话题之一就是征收土地的补偿款了,之所以讨论是因为并不知道具体的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比如说鞍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鞍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

·其他应付款股东的可以转到实收资本吗
    其他应付款股东的可以转到实收资本吗一、其他应付款股东的可以转到实收资本吗?可以转股权,必须是增资;如果是单纯的转为实收资本是转不了的,这必须要有相关的材料才可以办理,而且债权还必须是合法的债务才能进行增资,不然就是不合法的。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

·房屋质量太差可解除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将于6月1日起施行。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要负责按期修复  《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房户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

·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在多数人的观念里面,只要确定有犯罪事实,那么就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进行判刑处罚。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是不是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而不予判处刑罚,即只定罪不判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

·找专利代理签合同前有无保护措施
    申请专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带好相关材料前往专利申请大厅进行申请;另一种则是委托给专利代理公司,由他们帮你准备申请的材料、审核等过程,那么如果是委托给他人代理申请,会不会有风险呢?找专利代理签合同前有无保护措施呢?找正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登记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专利,其信誉和可信度是很高的。一是国家有专利代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果出现泄漏的情况,可以找当地的知识产权部门处理。二是这些正规的代理机构也要培育自己的品牌和声誉,如果出现泄露等情况并发生纠纷而被处理,他也就无法在这个行业立足了。当然,你如果找一些非正规的所谓知识产权公司去申请专利的话,发生泄漏以及携款失踪的情况就有可能发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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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例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骗取定金或者货款等。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

·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
    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钱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钱机动车无论是在哪里行使,都需要驾驶者或乘客按照法律规定系上安全带,否则的话就要给予相应的扣分、罚款。然而,在不同的道路上行驶,并且有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规定的处罚是不同的。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4、在高速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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