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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法律一般不允许男方这时间提出离婚
·受过行政拘留,能否报考司法考试,能否参加实*,注册律师呢?
·吴律师你好:我修路占用別人土地,一次性补偿他土地一切费用双方永不反悔(书面协议),现路被单位临时租用的补偿费,请问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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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上班期间被汽车撞死,车主已赔偿,家属能否再向公司提起赔偿?是要求工伤赔偿还是民事赔偿?
·对方欠我钱,他是外地的,我是可以在我们本地起诉吗
·朋友找我借了8万元,他母亲"24637397l"""担保,现在拖了一半了也没还,他没有房产等,现在没能力还钱,他母亲也没能力还钱,他母亲只有一套集资房,去法院起诉后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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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律师你好!打扰你了,咨询一下,我是药店上班的一名员工,顾客买川贝等药品,查过价格拿在手上付款时不要走了,发现顾客转悠的地方,刚才货架上放着三袋川贝少了一袋,在监控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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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您好,想请教下婚姻问题,如果对方曾经出轨为离婚,但现在出现身体状态有问题了,可以提出离异吗?
·您好,今75米的大板车还可以审吗?
·我用了别人的医保卡住院,她收了我的钱,现在公安局在调查,请问你能帮我吗
·有过短暂婚史再婚是否可以隐瞒婚史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老人在医院陪床不幸摔跤骨折两处,做手术花了八万块,医院有没有责任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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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寄钱给我儿子要怎样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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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持x抢劫三次,在抢的过程中,没抢到任何物品,需要判几刑在施行抢劫的时候,都是喝酒进行抢劫的,在被抓的时候,全部交代,这样的话,不能轻判吗
·018,124日发的快递,120日我就叫快递公司给找,我天天都在问,今天才回复找到了,
·一审终止合同不服上诉二审,二审维持原判,不服还可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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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今6月份上班受伤,一直到现在公司都没发工资给我,第一个月我打电话问公司,公司...
·现在办收坚手续是不是就可以拘留了
·网上 立案 系统一直提交未成功,怎么解决
·本人在私人开的米厂上班,上班时弄断了食指指尖和中指指尖。想咨询一下应该怎样所要赔偿。
·如果合伙甲是法人代表,他的老婆又是会计,乙方借来投资的钱债主要告乙方,甲方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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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只写老公名字,现在感情不好,老公可以一个人卖房吗?
·律师好,北京意购打着办卡旗号,我被骗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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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认缴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认缴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虽然我国法律对于股权质押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股权的确认比较复杂,因此关于股权的界定并不十分清晰。生活中涉及到股权质押的也比较少见,只有公司的运营中才会出现。那么你知道公司法认缴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公司法认缴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一)认缴股权可以质押吗?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非实缴到位的股权。有意见认为,股权作为一种私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具有价值及可否用于出质,应当由质权人自行判断和决定,而不是登记机关应当考量的问题,而且认缴未实...

·拘传的变更和解除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2条之规定,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在拘传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刑事案件追诉期怎么计算
    针对每一个具体的刑事犯罪,法律中都是做出了追诉期规定的。只有对于那些尚未超过法律规定追诉期的犯罪,那么相关机关才能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刑事案件追诉期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一)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二)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三)追诉时效的延长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追诉时效延长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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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否则很可能会在事后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1、基于防止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如果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又确实发生了房屋租赁的事实,比如自然人之间的一些短期房屋租赁行为,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人民法院就个能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而拒绝受理该合同纠纷。2、房屋租赁合同,特别是较长期限的具有商业行为的房屋租赁合同,除了合同的一般...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4、劳动仲裁、诉讼。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夫妻一方债务用于个人支出属于什么类型的债务?
    夫妻一方债务用于个人支出属于什么类型的债务?夫妻一方债务用于个人支出属于个人类型的债务,此时与夫妻共同债务是无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

·异地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异地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异地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异地工伤保险认定也是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提出申请进行赔付。原劳动部曾经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强奸罪被害人可以要赔偿吗
    强奸罪被害人可以要赔偿吗强奸罪的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强奸罪的主要可以分为两大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的财产因赔偿义务人的行为所遭受灭失或者损坏(比如维修费)的,也应当照价赔偿。影响赔偿数额的高与低因素,主要是从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社会影响恶劣与否、社会危害性大与否、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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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中醉酒驾车如何避免?
    在日常中醉酒驾车如何避免?一、在日常中醉酒驾车如何避免?司机避免酒后驾驶方法:1、时刻记住酒驾国家给的惩罚.国家法律提供支援:国家提供酒后驾车相关限制管理法律条文,交通管理部门应借鉴国外方式对有酒驾记录人员实施强制安装防酒后驾驶系统。2、喝酒后找人代驾。提供“酒后代驾”服务:餐饮娱乐场所为客人开设“酒后代驾”服务,或由政府开通“酒后代驾”服务专线。3、免收酒后过夜停车费:餐饮娱乐场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车辆过夜停车费,支持客人在酒后主动放弃驾驶。4、在酒标酒单上印制警示令:将“酒后不驾车”的宣传语、漫画等印在酒瓶的商标上及餐饮娱乐场所的酒水单上。5、履行社会服务令:除国家...

·离婚男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抚养权是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享有的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我国婚姻法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双方在进行离婚诉讼时也可以尽自己所能争夺子女的抚养权,那么,离婚男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一、确定办法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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