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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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武清区陈咀镇建筑律师团队竭诚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天津陈咀镇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权属、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各类纠纷的仲裁和诉讼,武清区陈咀镇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陈咀镇建筑律师业务范围:陈咀镇建筑律师,陈咀镇建筑工程律师,陈咀镇建筑房地产律师,陈咀镇工程欠款律师,陈咀镇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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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咀镇建筑律师法律咨询·我跟我老公都是在婚的,我们在2019、3、27号结的婚,现在他外边有女人要跟我离婚,但是在我们俩结婚前他借我的钱又不还我
·我司与南通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尾款末付,想请你们帮我追回.
·你好,以你将来买房时名下实际拥有的房产数量为准(以家庭为单位)。
·陈咀镇建筑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我爸想把房子给孙子需不需要自女签
·我家儿媳妇是柬埔寨人她在江西沒有,证件被安义县看守所拘留请问我从家里把证件带去给他们看,可以放人吗
·两老人(分别66岁、70岁)被人从家里拿斧头砍伤轻伤二级,具体对方要判刑多久,3年以下太笼统,所以想先咨询您,谢谢!
·你好,我在工厂上班期间生病,不能上班了,后期治疗费用也大,家里还有三个小孩要上学,父母年龄也大,家里没什么经济来源,向这种情况不工厂可以补贴点不
·长寿区邻封镇农转户的具体补偿标准是什么?户口、土地和房子分别是多少标准?每个人的养老保险金要缴多少?
·陈咀镇建筑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2020年农村土地租金补助未发放,村干部称1994年未划分到土地,但是2019年包括之前的都有发放,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如果要打官司需要什么流程和资料
·父亲一审败诉,故意伤害案。2020年9月30日.接到一审判决书。希望能上诉辩护正当防卫。
·工作中人在高空落地
·异地车违章记错了咋牌照是那里的,但是我今都是在我家自己这边开的没去过外省,说我违规停车,会不会被套牌
·在民事案子的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没有举的证据,在一审与二审都没有举的证据,二审法院能够在判决书中作为作为证据使用吗就是产品赔偿问题,我作为一个销售者已经按照法院的判决赔偿完...
·陈咀镇建筑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房主隐瞒了房屋真实情况,现在买方不想买了,怎么办?
·我想买房首付款时是女方出婚后共同还贷如果离婚后房屋财产属于我们共同财产吗?以女方的名字办理房产证婚后在共同还贷假如离婚了房子该如何分割啊?我有平分房屋权利吗
·证人不出庭,出书面材料证明,有法律效力吗?能作为呈堂证供吗是民案的如何证明一个人与她人没有抚养关系,该怎么证明,需要什么证据
·律师你好,我是在一家机械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在工作其间曾发生多起无故克工资.和加班不给工资和补休.及足额发放工资.为次我和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到管割地劳动行政投诉可劳...
·离婚案例怎么收费?
·陈咀镇建筑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姥姥去世了,现在有个舅舅,我妈妈也去世了,我是不是有带继承权。姥姥现在的抚恤金怎么分,现在舅舅不想给我给。我应该走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我父亲当时电瓶车前轮胎坏了,下车推行,对方骑电瓶车撞到我父亲,交警判对方负主要责任。住院期间,对方只给了两万五,住院期间花费接近五万,现在对方不闻不问,不了了...
·被告在盘县,1万多元钱,单凭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上法院起诉讨债吗?
·同事故意捉弄 弄坏一个翡翠手镯 不赔偿
·2024年9月12日被抓到现在有4个月了,10月18日被送往龙游看守所,后听说案件12月已递交到检察院,前期家属也没请律师,具体案件的情况家属也不清楚,现在主要想咨询下...
·陈咀镇建筑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我左手食指和中指没有了可以考摩托车驾驶证吗
·我是担保人邦朋友担保10万元,借款人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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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咀镇建筑律师咨询解答·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海英ying
·协商解决有关问题不好吗? 宋瑞岭
·应当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后24小时之内通知家人或单位。你可以到单位问问。 宋瑞岭
·陈咀镇建筑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那位好心的人能帮帮我。定重谢。谢谢谢谢谢。如果有律师或者是法院领导。看到我的消息。请回我电话。谢谢谢谢啦。19910527039本人电话。期待您的来电。。谢谢。. 匿名
·可以委托律师起草,. 何晓艳
·与律师面谈. 岳阳仇伶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通过连续到法院起诉的方式实现离婚。 匿名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潘兆忠
·陈咀镇建筑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可能性很多,必要时报警处理。 weihaiyang
·合同约定很重要,他违约,你寄起诉他。 宋瑞岭
·请把问题讲清楚,才能得到有效解答。 宋瑞岭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与律师面谈。 太公钓鱼
·最好委托律师帮助。 weihaiyang
·陈咀镇建筑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行政处罚不是犯罪,为什么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weihaiyang
·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直接问主审法官。 weihaiyang
·可以主动联系。 吉增萍
·可以电话打过来询问。 宋瑞岭
·陈咀镇建筑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不一定的. 律师
·不要重复发帖。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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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咀镇建筑律师法律常识·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
死刑缓期执行简称为死缓,这并不是一种独立的量刑方式,而是属于死刑当中的一种的,另一种为死刑立即执行。而死缓的有一个两年的考验期,那要是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话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被判死缓有哪些后果关于死缓的法律后果或者适用结局问题,有三种可能:一是执行死...
·司法鉴定的依据有哪些
你知道我国关于司法鉴定的依据都有哪些吗?其实这也就是指司法鉴定的规定有哪些。司法鉴定是一种十分专业的鉴定活动,需要由专门的人员来进行鉴定,这样的鉴定结果才能保证准确性。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司法鉴定的依据到底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前提就是与原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将会导致很多不良的后果。但是由于部分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的时候没有仔细核对员工是否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要求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因此会造成员工与两家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关系。一、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1、经典案例张某是浙江省一县邮政局负责EMS的经理,后因病退在家休养,其劳动关系及人事关系都还在该邮政局。2013年8月,张某经朋友介绍到厦门某快递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快递公司也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1月,张某主动离开公司。2014年7月,张某以快递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向厦...
·陈咀镇建筑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检察院对不属管辖的移送案件可以进行抓捕吗
检察院对不属管辖的移送案件可以进行抓捕吗?当然不可以,必须是自己管辖的案件,否则,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审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
·离婚后确认抚养权代理词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后确认抚养权代理词的内容是什么?诉讼案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个罪名能缓刑吗
三个罪名可不可以判处缓刑,主要看所犯罪名的处罚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判处缓刑。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
·发包合同管理措施一般都包括哪些?
发包合同管理措施一般都包括哪些?一、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涉及的面广,要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主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将规范化合同管理作为项目部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与经济效益挂钩。并且每年组织对项目经理、经营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来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使企业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行为前导的依法经营思想,把抓施工合同管理放到企业抓质量管理和市场开发一样的重要位置,把施工合同管理列...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是什么?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陈咀镇建筑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可以不进行发放吗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可以不进行发放吗?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的代表和承担责任的人,对于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公司法人有的会同时在公司担任一些职务,而有的则不会。那么,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可以不进行发放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如果不在公司工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不发放工资。为特定事项而授权产生的法人代表,经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发工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权利义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用一般是多少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用一般是多少?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因为资金需求少不了对外融资,由于中小企业实力较小,信誉等级普遍较低,为了能够顺利从银行拿到贷款,它们往往需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市场上有很多融资担保公司,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收取一定费用。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用一般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指出,加强融资担保机构自身能力建设。融资担保机构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按照信用中介的内在要求,经营好信用、管理好风险、承担好责任,提升实力和信誉,做精风险管理。坚守融资担保主业,发展普惠金融,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
死刑缓期执行简称为死缓,这并不是一种独立的量刑方式,而是属于死刑当中的一种的,另一种为死刑立即执行。而死缓的有一个两年的考验期,那要是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话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被判死缓有哪些后果关于死缓的法律后果或者适用结局问题,有三种可能:一是执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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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国关于司法鉴定的依据都有哪些吗?其实这也就是指司法鉴定的规定有哪些。司法鉴定是一种十分专业的鉴定活动,需要由专门的人员来进行鉴定,这样的鉴定结果才能保证准确性。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司法鉴定的依据到底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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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不属管辖的移送案件可以进行抓捕吗?当然不可以,必须是自己管辖的案件,否则,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审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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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用一般是多少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用一般是多少?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因为资金需求少不了对外融资,由于中小企业实力较小,信誉等级普遍较低,为了能够顺利从银行拿到贷款,它们往往需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市场上有很多融资担保公司,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收取一定费用。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用一般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指出,加强融资担保机构自身能力建设。融资担保机构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按照信用中介的内在要求,经营好信用、管理好风险、承担好责任,提升实力和信誉,做精风险管理。坚守融资担保主业,发展普惠金融,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