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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县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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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一位德州夏津奉公守法的公民,10年前来深圳打拼,经国家政策扶持加自己努力现在经营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中企公司,年销售创亿元,公司多年精心研发的...
·你好请问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
·今天有个陌生手机号码打电话给我说,我大哥欠了哪里哪里的钱十几天没还叫尽快还。一开口就说出了我大哥的名字,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就说了有我大哥的名字。这个具体是骗钱还是想确认...
·我朋友结婚后去外地打工,在外地买的房子。首付款70万是婆家出资,然后每月是我朋友她们夫妻双方的工资还贷。买房后婆婆写了一张70万的借据逼着我朋友和他老公两个人签字,说买...
·本人与妻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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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方面的,比如家产,孩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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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甲、乙、丙、丁四方商议合作成立公司,最后以获得注册通过名称为准。2.甲、乙两方负责公司生产技术提供及支持,和新产品技术研究、开发,以技术保证获取分红股份。3.甲方...
·能咨询一下自己车祸的案子吗
·有个吉林的在我家租的房子,房租不到五百走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可以起诉他吗?
·请问朋友借我钱,然后一直不还,金额不大1450,我能怎么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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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开超市,被别人告卖假货,但是进货的时候不知情,有保留进货单据交给法庭,但是法庭说没有公章也没有签字,只有那个单据的表题是他们的店名,不成立,想知道还有没有别的方法可...
·女的走了 没结婚  在一起生活两年 彩礼可以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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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办大学被骗如何追究办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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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有咨询电话吗?我想先咨询一下房产过户问题。谢谢!
·请问一下西安市高凌区看守所电话号码多少.
 成县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离职后企业不发工资多久可告
    辞退后最晚一个月内支付工资,原则上被辞退后应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若逾期不支付的就属于拖欠行为,员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9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专利转让有证书吗 一、专利转让是否有证书?
    专利转让有证书吗一、专利转让是否有证书?一般来说如果是专利原件证书是没有的,最多只能是给受让人一个专利副本证明。关于专利证书也有一个比较严格的规定,专利人专利证书丢了或者是损毁是不能补办专利证书的,所以专利人需要保护好自己的专利证书,和副本;当然进行专利转让的时候我们可以申请获得专利证书副本;但是专利人不用担心只要专利记录上是我们的名字就行了。关于专利证书原件其实和专利副本一样等同,他们的法律效益基本上是一致的,所以专利人不用担心那么多;转让的申请一下专利副本就完事了。二、专利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

·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
    一、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一)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2、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二)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1、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2、商标注册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抢注自己的商标名称,并同时申请重新注册自己的商标。这种方法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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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怎么处理(一)、辞退补偿的会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怎么处理(一)、辞退补偿的会计处理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八项,其中第7项就是"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因此,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或劳务成本。(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

·债权人有否处置债务人的房产的权利
    债权人有否处置债务人的房产的权利一、在法院强制执行不动产时,债权人有否处置债务人的房产1、从法院角度讲,对于不动产即房产不得一次查封10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于查封不动产应该不超过二年,需要延期每次不超过一年,还需有当事人申请。如果查封后两年内未继续查封,则查封自动解除。2、从债权人角度讲,其私自处分债务人房产是违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拍卖变卖查封的财产应该由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对于变卖应由债权人债务人协商一致,经评估后再行拍卖。如果法院的查封已经解除,债权人更无权自己直接处分债务人...

·对于欠债被起诉要坐牢吗?
    对于欠债被起诉要坐牢吗?一、对于欠债被起诉要坐牢吗?《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1、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未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则法院会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但不会判刑;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

·高血压疾病能免于行政拘留吗
    高血压疾病能免于行政拘留吗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被处罚人已送达拘留所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送达拘留所,拘留所应当立即释放被处罚人。可以被决定行政拘留而不执行。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

·上海市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规定?
    一、上海市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规定?在涉及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的执行中,执行机构首先应就债务性质作出判断,再根据债务性质区分确定可予执行的财产范围。对于个人债务的案件,应当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则男女双方均是被执行人,可以执行其夫妻共同财产和各自的个人财产。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为被执行人的,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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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选择按揭贷款买房,在选择按揭贷款时,
    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选择按揭贷款买房,在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有一项他项权利内容的记载,那么贷款买房他项权证是什么?有了他项权证房主缺少了哪些权利?下面就让我们说明一下。一、贷款买房他项权证是什么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

·不管是租赁机器还是房屋,在租赁期间可能都会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
    不管是租赁机器还是房屋,在租赁期间可能都会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此时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具体应该是由谁来承担呢?是实际使用的承租人,还是拥有所有权的出租人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由谁承担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一般都要承担维修的责任。所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此应有具体的约定。维修的费用一般又出租人负担,不过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此外,关于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等,也可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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