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留镇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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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留镇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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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留镇涉外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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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大四的应届毕业生,明毕业。在德州学院上的学,现在结束课程了,我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公司,面试通过后,他给了我两份相同的就业协议书,全名是《德州科海电子有限公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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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安置房买卖纠纷,想请您帮忙
·欠薪10650,3月1号打的欠条到3月28给结清都快一年了,今给明给就是不讲信用我有他通话录音,是姚集镇的老板我想治治他,麻烦你给支个招
·你好,请问一下十七岁孩子砸车玻璃偷了点烟被刑事拘留了,最多拘留几天呢?
·請問:有關財產分割、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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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冯律师的电话号码是?我要联系你,朋友有一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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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
·我是江西九江。我有个离婚案子,请想找个律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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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付抚养费从去年11月开始到现在,因疫情能否追回,还需要对方提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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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如果起诉要准备什么资料
·我从公司租铺,公司广告打的是61平方米,实际上是49平方米。合同没写上平方米,这样公司算不算骗人。我应该怎么处理."w990mamt20
 承留镇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工伤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依然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二、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

·工伤可以自己去劳动局做工伤鉴定吗
    工伤可以自己去劳动局做工伤鉴定吗工伤职工或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此可见,受伤职工自己也是享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的权利。可以依法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鉴定没有级别怎么办?因为工伤过后会影响劳动能力,因此要是受伤较严重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这样就可以按照结果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达不到...

·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辞职工资怎么结算按《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先计算日工资。日工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再数一下实际工作日是多少天,就可以算出工资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二、重庆基本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经国家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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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员包括哪些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员包括哪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二、几种特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1、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

·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有哪些规定?债权债务纠纷在现实中极为常见,小到百十来块的小的口头约定,大到百万千万级的借贷,这些都能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出现以后大多会通过诉讼或者私人调解来进行,而这判断标准自然不会是相邻之间约定的一种方式或者古老的习惯,在当代社会只有通过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一、民法上的规定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在主要在担保编和合同编中。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

·劳动合同终止续签要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续签要注意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6、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合意选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欲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于劳动合同期满前的n日向劳动者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提前天数由用人单位...

·一、重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么?
    一、重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么?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享受几次?职工受到工...

·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1、公平合理的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合同条款中语言应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这方面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给承包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我们知道,承包商一般至少具有以下权利:(1)享有工程预付款的权利;(2)按期收回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的权利;(3)遇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时索赔的权利;(4)业主违约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承包商在限制业主提出过分要求的同时,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权利。2、工程施工期间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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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
    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一、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我国担保法第24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这一规定,主合同变更对担保责任的影响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即:1.主合同变更应经保证人同意;2.未经保证人同意而且是书面同意,保证责任将被免除;3.允许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作另行约定。从该条款的文义来看,对主合同变更并未区分具体情况,可以而且也应当理解为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包括对主债务范围缩小的变更,非经保证人书面同意,都将导致保证责任的免除。那么担保法这...

·离婚后不让探视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探视怎么办离婚后不让探视的情况下,可以提交司法机关要求重新判决抚养权。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该条规定就是探视权行使以及探视权受限的法律依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二、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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