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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江苏岀事了,说是扬州看守所3月15号到扬州看守所了到现在电话也没打来,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私人借款十万,最后对方以劳务公司纠纷把我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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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公司10月份到现在还没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车祸后医院救治几天后死亡驾驶员在南昌哪个看守所
·我和他性格不合,每天闹,他懒,没上进心,对孩子也没责任,他还打过我一次,我想离婚,请问孩子能判给我吗,我孩子是女孩,两岁了
·我父亲因被诈骗想要诉对方要求赔偿,但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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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困扰,希望大家能够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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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签了劳动合同,可是他说过了试用期就是按2200元的底薪给我,后来四月跟五月都加班,每天十个半小时的工作,由于工作量太大,辞职了,按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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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别人借我3千块钱,能要回来吗?不过不知道人家手机号码和住的地址。也不知道家庭地址
·我老公骑电动车撞到人行道路上的桩子上,人摔的比较严重,找不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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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超出截止日期半个多月了这会还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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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辞职之后社保怎么处理
    自己辞职之后社保怎么处理辞职之后,对于社保的处理有以下规定:1、养老保险都是有个人账户的,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2、医疗保险,也是有个人账户的,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

·员工工作不胜任可以调岗么
    员工工作不胜任可以调岗么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

·父亲过世遗产怎样继承?
    父亲过世遗产怎样继承?按照遗嘱的条款来继承,也可以根据《民法典》,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遗嘱继承的方式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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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撤销权人,什么时候可以实施撤销权?
    什么是撤销权人,什么时候可以实施撤销权?一、什么是撤销权人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的合同中为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在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中为误解人,在显失公平场合为受到重大不利之人,在乘人之危场合为处于危难境地之人。二、“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吗?1、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应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应作为无效合同,另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只是损害了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对这类合同应按可撤销合同处理。将其按可撤销合同处理,原因在于:能够充分尊重被欺诈方的意愿,充分体现了民法的自愿原则。诚然,欺诈...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国家怎么处理?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国家怎么处理?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或者是归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

·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否有效 一、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否有效?
    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否有效一、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否有效?有效。当租赁合同丢失后,如果有收据可以说明租金的,则可以证明租赁关系。因此租房关系仍然合法有效,但建议补签合同。可以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

·什么是无期徒刑,如何执行?
    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定罪处罚的时候,往往都是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作出的量刑,而此时有些罪犯可能就会判无期徒刑。那您知道究竟什么是无期徒刑吗?无期徒刑的强度要高于有期徒刑,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什么是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的区别望,不能起促使犯人改过自新的作用。主张保留的认为,对于那些犯了重罪而又不足以判处死刑的罪犯...

·股东连带清偿举证责任由谁来主张?
    股东连带清偿举证责任由谁来主张?一般情况下,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由于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应当支持其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如果债权人未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债务人公司无法进行清算,且债务人公司与股东均不到庭,人民法院对于公司股东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及承担赔偿责任还是连带清偿责任无法作出判断的,可以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同时,应当向债权人释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清算或者破产清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的申请后,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无法提交相关材料,或者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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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注册资本新规定是什么
    导读:新公司法实施认缴制度,取消实缴和最低限额要求,使公司设立更灵活。新规定强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并规范非货币出资的评估作价,确保公司资本真实稳定。  一、新公司法注册资本新规定是什么  1.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采取认缴制度,即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这一新规定取消了原先对注册资本实缴和最低限额的硬性要求,使得公司在设立时更加灵活和便捷。  3.新公司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律师提醒您,这为特殊行业...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效要承担什么赔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效要承担什么赔偿?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如果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39、40、41条规定的情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约。根据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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