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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21012202(刘律师)

 城关镇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咨询
·能否进行赔偿或者能否签署协议进行约束治
·喝酒之后遇到交警查车,人跑了车还在那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交警的协调双方私了协议书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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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初犯寻人滋事轻伤能判多久
·亲弟兄之间就其父亲留下的老宅基地产生纠纷是否应该分家
·一张信用,累计欠款14万左右!之前一直用的很好!现在做生意被骗了!全部钱打水漂,身无分文,家里也是负债累累!银行电话一直接听,可是实在没有那么给力还款!会告我金额诈骗嘛...
·您好,我是经销低速电动车的,去供应商让次提6台车,付4台车的款,剩余两台车让我打了"43447684l"""欠条底付,就是1月份的时侯,供应"31562446l"""公...
·刑满释放人员可领取多少钱?去哪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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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一下对于工龄工资有没有什么补偿?
·老公有外遇我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我因为穿了JK制服在电梯被人辱骂,是不是从事不正当职业
·没有签合同,就是怕年底结不到帐。
·学校所谓的降级费是合法的么我降级了收了2000的降级费这是教育局规定还是怎样感觉很难接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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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是2005年购的房子,当时男方出了钱,女方也出了钱,购房合同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2006年9月结婚,2007年交房子的尾款,后来办房产证上是我们2个人的名字...
·我的哥哥住在大庆,今年70多岁了,3年前老伴去世,无儿无女。身体不好,有心脏病。为了照顾他,我离开沈阳照顾了2年多。因为我也60多岁了,又有妻女,哥哥的朋友见我这样抛家...
·我买房子,交了定钱,要签合同了,我想让他们优惠点,可以吗?销售员优惠做不了主,找老板也找不到。我可以退房吗,房子的定金会还我吗?
·你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涉嫌诈骗六万三千元,被雨花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出来后又醉驾,现在签了认罪认罪书,检查院起诉逮捕,建议量刑一年零四个月,法院还有可能判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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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领取了还可以退回来吗?
·你好,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契税的话我家是按1%收取,但是开发商进户时要全部收取3%,房产证下来后如果仍然是首套住房再返回2%,请问是否合理?
·被告是阜宁的,能在盐城立案吗?
·我办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没有医保卡啊
·假如我们和肇事方打官司,需要财产保全,用我母亲(已过世)的房证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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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准备买房,但是因为我老公有信用不良记录,自己贷不了款,现在打算以他姐的名义贷款买房,但我们又怕以后产生纠纷。想咨询一下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如何才能避免纠纷的发...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亲戚在92-3年在云南省开元市铁路看守所逮捕了现在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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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关镇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常识
·著作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一、著作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著作权转让的规定是著作权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转让著作权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包括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转让价金;(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二、著作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劳动法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一、劳动法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哪些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二、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1、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高空抛物以什么罪论处
    关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故意高空抛物的最高刑罚可被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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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   原告夏某与被告杨某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小杨,婚初感情较好。自1985年原告外出经商认识一女子并同居后,即长年不归。夏某得知后多方寻找未果,心中郁闷难解,竟发展为抑郁性精神病。杨某不闻不问,夏某无力医治,病情愈加严重,最终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夏父老夏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杨某离婚。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自1985年后对原告和子女不关心,对家庭不尽义务,夫妻感情已破裂。现原告要求离婚,理由正当,应予支持。鉴于原告的身体状况,婚生子小杨随杨某生活并由其负责抚育...

·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一、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5年。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计算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凡合同有年限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无合同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所以,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不能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指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续展;商标权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商标注册人继续保持...

·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法怎么规定的?
    没有遗嘱的遗产民法典怎么规定的?“没有遗嘱又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存在的时候呢,就按照法定的继承去继承遗产。那么继承的顺序是这样子:第一,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层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不参与继承的,那么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法定继承须在下列情况下适用:(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5)遗嘱无效或遗嘱部分无效所涉及的遗产;(6)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遂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土〔2015〕28号批准同意征收一批集体土地,作为遂宁市安居区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拟定的关于遂宁市安居区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青苗补偿费本次用地涉及小春作物补偿为0.948万元/公顷。2、农房拆迁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2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指造成战斗失利或者战役严重受挫的,贻误重要战机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等等。本罪的基本特征:①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指挥和值班、执勤秩序。②客观方面表现为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擅离职守”,指擅自离开正在履行职责的岗位。“玩忽职守”,指在履行职责的岗位上,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指造成重大任务迟缓完成或者不能完成的,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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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谁出?
    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谁出,工伤发生以后需要工伤能力鉴定,而工伤程序的鉴定不是免费的,需要对鉴定的内容交付专门的费用,那么,针对工伤鉴定的这部分费用由谁来付呢?那就让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一、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

·车祸保险误工费怎么赔偿?
    车祸保险误工费怎么赔偿?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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