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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没有为员工买社保,违法吗?如果违法,如何告?有帮员工买了社保情况,少买了几个月,违法吗?如果告,如果告,谢谢!
·法院调解房子给我,我给付他5万元现金,但是我直到现在借不齐,我想先给付一半,然后剩下的分期给他,他不同意,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卖房,我想问,法院会卖我和孩子的住房吗?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对象是二婚。我是头婚,结婚三年多了,我对象当时是他前妻起诉离婚,协议内容是有一子,抚养权在我对象这里,抚养费我对象自行承担,现在想起诉对方,让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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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22岁,出生的医院倒闭了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调兵山有个女的欠我4600元,我就想把她拉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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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个包工头拖欠我的工资,可以向你咨询一下吗
·没有合同能否要回公司欠发的工资当时没有协议,发提成时不安原来的说的提成点发提成,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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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离婚协议孩子由母亲抚养,财产全归男方,不需男方抚养费,但离婚后男方没有经过女方同意,私自前往小孩住所强行带走,至今已十几年,男方却告女方要抚养费,请问这抚养费...
·小区地暖有问题,是工程原因,现在问题已经解决。剩下的赔偿问题没法达成一致。
·一方驾驶电动四轮轿车,一方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 ,经夏津交警大队处理,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那么,赔偿责任是否也按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收款时,因为收到的是存折,其中有三张存折是3万元,但当时由于粗心光看小写了,误以为是8万元,因为当时没发票了,给对方打的欠条。因为缺乏工作经验竟然没有记录打的欠条的数额...
·你好,我在一公司兼职做招商,一周两天;一月工资三K,无交金san你好,我在一公司兼职做招商,一周两天;一月工资三K,无交金无任何福利待遇,现公司因特卖会缺少商品,指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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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别人车转让给我,写借条可以吗,但是他还在自己分期付款中,我钱给他比万一次性付给他,他说写借条
·关于继承台湾亲人在大陆的遗产问题
·领居在人家手上买的来的农用地皮,在没有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建,严重影响到了我家,上次举报政府单位叫停了,今天又开始动工了,我想去法院上诉申请强拆恢复原貌可以吗?
·离婚的话,可以单方面起诉吗
·您好,我的基本工资是奖金一个月300左右,在加上一些补助一个月000左右,我们是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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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房东,我跟房东签的合同,我跟我的朋友又签了一个合租的小合同,规定他每五个月给我一次房租但需要提前一个月支付合同上都写了,结果应该是2022年1月1号给我,2月到六...
·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头外伤、高
·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偏曲算几级轻伤
·我男朋友在厂门口跟人打架,30号被拘留了,联系不上他,朋友去看他也没看到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离婚的问题,2013年结婚的,两个女儿,他从未抚养或关心过两个孩子,2019年九月份我和他开始分居了,现在快两年了,自从分开后他没再回过老家,所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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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找"44133399l"""辞职,但是有个一"31504545l"""违约,我该怎么办,主要单位跟本赚不到钱,一个月扣完那些,到手也800
·我家的房子被汽车撞了该怎么办
 城北区证券律师法律常识
·非法搜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每个人都享有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的权利,也就是说,个人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和事务不受侵犯。非法搜查行为从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这种平衡,所以刑法对其进行了制约、规范。那到底非法搜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什么是非法搜查罪(一)非法搜查罪的概念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二)非法搜查罪的构成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

·一、人在监狱能起诉离婚吗?
    一、人在监狱能起诉离婚吗?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我国实行的是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所以可以与服刑的一方办理离婚。二、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法律规定拘役最高刑期是多久?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强度比较轻的一种刑罚,通常是对那种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作出,当然前提还是要其触犯的罪有拘役的规定。要是《刑法》中明确规定该罪从有期徒刑开始处罚,这种情况下也是不能处拘役的。拘役也有刑期限制,那拘役最高刑期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拘役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主要有以下特点: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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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在职工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需要了解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在法律规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内,职工提请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才能顺利的实现,而且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赋予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是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需要,也是对用人单位履行申请工伤职责的督促。规...

·征地补偿协议与哪个签订?
    1、征地补偿协议与哪个签订?《土地管理法》第53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使用现有的国有建设用地,按规定,这一类只需要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还有一类是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或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办理建设...

·盗窃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发案率最高的犯罪之一,但是很多小偷在盗窃过程中就被发现了导致盗窃行为被迫中止,这时候就会构成盗窃未遂。如果是盗窃中止的话,则要求行为人在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主动放弃犯罪,并且没有出现损害后果。那法律中对盗窃未遂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样判定盗窃罪未遂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刑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一、职工经济补偿金包括什么?
    一、职工经济补偿金包括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经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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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失踪可以报警吗?
    欠款人失踪可以报警吗?欠款人失踪可以报警的,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

·房产继承权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
     房产是我国居民的重要财产,当父母去世后,房产就变成了遗产。在实际生活中,不少子女在争夺房产继承权方面关系交恶,甚至引发民事诉讼。房产作为一种重要遗产,继承权分配上面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那么房产继承权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一起了解下。一、房产继承权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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