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坡镇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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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坡镇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恶意降薪降职逼员工离职不想赔偿,无合同,无年休无病假。
·我在淘宝买了个手机700。卖家要求发红包说资金周转问题。我就发700。然后到货之后还要再给快递员1000??卖家还说这是厂家问题让我垫付然后"41460949l"""退...
·我是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运东村三组村民,淮河入海水道经过我们村以后留下一部分农田大概二十亩左右(应该是本村四组的农田)后来被改为建材市场并且租给本村村主任的妹妹(一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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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和联系电话,谢谢!
·被告欠我钱 我诉前保全她两套房产然后起诉,因为传票没人接没法开庭,接着不久被告就跑路了 ,公安介入,网上通缉。现在法院不给我公告送达传票。不给办了。...
·我是2016买的房子一直没装修今才装修就是把门改了还不是承重墙物业就不给退装修保证金说我改门了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责任公司需提交什么材
·根据政府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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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妻子过不好现在想离婚,有一儿一女但是我妻子想把两个孩子都要走,我想要一个女儿,能有什么办法
·您好,想咨询;2015年在张家港给一个利辛县服装厂老板"田h"干活没给工资(5971元),想起诉找田h的联系方式,望回复!
·你好!张德军律师,我在抖音认识到你,我想见面咨询,不知道你是否有时间?
·你好,别人借我几百元钱马上过年可是对方借钱到现在有半年虽然钱不多但那是我辛苦钱对方一直拖有钱也不还现在我想经过你们帮我要回这几百辛苦钱我手机
·您好,请问在松岗的劳动纠纷仲裁结果判决公司要工资,已超二个月未支付,应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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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半挂车司机因为老板拖欠工资离职离职后被各位理由扣2万多元,我想咨询一下这些扣费合法吗?能要回来吗?
·我微信支付被冻结了怎么办
·第一次分地我在乡企,二次分地我在家一家三口人没有分到土地现在面临流转找该怎么办。我有地土地口头合同村委会收回我的生活来缘没有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忙
·我已结婚10年现在我老公意外去世我们没有孩子可是我想继续在这个家里对公婆尽赡养义务可是我公婆把我的家产分了把我撵了出来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如果我尽赡养义务他们还有权分我们...
·请问我们要看被拘留人是礼拜几可以看 被拘留人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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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随便能停学生的课吗?
·我哥哥是阳泉市郊区户口在阳泉市开饭店满3年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来赔偿吗
·我叔叔在南岭一路驾驶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农用车相撞当场死亡,他是酒后驾驶,应该拿到多少钱。
·公司欠我四个月工老板被判刑了公司什么都没有我们的工资应该怎么还有希望吗?
·新政策有规定插钢板和固定件在身体的不能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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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车撞到我的车,我车上人受伤了谁来负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如果当事人帮邮寄了假的合格证算犯罪吗?谢谢!也没拿任何的好处!
 长坡镇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什么叫劳保局
    什么叫劳保局全称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三方面工作: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仲裁。就业:就是让劳动者有工作、有饭吃。劳动保障:就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诸如强制企业给劳动者交各种保险、追讨拖欠工资、按法律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条件等。劳动仲裁:当企业(雇人方)与劳动者发生纠纷时,依照法律进行仲裁。现在劳保部门已经和当地人事部门合并,统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二、解除劳动合同纠纷1.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四十条所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即使合同不约定也应该依法履行2.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

·大学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1995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x某是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不属于劳动者,因而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x某的劳动争议申请主体不适格,其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驳回了x某的仲裁申请。律师认为:我国《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自然人。本案中x某完全满足以上条件,应该属于劳动者,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其学生身份不能成为其成为劳动者的阻碍。而且本案中x某并非所谓的勤工俭学,是...

·合同的变更和撤销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第二,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构成要件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种不对等违反公平原则,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受害人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第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其中,欺诈是指以使他人陷于错误并因而为意思表示为目的,故意陈述虚伪真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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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怎么进行赔偿
    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怎么进行赔偿法律中有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必须要做好后期的拆迁安置工作,按照国家的规定作出赔偿,并且还要保证赔偿要到位。对此,我国作出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那么这其中究竟是如何规定赔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如何处理
    若想让死刑立即执行变为死刑缓期执行的话,则此时需要符合《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法律中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为两年,那在期限届满之后又该如何来处理呢?不少人对此都比较疑惑。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如何处理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满后,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有三种处理办法:(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二、...

·构成犯罪后要怎么争取从轻判罚
    涉嫌犯罪后,行为人该做的不是怨天尤人,更不是破罐子破摔,放弃自己。而是应当努力悔罪,争取从宽量刑,有重新做人的机会。这个时候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看看要怎么做才能够争取从轻判罚。对此,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构成犯罪后要怎么争取从轻判罚1、尽快自首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以自首论。2、争取立功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和员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吗?要看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合同签最低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
    合同签最低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劳动关系中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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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1、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2、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职工受...

·发生工伤抚养孩子多大就不用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了
    发生工伤抚养孩子多大就不用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了现代社会,竞争十分的激烈,同时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工伤导致死亡会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比如说工亡后的待遇中有一项是供养亲属抚恤金。那么,发生工伤抚养孩子多大就不用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发生工伤抚养孩子多大就不用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了?第4条第1款第9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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