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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海事律师法律咨询·你好,我想请问征信拉黑,如果把欠款全部还清,征信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正常?什么时候可以贷款买房子
·车借给朋友了被交警查了
·请问工伤保险中的赔偿里讲的\"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指的是底薪还是把加班和全勤等算在类的工资在厂里只上了三天班就出了工伤按什么来算?
·昌乐海事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02557758926是哪的号码
·合伙开店做室内装修生意 现在退股 对方不退
·在公司工作了将近2年,由于公司是私企,没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由于个人原因请假了一个月(职位升了,公司没升,所以想请假),正好公司是处于办理保险期间,公司虽然办理的,但是并...
·在金塘干活的工人工资不给
·男女双方建立了恋*关系,缔结婚约,男方支付给女方10万元彩礼,双方开始非法同居,始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在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可否要回彩礼钱?
·昌乐海事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刚移民,想在深圳买房,请问深圳购房条件是怎样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事
·继子18岁随母改嫁到白家,18岁—21岁上学期间由养父供养,22岁上班后至结婚前,吃住在家里,不交任何钱。结婚婚房首付由原生父留下的一套房子买的钱支付,每个月的贷款由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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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明知是无牌证和已报废的车上路将我撞成重伤,交警判他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对方一直不付医药费,每次打电话他都说没钱,现在我想起诉他,没钱赔起诉他会被判坐牢吗,出事已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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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讨要农民工工资可以找您吗?
·老公因小三离婚,我能否告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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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地下仃车场3层不小心把仃在我旁边的车保险杠挂坏了,因地仃车库很黑,我在车内又放了音乐,当时确实不知情就把车开走了,最后经过保内叫交警与我联系,我才下车看了自己的...
·昌乐海事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骑摩托车被一辆闯红灯的面包车撞倒,该如何处理交通部门迟迟不肯处理,我不可能一直等吧我的摩托车被撞得很烂我是想调解,但对方态度相当恶劣而且我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天天往交警那跑...
·我在淘寶買到假珠寶,當初年初有協商,但對方還在賣,我買40萬他只退我29萬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杨律师您好,2009年12月报的结算,建设单位至今不定案,审计单位是建设单位单独委托,这个可以起诉吗,您能承接这个案子吗
·我和我女朋友生了一个孩子,刚满月就一起出去了,因为一点小事就分开了,孩子她不闻不问,说跟她没关系,我20岁她17岁,我能起诉她要抚养吗?
·各为律师好,我和我现在的老公是组合家庭,我们结婚五年多了现在感情出了问题,在闹离婚,可是这两年我们在银行有贷款,他也不签离婚协议。要是我上素法院我可能要承担债务吗?
·昌乐海事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我母亲交了五七养老保险,但提交时让必须取消遗属费.请问享受五七工养老保险的同时可以享受遗属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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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海事律师咨询解答·遗嘱都有法定形式,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网友
·提离婚是她的权利。你是否同意也是你的权利。 宋瑞岭
·委托律师计算。* 吉增萍
·昌乐海事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联系办案单位查询。 宋瑞岭
·如果对方否认的话,可能需要证明微信系对方本人的 scopia0202
·如果一方不同意,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张海英
·尽快解决纠纷。. 何晓艳
·营运车辆是起诉对方承担停运损失。 逄小军
·昌乐海事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你可以就对方打你和辱骂你,起诉法院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和侵犯人格尊严。 律师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weihaiyang
·可能是陷阱。 weihaiyang
·有证据的,建议尽快起诉。 weihaiyang
·可以协商收费。 宋瑞岭
·昌乐海事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估计合同解除不了。 潘兆忠
·这个问题本身就比较模糊,不好解答。 weihaiyang
·具体细问公安户籍管理部门。 宋瑞岭
·可以起诉解决。 weihaiyang
·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网友
·昌乐海事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向相关部门反映。 匿名
·可能引起了严重的后果了吧。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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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海事律师法律常识·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一、出资瑕疵的情形1、不适当出资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段时间后才将货币缴付给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半年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以实物等形式出资的用货币代替出资或以货币出资的用实物等其他财产代替出资等。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行为。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股东恶意串通,在股东未提供任何货币、实物等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虚假...
·根据法律规定改嫁丧失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改嫁丧失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改嫁不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往往希望通过遗嘱对身后事的处分来避免继承人因财产发生纠纷,导致家庭不睦。但有时遗嘱立的不规范、或者遗嘱内容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甚或遗嘱难以执行导致遗嘱无效...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遗产的继承处理首先要看被继承任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两者都有的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有剩余的按遗嘱处理;两者都没有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我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做了有关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
·昌乐海事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国家征收山林多少钱一亩?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收山林多少钱一亩?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农村山林征收多少钱一亩?具体征收补偿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二、林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
·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二、离婚诉讼中夫妻债务谁承担我国《婚姻法规定》:...
·离婚财产回迁房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回迁房如何分割?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的,婚前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一、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夫妻诉讼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离婚时,拆迁安置...
·一、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考研吗?
一、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考研吗?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考研,但是并非公务员考研必须辞职。建议你不要一时头脑发热选择辞职考研。很多人选择考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工作不好找,想通过考取研究生学历来增加就业的砝码,有些则是暂时逃避就业大压力。研究生毕业出来,并不见得就业前景一片光明,反倒是一些学历一般的人,因为务实肯干,反而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二、在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认罪认罚问题的从宽处理制度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国在保持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稳定的前提下,不断倡导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司法领域,对于实体法程序法的改革也在不断的摸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在犯罪嫌疑人自己供述犯罪事实的前提下,简化程序,减轻量刑。我们整理了认罪认罚问题的以下几点适用条件。一、准确理解适用的案件范围根据《试点办法》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与刑法所规定的自首一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对适用案件的罪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作出限定。二、准确理解“认罪”根据《试点办法》,“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昌乐海事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现有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如何认定?
当我们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即存在了劳动关系。当你想确定现有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具体是多久时,每个人认定的标准可能都是不太一样的。认定存续时间,首先我们需要确定怎样才算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然后才能谈及如何认定现有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问题。职工只要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以后,双方就算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限。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续期就是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按原规则在履行的,表示劳动关系继续。即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发文单位联系。 附件:《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nb...
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一、出资瑕疵的情形1、不适当出资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段时间后才将货币缴付给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半年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以实物等形式出资的用货币代替出资或以货币出资的用实物等其他财产代替出资等。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行为。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股东恶意串通,在股东未提供任何货币、实物等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虚假...
·根据法律规定改嫁丧失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改嫁丧失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改嫁不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往往希望通过遗嘱对身后事的处分来避免继承人因财产发生纠纷,导致家庭不睦。但有时遗嘱立的不规范、或者遗嘱内容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甚或遗嘱难以执行导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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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收山林多少钱一亩?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收山林多少钱一亩?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农村山林征收多少钱一亩?具体征收补偿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二、林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
·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二、离婚诉讼中夫妻债务谁承担我国《婚姻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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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回迁房如何分割?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的,婚前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一、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夫妻诉讼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离婚时,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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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考研吗?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考研,但是并非公务员考研必须辞职。建议你不要一时头脑发热选择辞职考研。很多人选择考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工作不好找,想通过考取研究生学历来增加就业的砝码,有些则是暂时逃避就业大压力。研究生毕业出来,并不见得就业前景一片光明,反倒是一些学历一般的人,因为务实肯干,反而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二、在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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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即存在了劳动关系。当你想确定现有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具体是多久时,每个人认定的标准可能都是不太一样的。认定存续时间,首先我们需要确定怎样才算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然后才能谈及如何认定现有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问题。职工只要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以后,双方就算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限。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续期就是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按原规则在履行的,表示劳动关系继续。即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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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发文单位联系。 附件:《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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