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坝镇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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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坝镇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请问移民方面的事
·你好,我是做珠宝的,我挪用公司黄金金额达到四万五元没能力归还,请问要判多少年<
·女方河南人,嫁到新洲10年未生育,期间收养亲弟弟三个儿子中的小儿子,小孩只有出生证,已4岁仍未上户口,后在新洲再婚,想将小孩子的户口上在新洲,因不了解程序也没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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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写,但是能否进行房产登记是个问题
·新沂这边怀孕了可以办理结婚证么?会不会罚款什么的?
·打架打成四至六个骨折能刑事责任吗?。
·请问律师比喻一审判决以后,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会是什么结果,但二审法官现在又提出调解
·你好我的孩子18号被派出所传唤晚上民警让孩子打电话说刑拘了三天就出来今天第四天了,也没回来,我今天去派出所询问了派出所什么也不说,通过外面人打听孩子进拘留所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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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宁波打工,四川籍同事借我7千块钱,已一年半,至今未还。我能在宁波起诉吗,谢谢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不是天津户口,可以摇号吗请回答,我不是天津市?/p>
·我是租地建厂房的,如果到期了又不答应续租可以叫租地方补偿吗?
·工地上受伤右手摔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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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寻衅滋事。被取保出来,交了一万保证金,但是单子让我掉了,请问钱还能要回来吗?
·对方有我通讯录和不雅视频,威胁我转账
·结婚证丢了,可现在我想离婚,他不去补我一个人起诉能离吗
·老师体罚学生是违规的吗比如说打手板做下蹲如果学生到教育部去告老师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我们家四个男孩,因四子家庭困难,父亲有住房一套给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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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你为我危房翻建一事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微信号 .
·开庭前,被告提交的反诉状,庭审法官直接拒绝受理怎么办?
·具体是让设计公司帮我们设计一款礼盒,设计后的样板都满意的,但是交货时盒子与样板差距很大,不符我们的要求,协商没有结果的,设计公司不愿意重新帮我们做礼盒,也不退还盒子的费...
·双方无错过男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求离婚,婚后育有两子女,并要求女方每月支付四千抚养费?女方无工作收入,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醉驾270取保候审能申请判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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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掉四颗门牙额头缝三针构成什么罪得到怎样赔偿
·民事诉讼终审时效是多少啊律."w990mamt20
 长坝镇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如何进行汽车租赁的风险预防和解决?
    如何进行汽车租赁的风险预防和解决?对于闲置的车辆,不少车主都选择出租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样不仅解决了闲置难题,还能带来一些收益。但是,在汽车租赁中也存在很多风险,处理不得当也会造成不小的损失。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汽车租赁的风险如何进行防范吧。一、签定合同前风险防范的措施1、会员管理签定合同前的风险防范措施就是预先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和评估:(1)客户租赁车辆的目的是否合理,是否有能力支付租金。(2)客户是否有稳固的社会和经济地位,一般从客户的职业、供职的单位、居住条件、年龄及婚育状况进行判断。(3)客户是否可提供信用破产时的担保。如财产担保或第三方...

·专利权保全的特别规定
    专利权保全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    一、已出质的专利权。对于已出质的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应保证质权人的优先偿权不因人民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受影响;    二、已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专利权。对于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已对该专利权签订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对该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    另外,对于已被保全的专利权不能进行重复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已被查封的财产、冻结的财产、质押的财产不得进行重复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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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进行赔偿,但是学生的误工费用是不予赔偿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因交通事故致残,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损害人赔偿交通事故伤者残废赔偿金。由于在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除不能要求损害人赔偿误工费外,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损害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构成残废的,可能根据残废等级要求其损害人赔偿残废赔偿金。赔偿可以在公安交通管...

·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在很多不发达的地区,会有很多店家招收童工的现象。而在我国法律上,招收童工是违法行为,法律是不允许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从事工作的。而一旦发现有招童工的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很多不在管辖范围,甚至因为一些原因,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请看下文。一、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介绍未成年人就业和雇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规定有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介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者,按照每介绍一人罚5000元的标准处罚;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标准处罚;如果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后,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

·讨债技巧—围而歼之催款兵法
    战场上,要围住敌军,才能无漏网之鱼逃遁,网不拉紧,敌人逃出后就如同放虎归山,它主有死灰复燃的机会。讨债中不设法缠住债务人,影响他的日常工作,他就高枕无忧,肆无忌惮,假如债务人众多,不止一家此法更为实用。  围而迁之的兵法古代早有提及,关键在于我强敌弱的情况下,截断敌人后路,使之无以逃循,从而轻易擒获或歼灭之。  此兵法精要之二在集中力量解决多头的债务纠法,此法最典范的运用在于通过召开债务人会谇的途径解决债务纠纷。  总之,债权人应努力完成上述各项工作,以围而歼灭之,利用召开会议清欠债务的方法。收获更大。除此之外,债权人在适用围而歼之,利用召开会议清欠债务的方法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这一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二、补充: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

·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
    在实践中,无论是非私人借贷,还是私人借贷,一般都会约定利息,而对于这些约定的利息,借款人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去偿还。那在一般情况下,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呢?换句话说,借款利息的偿还方式是什么?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同支付,还是应先按期支付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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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不作为犯罪当中具体分为了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相信看到这里,您都有点晕了吧。在对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这其实也是很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一、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履行特定的应尽义务的行为。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偷税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不作为犯罪;还有的犯罪虽然通常情况下由作为形式实施,但也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这种情况下构成的犯罪被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也称为不纯粹不作为犯罪。...

·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进行房屋的继承,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不是占有了房屋就完了,若日后想要对该房屋作出处分的话,则还需要办理继承房屋的过户手续才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那么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呢?我们马上为你作秀详细解答。(一)遗产公证遗产公证需父母档案,死亡证明。父母有工作的在单位一定有档案,这个必须出具。死亡证明在所属派出所开。这个证明只开具一次,如果死亡证明遗失则需要殡仪馆开具的证明。然后子女需要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二)上交到公证处的资料上交到公证书的资料有房产证,土地证,业主档案,死亡证明,所有子女户口,身份证。接下来的流程就是等待公证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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