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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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建筑律师业务范围:长安区建筑律师,长安区建筑工程律师,长安区建筑房地产律师,长安区工程欠款律师,长安区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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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建筑律师法律咨询·我父母结婚30年,期间母亲屡遭殴打,母亲迫于孩子们,就隐忍下来了,最近父亲又打了母亲,母亲走了,父亲来女儿家折腾,扬言要*了女儿,因为女儿收留了母亲,母亲一看到这样,怕...
·刘庆才律师:您好!请问写一份材料多少钱?我有一份材想请律师代写,请告之价钱,请速答复。谢谢!
·第82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什么罪呢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我想收养一个小孩可是不会写申请书能否给个样本啊
·男方不离,拖着。女方离开那个家,分居,房子按揭男方在按揭,女的没有出钱,在分开的期间,女方没有出钱,离婚,女方还有得到吗?
·打五元的麻将被抓过次会留下案底吗会不会影响小孩的
·刑满释放,是否要兄弟,姐妹,执字什么?
·你好,我媳妇在单位工作五了,五险一金齐全,一直没断过,刚生了小孩儿,但是单位不给报销生育险,怎么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被人打伤,对方没什么钱该怎么赔偿
·吸x和*博抛弃家五,现在想回家,我现在怎么办?
·我楼下的人经常,诬陷与诽谤哦,说我投x。7月24日,还打得我一身的伤。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支持异地立案么,民间借贷被告是两英镇的
·我与前夫今年一月二十日和平离婚,离婚时说好我净身出户可随时看孩子,随时视屏打电话,暑假寒假都可接回身边,这一年来只让我们母子在一起四五天,现在他把我全部联系方式都拉黑,...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62岁.六级伤残,能赔付多少?
·我是四川人02年经人介绍嫁去了江苏,婚后感情很不好,打架吵架天天有,我提出离婚,他就威胁,弄死什么的,真的感到生活是那么绝望,再一次提出离婚的时候,他就拿煤气来放,后来...
·未成年人在通过某些视频的评论下方不小心加到了某位明星的qq,这样犯法吗
·你好我想问下,我在麦当劳用餐手机在店里被抢,可以要求赔偿吗?去法院要准备什么材料
·16岁生孩子父母不签字怎么办出生证明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你好,苏律师,我想问下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电话,您知道吗?
·一级残疾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我是企业单位办理执照和国税地税的经办如果营业执照注销国税地税不注销对我有什么影响么
·合伙做生意,其间合伙人又以周转名义借钱,借款到期合伙人不还,最后又拉黑电话,微信不回玩失踪,公司名下资产也都倒卖,怎么办?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你好,我们公司收到一张50万的背书商业承兑,是2018年2月14日开,8月14到期,我委拓银行代收,可那公司开户行拒收,理由:1.账户余额不足 &...
·被告人刘某成立所谓的调查公司,实则是给人要债。为赚钱,从别人手里购买欠债人信息来“有的放矢”,却不想已经涉嫌犯罪。8月20日,无锡崇安法院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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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建筑律师咨询解答·违约责任1 宋瑞岭
·由交警部门来认定事故责任。 太公钓鱼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赔偿。 ljp334202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咨询当地律师。 weihaiyang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啊,如果也是你的名字,你可以要求法院确认房屋属于你的。你和他之间的关系作为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律师
·尽快起诉为好. 律师
·这样来看,男的占上风啊。 潘兆忠
·可以申请补交m 律师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请律师代书为佳。 宋瑞岭
·如果不是主要事故责任,可以申报工伤。. 吉增萍
·还是看对方有没有财产吧。 潘兆忠
·可以联系律师咨询。. 匿名
·报警处理 张锦天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理论上可以主张一般,但还要具体分析。 weihaiyang
·减刑必须符合条件,监狱方会依法办理的 weihaiyang
·和城镇居民享受一样的社会保险。 吉增萍
·快报警! 宋瑞岭
·或者是问一下办案民警。 潘兆忠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可以再起诉。 朱燕梅
·合同如有此项规定,是可以的。 宋瑞岭
·由交警部门来认定事故责任。 太公钓鱼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赔偿。 ljp334202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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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可以主张一般,但还要具体分析。 weihaiyang
·减刑必须符合条件,监狱方会依法办理的 weihaiyang
·和城镇居民享受一样的社会保险。 吉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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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问一下办案民警。 潘兆忠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可以再起诉。 朱燕梅
·合同如有此项规定,是可以的。 宋瑞岭
长安区建筑律师法律常识·新劳动法下企业如何合法解雇辞退员工?
1、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这种操作风险比较大,末位淘汰制不可取。如果企业已这么操作了,建议完善管理制度,试着把末位淘汰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联,通过一次次违反达成严重违反的程度,前提是一定要有制度、培训、辅导、书面确认等。2、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企业需要解雇员工时,首先要站在尊重的立场上,建议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
·婚姻法孩子抚养费2023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关于这个具体的费用来进行一个协商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是有供应的收入的话,那么抚育的费用是按照他的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进行抚养费用的给付的。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用工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劳动者在用工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关系,我国制定了《劳动合同法》,提起这部法律相信您并不陌生,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却很少有劳动者能了解清楚,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规定。一、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7、10、11、14、82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可以要求两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合同到期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合同到期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呢?是否会自动终止,有的朋友可能还会面临还想要在同行中继续就业等问题,那保密协议会不会对以后就业造成严重影响,让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劳动合同期满,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期满,保密协议期限未满的,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禁业限制,劳动者履行了禁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规定,??双方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
·诉前财产保全的保全费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的保全费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看各地法院的实践运作,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进行这样的操作。而会将起诉状和保全申请一并移送审判庭有审判员具体操作保全事宜。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一样,通常由原告(申请人)垫付,但是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二、财产保全有什么法律风险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采取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
·办理临沂土地使用证什么样的程序?
办理临沂土地使用证什么样的程序?土地使用证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例制定的能够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在法律保护下不容任何人侵犯的。土地使用证的格式是我国我国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办理临沂土地使用证什么样的程序?一、办理临沂土地使用证什么样的程序?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
·离婚后应付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后应付多少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正式和老婆离婚了以后财产没关系了吗?
一、正式和老婆离婚了以后财产没关系了吗?1、夫妻离婚离婚后就已经解除夫妻关系了,离婚以后的收入和前妻是没有关系的,夫妻间权利和义务也自离婚后终止。2、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也包括诉讼离婚时,法院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处理,由当事人另行处理的情况。前一种情况,比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由双方约定离婚时暂不进行分割,待达到一定条件后才进行分割。条件成就后,依据离婚协议约定进行分割,此时双方已经离婚,因此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按理来说,结婚应该是一生当中最美妙又最幸福的时刻。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的,关于这一点,任何人都不可剥夺。因为本身结婚以后的婚姻生活就是比较漫长的,如果双方互相不了解,这样结婚对以后的婚姻关系都埋下了非常多的隐患。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一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
·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
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一、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这是对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保护。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员工,但是必须给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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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孩子抚养费2023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关于这个具体的费用来进行一个协商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是有供应的收入的话,那么抚育的费用是按照他的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进行抚养费用的给付的。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用工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劳动者在用工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关系,我国制定了《劳动合同法》,提起这部法律相信您并不陌生,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却很少有劳动者能了解清楚,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规定。一、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7、10、11、14、82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可以要求两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
·长安区建筑律师: 13709221973(薛律师) 13359256967(赵律师)
·合同到期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合同到期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呢?是否会自动终止,有的朋友可能还会面临还想要在同行中继续就业等问题,那保密协议会不会对以后就业造成严重影响,让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劳动合同期满,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期满,保密协议期限未满的,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禁业限制,劳动者履行了禁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规定,??双方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
·诉前财产保全的保全费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的保全费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看各地法院的实践运作,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进行这样的操作。而会将起诉状和保全申请一并移送审判庭有审判员具体操作保全事宜。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一样,通常由原告(申请人)垫付,但是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二、财产保全有什么法律风险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采取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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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应付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后应付多少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正式和老婆离婚了以后财产没关系了吗?
一、正式和老婆离婚了以后财产没关系了吗?1、夫妻离婚离婚后就已经解除夫妻关系了,离婚以后的收入和前妻是没有关系的,夫妻间权利和义务也自离婚后终止。2、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也包括诉讼离婚时,法院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处理,由当事人另行处理的情况。前一种情况,比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由双方约定离婚时暂不进行分割,待达到一定条件后才进行分割。条件成就后,依据离婚协议约定进行分割,此时双方已经离婚,因此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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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按理来说,结婚应该是一生当中最美妙又最幸福的时刻。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的,关于这一点,任何人都不可剥夺。因为本身结婚以后的婚姻生活就是比较漫长的,如果双方互相不了解,这样结婚对以后的婚姻关系都埋下了非常多的隐患。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一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
·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
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一、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孕期女员工吗?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这是对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保护。公司倒闭可以辞退员工,但是必须给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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