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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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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骗钱不还没么办
·请问:盗窃案成立最低标准是多少."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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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口头谈好来上班,未签订过劳动合同7号上班,怀孕了本来口头辞职5号;现在好开始不上班1号找过老板口头反应情况,老板同意了不去上班。现在财务说扣当月工0%,真的合理吗?...
·小腿骨一处,大腿两处,手臂一处,肩膀骨一处,骨盆四处,均为粉碎性骨折脊柱一处,肩胛骨一处均为骨折外加臂丛神经损伤小母子没有知觉出院后不能干出力工作我想问以下各位律师大概...
·当晚跟朋友在一起喝酒了然后朋友就先走了结果当晚找不到了我们在一起喝酒的几个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去探视需要预约吗?
·你好我租的房子,阁楼楼梯塌了把我摔伤了房东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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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学生在涿州上高中用那些材?
·胡A与胡B是堂兄弟关系,一日胡A从外地乘车回老家,车到站时已是凌晨,到家还需乘坐汽车,但此时没有车辆,于是胡A给胡B打电话,叫胡B接他回家。胡B就骑上自家的摩托车去接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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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交了,现在需要一个结清证明怎么开具
·请问仲裁申请需要哪些资料仲裁申请书自己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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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餐饮店里用微信支付消费了几百块钱,第一次支付以后微信显示支付失败,餐饮店也确实没有收到钱,就又支付了一次,都是银行卡上缺扣了两次的钱,都五六天了,第一次支付的钱也没...
·在人行道上走叫出租车撞了,住院半个月,出院四个月脚还没好,应该怎么样赔偿,赔偿多少."w990mamt20
·检察院没收1千元,法院会罚多少钱
·可以当做证据,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
·你好/我想了解一个问题,我是一个工程的承包人,我把工程中的一项单包公程转包给另外的一队安装队,现工程已进行一定程度,在工程进度中我已把工程款付到行业进度的70%,现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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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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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村民的土地受到严重威胁。村民因盲目的维护措施而导致村民堵截省道,领头人被抓,领头人会处以什么刑事责任。但在被抓过程中警方严重损害他人精神,在半夜时分爬墙窍门,打碎门窗...
·各位律师 大家好 想要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我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我的父亲在4月份的时候帮人家建房子 在房东要求下使用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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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号下:30左右我妈骑电瓶车从芦溪天灯注老服装市场服装店里去温埠诊所拿感冒药,我妈骑车很慢,这个时候正是放学下班高峰期,当骑经镇镇府门口时我妈被左后方的黑色别克车浙...
·您好!律师右大拇指,断了,接上了断骨,现在不能大拇指不能弯屈。这个鉴定能的多少级,在上海地区能陪多少
 亳州市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常识
·新婚姻法关于首付后结婚房产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房产已成为大多数家庭价值最高的重资产,因此,一旦夫妻选择了离婚,房产就成为双方财产分割的焦点,在具体实际中,判断房产归属的情况十分复杂,需要根据房产购买时间、是否有贷款、出资人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进行综合判定,那么,新婚姻法关于首付后结婚的房产归属是如何规定的呢?一、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的房产归属1、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2、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

·抢劫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
    每一种犯罪都是有自己独特的犯罪特点,而我们正是因为这些犯罪特点,才能较为准确的区分清楚相似的犯罪。那么您知道抢劫罪的犯罪特点是什么吗?而认定抢劫罪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抢劫罪的犯罪特点是什么抢劫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它不仅直接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且因为它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就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我国刑法将抢劫罪列为重罪,并作为历来重点打击的对象。抢劫罪与其它侵犯财产的犯罪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的限制,哪怕你只抢到一分钱,甚至一分钱都没抢到,但只要你是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就构成了...

·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渎职罪是什么?
    很多人说经常会在电视上或者公检法的相关报道中提到渎职与失职二词,不清楚二者是不是一个意思,虽然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但二者还有有所区别的,那么如何区分二者呢?渎职罪与失职罪的量刑标准又是什么?现在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下您的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失职罪与渎职罪失职罪不是罪名,它是刑法分则罪名的一个分类,列在分则第九章,共有33个罪名第九章中有7个罪名用到“失职”二字,刑法中有下列相关罪名与失职有关,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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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工作之前
    在正式工作之前,一般都会有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在正式工作之前才会签署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合同。当正处于试用期时,有时由于特殊性的原因,也会出现辞职的情况。那么试用期公司辞退是否有代通知金呢?本文中针对该问题作出了分析解释。试用期公司辞退是否有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错误地将上述规定理解为自己拥有了在员工试用期间的“生杀大权”,可以任意解聘员工。殊不知,按照上述规定,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被解聘的唯一理由是“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此时的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由此可见,用...

·什么是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   保险公司是否对单独海损做出赔偿,与投保的险种有关——如果投保的是平安险,那么,单独海损保险公司不赔偿。如果是水渍险或者一切险,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与共同海损相比较,单独海损的特点是:(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3)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法第一条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加强对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苏州市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

·拐卖儿童罪获刑五年可以判缓刑吗?
    拐卖儿童罪获刑五年可以判缓刑吗?一、拐卖儿童罪获刑五年可以判缓刑吗?五年以上徒刑不在缓刑范围内,适用缓刑必须是量刑三年以下的。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5、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将儿童卖往境外的。三、拐卖儿童犯罪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拐骗儿童...

·2023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是一元,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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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
    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一、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

·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我们都知道对土地的使用有商业用地,农业用地,住房用地,可能很少听说综合用地吧,其实综合用地就是同时具备上述用途中的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接下来就具体了解一下什么叫做综合用地以及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一、什么叫综合用地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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