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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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离婚律师法律咨询·房屋装修合同纠纷
·酒驾拘留5天,可以探视吗
·立案快4个月还没有开庭,民间借贷
·博山区离婚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支付宝给别人转账,然后说是洗钱,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娃娃被金堂水城派出所带走,为什么家长没接到任何电话通知
·他以被法院带走欠我钱不还怎么办
·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下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在盐都法院起诉,现在胜诉了就。是拿不到钱怎么办
·因为盗窃进去的
·博山区离婚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家属10月31日被判决生效,家里也收到了判决书,除去看守所时间,服刑时间还有5个半月,具体在看守所服刑还是监狱服刑家里一直没收到通知,请问像现在这种情况,家属可以到看守...
·儿子在缅甸因电信诈骗罪,在关压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看守所,请求法律援助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醉驾270取保候审能申请判缓刑吗?
·我家是在广东汕头潮阳区关埠镇的村子里,家里六口人,贫穷已经不太能形容这个家庭,如今读书的读书,外出打工的打工,没有文凭和良好的传统教育方式,以至于我的弟弟在家变得欲加的...
·我在篮田帮祥华乡祥地村吴xx打工工资尾款一直拖欠不给
·博山区离婚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拘留所位置
·工程款一年多没给,就是拖着
·你好律师,我上班班长借我600元,押金二百,工资一百,一共900,现在找不到人,可以起诉吗
·是这样的,我在几年前抵押了一套房子,然后抵押就是现在在监狱的这个人,然后他坐监狱了,在他没进监狱之前我们已经把这个钱已经还给他了,我要把这个房产证换成不动产产的,我问了...
·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博山区离婚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我的医保卡被冻结。我因诈骗罪被新华区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刑期2018年四月11日到2022年4月10日,罚金3万,后被郑州市法院减刑4个月。今年10月13日,法院冻结...
·有没有中山区市一看守所的电话号码
·我同事骑电动车带我停靠在公交站台非机动车道旁边。监控看到我们停下,我没下车,脚落地,我们后面有两个电动车,一个电动车看我们停下来,往旁边走了,另一个在两个电动车之间插过...
·你好,请问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地址?
·朋友借我的2500元,至今怏1年,每次找他都是没有结果,要么就不接电话,有微信转账记家,现在想去法院起诉又没有身份证号码,想找个能帮解决这个问题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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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天天打架
·工地工伤这块你们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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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离婚律师咨询解答
博山区离婚律师法律常识·交通事故赔退休的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赔退休的有误工费吗?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
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一、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债务人被判刑后服刑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再一类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二是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三是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二、法律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
·犯罪预备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犯罪预备辩护词的作用是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是揭露犯罪社会危害性,阐明提起公诉、把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理由。辩护词是辩护人对案件的结论性意见,是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履行辩护责任提出的正确判断案件和对被告有利的综合性意见,是实现辩护职能的重要手段。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
·博山区离婚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公民遇到高空坠物要报警吗?
公民遇到高空坠物要报警吗?公民遇到高空坠物的情况下,可以报警进行处理。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该类顽疾的久治不愈拷问着城市管理,也拷问着立法部门,事后赔偿、追责问题能否妥善处理也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在一些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的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甚至悬挂拖把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空调外挂机上都堆有放着随时有坠落风险的杂物。这些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转化为一起伤人事件。二、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
·增资时的注册资本怎么计算的?
增资时的注册资本怎么计算的?一、增资时的注册资本怎么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1、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2、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
·复婚后再起诉离婚是怎样规定的
复婚后再起诉离婚是怎样规定的1、复婚后再离婚与第一次离婚在法律上是同等的,离婚就是离婚。《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2、协商不成,一方起诉:1)向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2)、起诉后时间等法院的通知。3、审理时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4、起诉后不准离婚的,除了《婚姻法》第四章第32、33、34条规定...
·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
·安徽省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伤残等级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二)、头面部损伤致:1、双侧眼球缺失;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博山区离婚律师:13061416368(许律师)
·合法追债不侵犯名誉权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合法追债不侵犯名誉权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一、合法追债不侵犯名誉权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合法追债不侵犯名誉权答辩状的内容有:答辩人、答辩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
·赠与合同诉讼纠纷是什么?
赠与合同诉讼纠纷是什么?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二、如何处理附义务赠与纠纷附义务赠与又称附负担赠与,是指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在一般的赠与关系中,受赠人仅享有权利,不负担任何义务:附义务赠与,受赠人则按约定必须负担一定的义务,该负担条款是赠与合同...
一、交通事故赔退休的有误工费吗?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
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一、债务人被判刑诉讼时效中止吗?债务人被判刑后服刑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再一类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二是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三是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二、法律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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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预备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犯罪预备辩护词的作用是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是揭露犯罪社会危害性,阐明提起公诉、把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理由。辩护词是辩护人对案件的结论性意见,是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履行辩护责任提出的正确判断案件和对被告有利的综合性意见,是实现辩护职能的重要手段。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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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时的注册资本怎么计算的?一、增资时的注册资本怎么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1、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2、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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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后再起诉离婚是怎样规定的1、复婚后再离婚与第一次离婚在法律上是同等的,离婚就是离婚。《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2、协商不成,一方起诉:1)向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2)、起诉后时间等法院的通知。3、审理时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4、起诉后不准离婚的,除了《婚姻法》第四章第32、33、3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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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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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追债不侵犯名誉权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一、合法追债不侵犯名誉权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合法追债不侵犯名誉权答辩状的内容有:答辩人、答辩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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