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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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女方面有没有见父母都把聘金就给女方了能要回来么
·我是离过婚两次,但是我想办结婚证
·3人盗窃之一共偷价值5800元的银杏树,分赃款700元。应怎样判?我会给很多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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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本月四号到期,三号我去证,有工作人员讲要先办健康,今天才拿到健康就去换证,他们讲要罚款,可合理
·律师你好,今天突然接到市人民法院的自助语音电话说有我的传票,并说是最后一天,再不去取法院要强制执行,之前从没接到类似电话,觉得很纳闷,想请问律师是怎么回事?会是骗局吗?...
·请问劳动合同正式应该为一式几份?
·请问工伤产生的住院报销,国家多久能报销下来
·买的平安保险3年了,意外摔伤,鉴定等级,到理赔了,公司叫我追加保费,把以前3年补齐才给理赔,还把健享人生和意外医疗都给取消了,不同意就让退保,不给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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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演员要交伙食费是骗子吗
·你好,现在由于夫妻关系破裂,需要你的帮助,
·我家在别人那里买了一套私人的房子,是第六层,可是房产证到现在一直没有办下来,我就是想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做为被征收的对像,对于我们的利益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养老保险补交5年,滞纳金打到一万三合理吗根据条律不是只有千分之二吗,而且也应三方承担啊滞纳金的计算究竟是怎样的
·朋友应急借钱后不愿还了,现在搬家换号码了,当时没有打欠条,只有汇款记录,可以委托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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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子处于按揭状态,想写一半给女朋友,因为现在还没有到结婚龄,都需要做什么?
·宅基地纠纷如何走法律程序?
·有一个人,被四个人砍伤之后还抢走他包里的钱和身份证,这件事应该怎么申请维权?可以告对方抢劫吗?报案了,一直也没来调查取证让我们自己人去现场找丢的包和衣服案发时间是晚上十...
·本人在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被一汽车撞,但伤不是很严重,该怎么办,谢谢
·可以问一下,9月25号开庭的,当庭宣判离婚的,怎么现在还没收到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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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请辞工还未批准,就去劳动局咨询,然后就两天没有来工厂上班,这样可以算旷工吗
·买通别人来帮你打人,被抓到了有罪吗?
·我老家有一花炮厂要征用农民的耕地做厂房,要证用五十年,请问要补偿农民每亩多少钱?
·是三者平均分配,还是配偶分走一半后,剩余的另一半再由三方均分?
·前年联系过律师起诉一起欠债纠纷,到目前为止对方还没有还清欠款,现在联系我的律师居然联系不上了(电话打不通,微信不回),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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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厂里不生产货品,在别的地方定制回来贴上标签出售,这样做违不违法?
·我对象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侧正常行驶,对方骑电动车转弯横穿马路到对面,迎面来了辆机动车,机动车开着前面大灯,我对象急刹车仍与转弯电动车相撞,对方被他自己电动车后扶...
 滨海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以房子做抵押借条怎么打
    借条应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规范的借条内容如下:1、写清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2、写清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3、写清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4、应写清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抵押的物品及抵押权实现方式。5、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

·离婚股权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人们的生活也富足起来了,因此名下拥有的财产,就不再仅限于现金、存款等等,还会涉及到房产、知识产权等等,而这其中不少人可能还会有公司股权。您知道,要是夫妻离婚的话,此时的离婚股权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股权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一)共同协商原则。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的二类情形的处理方法,也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即双方应将是否同意将出资转让与否、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

·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制度已经可以说是非常的健全了
    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制度已经可以说是非常的健全了,对于我们生活当中碰到的问题一般情况都是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对于工作方面我们国家的规定有很多,其中就有有关于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有的时候我们是需要对劳动关系进行认定的。那么劳动关系该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动法中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出现,直接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近日出台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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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上的照片丢了能直接起诉离婚吗
    结婚证上没照片也可以办离婚,可以按结婚证遗失办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吗?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学术界一直有争议,主要分为债权说和物权说。债权说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本质上是一种联产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由合同确立,它只能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农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债权性质。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争论中,多数学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其理论依据是承包人一经承包农村土地,就使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权能从所有权这一典型物权中脱离出来,具有排斥包括发包人在内的其他一切人的非法干涉的特性。这正好符合物权作为对世权的根本性质。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

·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
    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一、房屋抵押他项权利限制期限吗?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二、办...

·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

·没有离婚和别人生小孩算重婚吗?
    没有离婚和别人生小孩算重婚吗?女方未离婚,而与他人生育孩子的,有重婚的嫌疑,但并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关系,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法律制度,夫妻一方重婚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表现为二种方式:1、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2、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不进行结婚登记,但持续、稳定地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如果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重婚犯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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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体的定义和形式
    联营区别于一个承包商单独承包项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之间、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营体,以联营体名义竞争承包工程任务。体现了联营体优势互补和团结合作的本质。1.1联营体形式根据其组成的联营体性质,可以分为三种形式:法人型联营体:各成员组成的联营体为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资格;合伙型联营体:组成的联营体不具备法人资格,各成员共同经营。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协议负连带责任;合同型联营体:联营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谁支付?
    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来说,独自抚养孩子略显吃力。孩子的抚养问题甚至成为了生活的负担,这不仅不利于女性的身心健康,更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这时候抚养费的问题就比较棘手。那么,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应该由男方支付吗?下面就看看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吧。一、未婚先孕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对于未婚先孕的孩子来说,其出生时基于父母的过错造成的,孩子并没有任何过错。法律保护未婚先孕的孩子在法律上享有的各种权利。一般而言,男方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能独立生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情况下会支持未婚妈妈的权利。在法院支持未婚妈妈的情况下,让男方也承担起孩子抚养义务。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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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11 19:05:1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