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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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您好,我有个朋友是中专在校实*生,学生介绍了一个服务员的工作给我朋友,但是向实*期学生收取费用,具体费用不知道,这个是否合理,据我所知,学校有义务向学生介绍提供实*场所...
·邓州市看守所需要到那个银行交零花钱
·你好,我买xx豆浆机,他们说有赠品送,赠品得快递给我,结果我收到赠品之后,用了几天他们又打电话说赠品送错了,又叫我快递回去,我该怎么."w990mamt20
·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出借人归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及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十五的逾期利息。”这个规定两项处罚措施能同时施行么?
·前同事借了一万多块钱,只给写了欠条,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两个人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麻涌当地人拖欠我工资。我打了份起诉书。请问邮寄可以邮寄给麻涌当地法院吗?
·锦州市黑山县小东镇的耕地直补一亩地多少?/p>
·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关于企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辞退工资结算的问
·已烧烤料借钱连续借几次一共5000 所有手续都办完了 由于本人无法到达法院出庭 想找一个代理人
·请问衡水市女子看守所在哪里
·您好,我父亲过世后,在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有一祖屋,现房产证在我手上,同时我也有父亲的遗嘱,把财产留给我与兄长二人。在“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上为我父亲名字;以及...
·你好,我问下关于诉讼离婚的事情:今年6,17号第一次在晓天法院开庭了,之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现在再次联系之前的律师,准备问他这都有半年的时候了,准备再次起诉,为何当初的...
·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2023年4月2日,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担任品质部经理一职,双方约定年薪20万,基本工资为1.5万元/月,每月发放1.5万元/月,其余2万年底结清。进入公司后,一周后...
·烧荔枝事件,如何要求赔偿金?
·渝中区劳动仲裁委正在审理当中,期间也调解过双方都没有协商成功。就是因为我本人出示的工资证明材料是每月2400元一月,只是被申请人【原单位】代理律师不于认可。单位出示的是...
·2019年4月我与江苏餐创联拓公司签订烤鸡架项目,至今该公司未向我提供任何服务,要求退款无果。
·请问在1461次火车上抽烟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第1款第3项吗?罚款50元合理吗?(本来说100的,本人态度良好,所以从轻处罚)列车人员说不交罚款就让在下一站下车...
·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就是找个律师看望下,带几句话
·请问看守所可以寄银行卡嘛?
·离婚,争抚养权。加急!
·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快到期,是不是转监区不可以会见了
·律师你好,我弟弟因为抢劫被关进梅湖看守所,两了,要去看,可不可以看
·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如果想把房子直接更未成年的孩子名下,什么程序?多谢指教
·您好:我哥在公司宿舍与一开小店发生纠纷!事情经过如下:我哥8.30上班,7.30我哥起床,梳洗过后7.40后泡点牛奶粉,用勺子搅拌,开小店的嫌吵,嘴里不干不净下床,拿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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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咨询解答·联系平台客服。 weihaiyang
·这要调查清楚,同桌人的证言是一部分查清事实的证人证言,但不能仅凭此确定 秦卫东
·当然需要履行手续。 weihaiyang
·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直接找李律师。 宋瑞岭
·这个不要在这里问。 weihaiyang
·只有起诉吧。 潘兆忠
·起诉解决。 weihaiyang
·有困难,可以试试 lgl1225
·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请说明具体问题。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你只是介绍的话,原则上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你所谓的介绍,是不是担保性质?担保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宋瑞岭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你好,请详细描述案件事实,可以电话联系沟通 hsxls6666
·你可以自己问一下看守所。 潘兆忠
·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原因有很多,需要具体分析。 weihaiyang
·要看具体案情的。. 岳阳仇伶
·可以咨询社保部门。 ljp334202
·可以申请保全查封公司账户. 法律人
·那就应诉吧。 潘兆忠
·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不付运费可以留置货物。 吉增萍
·有可能的。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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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在进行征地拆迁的,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相应的补偿。我国法律中规定,要是补偿不到位,那么是不允许进行拆迁工作的。而具体在征地拆迁补偿中,涉及到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是有权进行选择的。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方式,我国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规来对其进行规定,但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补偿方式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因为胎儿尚未出生,所以胎儿不是民事主体,也就不享有民事权利。而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因此在法律上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我国继承法又作出了“保留胎儿应继承的份额”的规定,即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
·继承法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原因,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3)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目的。二是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其他继承人生命的行为。在具体把握时,应注意:(1...
·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各地都会出现离婚的情况,闪婚闪离的情况更是普遍,而在这过程中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最多,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这些都是要解决的,每个地方处理离婚官司的犯法有一定的出入,那么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呢?看下文中我们对厦门离婚官司的介绍。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一、收费标准最低收费123元超20万元按比例收费根据厦门法院网公布的诉讼费缴纳标准,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争议或者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一件收费245元;如果分割的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要按照0.5%的比例,收取相应的费用,不设上限。网上给出了一个计算离婚诉讼费的公式:245(标的总额-200000)×0.5%。也就...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
作为劳动者来说,虽然工厂等生产机构有着众多的操作规程,但还是不能保证不出工伤事故。而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时间不很清楚。那么,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时间限制是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怎样才能正确界定敲诈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并没有一个叫做敲诈罪的,这里的敲诈罪应该就是指敲诈勒索罪。这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犯罪。实践中,对此罪的准确界定,才能更好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到底怎样才能正确界定敲诈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敲诈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二、敲诈罪与抢劫罪的界限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
·2023年合同到期终止还是解除
合同到期终止还是解除是终止。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
·公司法股东变更,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法股东变更,债务由谁承担?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等企业在设立之初,股东是不得转让股权的。在限定期限过后,股东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即发生了变更,在公司法股东变更,债务由谁承担?一、公司法股东变更,债务由谁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二、股权转让面临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
·北仑区损害赔偿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为了保证房屋抵押的效力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三)抵押登记申请书;(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六)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合同,对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进行规定,同时也需要制定质量验收标准,继而与工程有关的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需要按照既定规范从事作业,为了保证自己尽到了职责,需要将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收集好,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据此免除责任。一、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一)概念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
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在进行征地拆迁的,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相应的补偿。我国法律中规定,要是补偿不到位,那么是不允许进行拆迁工作的。而具体在征地拆迁补偿中,涉及到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是有权进行选择的。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方式,我国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规来对其进行规定,但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补偿方式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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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原因,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3)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目的。二是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其他继承人生命的行为。在具体把握时,应注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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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终止还是解除是终止。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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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变更,债务由谁承担?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等企业在设立之初,股东是不得转让股权的。在限定期限过后,股东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即发生了变更,在公司法股东变更,债务由谁承担?一、公司法股东变更,债务由谁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二、股权转让面临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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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合同,对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进行规定,同时也需要制定质量验收标准,继而与工程有关的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需要按照既定规范从事作业,为了保证自己尽到了职责,需要将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收集好,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据此免除责任。一、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一)概念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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