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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街道房产律师法律咨询·公婆有三个儿子,其他两个都有土地,只有小儿子,没有怎么办?
·租用我橡皮艇的人发生溺水身亡
·我在网上买软件被骗了4000多,我该怎么办?谢谢
·北海街道房产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工伤职工旧作复发伤残等级提高,工伤待遇是按旧伤复发时还是解决争议时的工资标准?如2004年旧伤复发,2009年才解决工伤待遇,哪应该以2003年还是2008年职工平均工...
·小产权房被对方偷偷卖了,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物流公司的招聘:长途押运3800-4800。好多人都去了,都签了这样的合同:试用期一个月3800元,前半月在保安公司培训,后半月实*。本人在保安公司每天6:30-23:...
·一起打仗案件经调解己达成和解 后来受害人病情加重 我咨询打人者还能负责吗
·你好我想问一我想离婚但现在对于孩子的问题无法解决他有一个女儿了我这个是第二户口跟他要是走法律程序我能赢的女儿么
·北海街道房产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我是上海市民,泰州有一套四合院祖屋,想打遗产官司,不知房子的价值,咨询律师费怎么收取。
·我跟先生是在孩子出生五个月的时候领的结婚证现在没有能力交罚款,有没有别的解决方法可以给孩子上户口?
·回老家了 门锁了 钥匙在我这 ...
·我正常行驶,电三轮突然拐弯,这是谁的责任
·下岗职工交满15年养老金停交,到退休时是否必须补交15年后至退休时的养老金,才可办理退休手续领取生活费?(现在的养老金交得太多,占我自己收入的一半,实在是承受不起)
·北海街道房产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请问驾驶与驾驶证不符车型如何处罚,谢谢!
·你好,征地公告没有社保相关信息为法吗?
·你好,我不知道他在饶州那个监区,哪个大队,寄东西可以寄的到他手里吗?
·尊敬的吴律师: 不服从公司劳务派遣到本公司的外包单位调岗,能否起诉买断工龄补偿
·公司老板2014年8月28日开了一张2014年10月31日的转帐支票,我去银行问时工作人员说支票没钱,这张支票应该什么时间作废,如果打官司支票有法律效应吗? ...
·北海街道房产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原先输电走向有东往西,不知何原因,在受害者所处位置断开,又从西往东接入并送电,没有标志,死者就在这段线路发生意外死亡。
·不起诉书掉了可以重新打印吗
·我想咨询一下12月7日送到南京龙谭监狱服刑的儿子,家属在什么时候可以去见面
·您好:我有辆小货5吨以下现挂靠运输公司,今是否取消营运证,如果取消营运证我能要回车辆"44680252l"""产权吗?
·狱警家属对平民老人欺辱可以控诉
·北海街道房产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8月8日在顺德陈村顺联广场男孩被车前后两次碾压.
·你好,被车撞了,没有什么明显骨折,只是软组织损伤,车主全责,有全保险,但是报销公司只陪3000元?我们的电车也坏了,该怎么要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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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街道房产律师咨询解答·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太公钓鱼
·理论上可以,但实践中比较难,除非男方同意。 weihaiyang
·可以与律师协商。 weihaiyang
·北海街道房产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办税服务厅主管此事,建议咨询。 宋瑞岭
·联系当地的律师。 weihaiyang
·可以说明具体问题。. 潘兆忠
·那就直接起诉,不要拖延时间。 宋瑞岭
·原则上,你不一定要出庭的。 潘兆忠
·北海街道房产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非常时期,禁止人员流动,你最好稍等几天。 宋瑞岭
·看不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可以起诉,但如果想得到法院的支持,要看证据是否能证明借贷关系 太公钓鱼
·要准备诉状及有关的证据。 weihaiyang
·咨询司法鉴定所。 weihaiyang
·北海街道房产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要先查清对方的身份信息,并在起诉书里写明的。 潘兆忠
·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 yaoqiang
·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他,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宋瑞岭
·这个性价比,你还是要考虑的。 潘兆忠
·尽快委托律师辩护。 weihaiyang
·北海街道房产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如果你也是被告之一,你也需要出庭答辩的,你需要证明你是职务行为就行。 逄小军
·好啊,签合同是你的权利。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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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街道房产律师法律常识·工伤职工是否可以被辞退吗?
工伤职工是否可以被辞退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辞退伤残职工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担保法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二、合同违约金怎么算1、违约金约定注意事项1)依据合同总额或其它一定数额为基准,...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查封在先的优先受偿。如果房产查封前存在抵押,则房子拍卖后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才能由查封人后享有相应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三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重要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北海街道房产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传销罪能减刑吗
能减刑,如果有法定减刑条件时可以进行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
·最新河北合同诈骗判决标准是什么?
最新河北合同诈骗判决标准是什么?最新河北合同诈骗判决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合同诈骗的形式有哪些?1、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进行诈骗,整个诈骗过程,真正的幕后策划人始终不露面。因此,合同诈骗案件最终...
·疫情期间企业未经批准就复工有哪些后果
要承担法律责任,会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
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中对单位辞退员工做出了限制,而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损害其合法权益。同时在实际辞退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我国建筑工程承包事业发展迅速,建筑工程项目也有很多,在生活中我们知道,房屋建筑工程是最常见的。关于建筑工程承包,需要签署工程承包协议书,将建筑工程承包给施工方,那么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建设工程承包是什么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
·北海街道房产律师: 13103896588(赵律师)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吗?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的,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2、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3、《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再婚夫妻要是感情破裂打算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的,而这里说的再婚家庭财产通常就是指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对于这部分财产一般是如何分割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
工伤职工是否可以被辞退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辞退伤残职工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担保法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二、合同违约金怎么算1、违约金约定注意事项1)依据合同总额或其它一定数额为基准,...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查封在先的优先受偿。如果房产查封前存在抵押,则房子拍卖后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才能由查封人后享有相应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三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重要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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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罪能减刑吗
能减刑,如果有法定减刑条件时可以进行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
·最新河北合同诈骗判决标准是什么?
最新河北合同诈骗判决标准是什么?最新河北合同诈骗判决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合同诈骗的形式有哪些?1、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进行诈骗,整个诈骗过程,真正的幕后策划人始终不露面。因此,合同诈骗案件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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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中对单位辞退员工做出了限制,而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损害其合法权益。同时在实际辞退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我国建筑工程承包事业发展迅速,建筑工程项目也有很多,在生活中我们知道,房屋建筑工程是最常见的。关于建筑工程承包,需要签署工程承包协议书,将建筑工程承包给施工方,那么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建设工程承包是什么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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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吗?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的,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2、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3、《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再婚夫妻要是感情破裂打算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的,而这里说的再婚家庭财产通常就是指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对于这部分财产一般是如何分割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