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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保靖建筑律师团队竭诚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湖南保靖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权属、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各类纠纷的仲裁和诉讼,湘西保靖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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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靖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我因犯错进监狱,我妹夫给我托人办事,我给他保险柜留有两万块钱,又在工商银行留有三万块钱,备用。他去银行取款我把密码告诉他,结果他把密码锁住了,又去监狱问我密码,我就把我...
·你好!我是货车司机,给一个厂拉货运费一直不付,请问能怎么办?
·您好,潘律师。我因为拒交物管费被起诉。我拒交缘由是1,物管服务极不到位,可以说是非常不负责。2 我居住的楼层外墙(外墙已过了质保期)渗水,损坏了房内装修,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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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今年16周岁读中专,给别人骗去酒吧工作陪客人
·您好,你们招实习生吗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致受害人两个,其中一个大腿骨折,需要赔多少钱?
·请问一下工伤是怎么算的呢残废一只小腿能达到多少级呢?
·这样的事故我应该负责怎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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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在看守所移交到监狱前有个人帐户现金3939元,看守警官讲个人帐户现金不能带去监狱,会直接打到罪犯家属手上,但直到现在,罪犯已到监狱4个月了,这笔钱家属还未收到。...
·合同上面没有给买保险金,现在单位把我撤退了,干了差一个月零十天到三的时间。可以让赔偿缴养老金吗?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现山东邹城市xx受理,请问李律师这样的罪能取保候审吗
·女方有存款是结婚以前的,不分,系个人财产,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系共同财产,均分。
·陈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70岁了,在高速公路上做清洁工8年了,六月份初在工作时间中被一辆大型超宽车刮倒致人颅脑粉碎性骨裂死亡,这种能算工伤吗?我们可以同时追加用人单位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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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律师!我有个朋友三个月钱从我借的钱!当时没有打欠条!打的是他的几处店面以转让的费的条子!但当时他们夫妻都签字了!我想请问这个条子具有法律依据吗?也就是说我可以收...
·我有一封挂号信寄贵法院,收件地址是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收件人是南京江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退回,原因是:送到任何部门都不接受,没有写明接收人的名字...
·租客不交房租跑了,但是房东只有租客的电话和微信,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因机械事故造成四级伤残,因是农村户口想按城市户口赔偿可以吗?都需要些什么?
·借钱不还耍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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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一直不给分地,政府让调地却一直不调,我给怎么办,家里一直添人口却不分地。
·我母亲三个儿母亲不上大儿子住:不让大儿子养:大儿不让怎么
·原公安七处现在叫什么单位
·女方出轨男方让女方签了认罪书,离婚协议也签了就是让女方净身出户,但是那是女方不想离婚前提下不想男方难受签的,但是还没去拿离婚证,就是想问问有了这些女方想拿回夫妻共同财产...
·我现在想请律师是关于合同方面纠纷的,但我不知道律师接的原则是什么?是只有有人找打公司就接(因为有付律师费不管输赢)还是有把握赢才接?请恕我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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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男朋友的妈妈在2019年9月20号收到一封由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的通知书 通知书的大概内容是 冯应为盗窃罪而关押&...
·您好,昨天晚上tm机存钱被吞,显示暂存,有凭条,没到账,钱有急用,请问怎么
 保靖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5、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当处分的受益人直接主张,经诉讼人民法院确定其撤销权成立后,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对债务人及受让人自始无效。二、法律依据所谓撤销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因债务人的行为而获得利益的第三人返还...

·著作权完成即受保护吗?
    著作权完成即受保护吗?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对著作人身权保护期限作了规定,即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作者的人身联系最为紧密,即使是作者死亡后,他人也不得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的著作人身权,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享有著作人身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变更、终止时,其著作人身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保护;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人身权则由国家主管部门保护其不受侵犯。另外,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对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其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①一般作品...

·公众号用有商标的名字算侵权吗
    是侵权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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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
    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商业逐渐成为经济收入的重心,但商场风云变幻莫测,犹如五月的天气,一个企业前一秒可能是世界五百强,后一秒就有可能被收购、转让,这其中就会涉及到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相关问题接下来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办理全资子公司转让手续的流程1、和接收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子公司签署新的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可以由子公司做);3、新股东将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款打入子公司,子公司转给你公司,如果协议决定私下交割,也可以由新股东直接将款项打入你公司;4、记账。收回长期投资。二、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所涉及的问题(一)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

·高速公路倒车一次扣多少分?
    高速公路倒车一次扣多少分?高速公路倒车一次扣12分,在高速公路上是不允许随意的倒车,否则就需要面临处罚。如果是因为进作战了倒车的话,这种情况不属于违章,不是违法行为,所以是不会扣分的。收费站变换车道是没问题的,不过如果在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就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机动车向后运动的行为就称为倒车。同时,该词汇也指人们在出行时中途“倒车”,即由一辆车换乘另一辆车。二、扣分规定是什么?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

·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众所周知,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和开发商是要签订购房合同的,只有签订了购房合同,才能有效的维护双方的利益,那你知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

·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牟取巨额利润,会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而既然构成了犯罪,自然也就会被立案追责。具体来讲,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对此,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单位犯罪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存在;二是这种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一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首先要有犯罪事实,就是存在体现该单位意志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刑事案件的基础。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便无刑事责任可言。但是,只有犯罪事实这还不够,如果这种行为(犯罪事实)在刑法分则中没有被明确规定要承担刑...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一、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因此,无论采用哪一种运输方式,旅客均须凭有效客票才能承运,除特别情形外,不能无票承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2)旅客有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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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未提前30天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正式员工在离职的时候需要提早三十日提出,这是法律规定的内容。那么,员工离职未提前30天劳动法怎么规定的?辞职后社保的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离职未提前30天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离职的时候工资可以按照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

·可以收养亲戚的子女吗?
    可以收养亲戚的子女吗可以,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条件中“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送养人条件中“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被收养人条件中“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限制。二、亲属间收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我国传统的风俗习惯。这种收养的当事人之间本来就是近亲属,相互比较了解,而且存在一定的血缘关系。亲属间的收养,感情基础相对牢固,并可进一步稳定双方的家庭关系。所以,放宽了这类收养的条件。其放宽之处在于:(一)被收养人也可以是成年人。(二)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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