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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柏埔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84紫柏民权字第01号因土地纠纷一案经本庭审理终结,于1984年3月1日起双方共同执行。请问还具有法律效力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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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财产纠纷及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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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地人,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以上,出了厂十几分钟事故身亡。此人是家中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家属该怎样争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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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想买个车库。卖我车库的是弟二个人。头一个人在开发商的手里买的 。头一人卖给了弟二个人 。他们有买卖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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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四级残疾人现在一个人男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老婆了哎难道就这样一生吗
·案件处理了快十天了,银行卡还是冻结用不了
·催收问题催收电话打到我村里去了,最开始还说什么调解的!需要我家里人信息!村里没给,村里后面跟我打了个电话!把号码发跟我,我也问了问,也说是重庆九龙坡的什么万众咨询,...
·如果一方出轨,法律会怎么判
·张律师,你好,我在百度上看到你为股民申诉对保千里索赔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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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和扣款通知书上的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表现含长期租赁吗?
·  您好,我租的房子是两室一厅的,和一个老太太住,其中一间给我,和我签合约的是她儿子。在签合同的时候房东并未告诉我不能带家具,我和房东及中介说过我有...
·阵律师你好!私人建房!我是包工!帮我做的一个工人受伤!这该负责赔偿吗!
·在谷水西立交桥下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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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别人一个店经营,后来因为在承包协议上,双方已经达成不了共识。这个涉及到一个违约金。这个在法律里属于哪一方面的啊店是汽车美容店
·请问桂竹山看守所接见日有规定的吗
·请问驾驶与驾驶证不符车型如何处罚,谢谢!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同桌吃饭,本人不喝酒,也没劝酒,同时还劝饮酒者,如果驾驶机动车,最好别喝酒,出现交通事故,与本人来说,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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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找个家庭律师咨询一些问题
·双侧鼻骨及左上颌骨额突骨折算轻伤吗?
 白银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常识
·已婚父亲有私生子是重婚吗?
    已婚父亲有私生子是重婚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3、未经录音录象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象。录音录象制作者,是指录音录象制品的首次制作人。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成立本罪还要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二、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调解方式索要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用调解方式索要赔偿?  一、申请与受理  (一)调解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调解组织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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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吗
    虚假宣传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那么,虚假宣传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吗?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一、虚假宣传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吗1、宣传所提供的信息是虚假信息,在现代社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宣传是最普通的营销战略。通过宣传,一方面使消费者迅捷地了解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并依此做出是否购买的判断。另一方面可以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在生产经营中获取更大的竞争优势,如果经营者向社会提供虚假信息,必然会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虚假宣传的性质是不正当竞争,竞争是市场的经济有效运行的前提和基...

·指定监视居住要交生活费吗?
    一、指定监视居住要交生活费吗?犯罪嫌疑人无居所或由于案件特殊的,公安机关会指定居所并在其中执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换句话讲,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的费用,通通由公安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不用交一分钱。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还要保障正常的生活需要。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代理律师,认为公安机关指定居所违法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申诉,合理合法保障自身权益。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监...

·因工伤降低工资如何办
    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来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医疗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不得降低工资待遇,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伤后调整岗位,改变待遇,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做变更;单方面降低待遇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需要什么条件?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需要什么条件?在当下社会建筑行业中,由于工程量过大或者比较复杂,原公司开展的建筑工程会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协议完成发包工程这一过程,那么在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和相应的承包工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工程承包又如何管理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工程发包管理发包管理内容主要有: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发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的条件等。(1)工程建设报建制度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使政府了解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建设情况,以便...

·个人借条怎么样写才有效
    个人借条怎么样写才有效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个人借款协议要注意什么?(一)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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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诉讼时效怎样确定的?
    土地承包合同诉讼时效怎样确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属性质导致其产生了关于其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争议,对此相关的法律并没有直接性的规定。但是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关于土地承包合同是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一、相关法律的一般性规定《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一定的债权性质(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始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债权形式出现的。...

·作品的版权有效期几年?
    作品的版权有效期几年?作品版权有效期几年?版权的有效期也就是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保护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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