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律师
服务范围·涪陵区百胜镇海事律师专业办理海事海商案件,具备处理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的丰富经验,重庆涪陵区百胜镇海事律师擅长处理船舶碰撞、提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拖航、租船、船舶建造及打捞合同、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海事侵权责任等海事海商法律问题,致力于为货主、船东、货代、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海事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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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镇海事律师法律咨询·烟台市拘留所能看人吗?
·律师可以扣押企业财务原始证据吗、
·请问乡村医生6O岁退修有那些待遇
·百胜镇海事律师: 13896512361(张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你好请问是xx律务的律师吗,我想请问我收到短信没看懂意思,我的款项已还清,为什么还会收到恶意逃避归还借款,递交备案文书的信息。
·高层房屋楼下业主在外立面违法安置空调外机和花架如何维权?屋内反圈梁违章敲除如何维权?
·掩饰隐瞒罪,绥阳县看守所在押
·您好!因与我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怕他不肯给我财产或者将财产转移。他也有外债,也怕他分我债务,该怎么处理合适呢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
·我*人在单位上班时出了事故,在装卸东西的时候从车上摔了下来,当时感觉没什么,就自己找车到医院看伤,到医院诊断结果是粉碎性骨折,请问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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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津贴的所得方问题
·一个朋友欠了我两万多,到现在一直说没有钱,当初说的是从一月份分期还,可以两个月了一分都没有还,有欠条,最后的还款日是三月底,我现在可以起诉么?能要回钱么
·打篮球争抢中受伤,责任是否要全部承担
·离婚财产孩子分割
·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百胜镇海事律师: 13896512361(张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
·一母亲将近5个多月大的儿子放入水桶淹死,现在母亲投案自首,请问以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判刑?(母亲生完小孩有点抑郁,但并没有在正规医院检查过,只是家里怀疑)如果没有产后抑郁,...
·我是石鼓镇低坡下湖圹村民,末确田前土地是归我,农田补贴也归我,现我村民要收回去做机动田,搞到我好烦,不知道怎样去申诉,要找什么部门投诉
·你好,现在能到南京宁江拘留所看人吗?
·意外险赔偿金被老板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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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打成轻伤二级,对方已经上网跑路了,请帮忙问一下看我下一步该怎么san我被打成轻伤二级,对方已经上网跑路了,请帮忙问一下看我下一步该怎么887736
·离婚只有身份证,其他证件都在老公那边拿不了,怎么办?
·看押人日期到期未出监
·1999年,拆迁搬到大龙新村居住,我住3楼,2楼的沈**与郁**是户主。后来2楼又住进了一个老太婆。三人编造了一个骗局。谎称老太婆是沈**的老娘。临终照顾,患了绝症C。...
·如果现在起诉他,就是胜诉得话他还是以没有钱为理由不给怎么办?还有如果他说他没有钱不能给抚养费他现在要孩子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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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民事经济可以分期支付吗?没有经济来源分期支付是否可以
·被人打伤。导致大腿,胳膊,腰椎断裂。打人者判什么刑,该怎么san被人打伤。导致大腿,胳膊,腰椎断裂。打人者判什么刑,该怎么起诉88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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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镇海事律师咨询解答·你得保险怎么了?请说清楚点! 宋瑞岭
·你应首先申请工伤认定。 太公钓鱼
·几千元吧,建议同律师面谈。 weihaiyang
·百胜镇海事律师: 13896512361(张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如微信转让记录有备注是借款或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有借款的内容是可以的。 ybaofeng
·那估计要还钱了。 潘兆忠
·你参与掰手腕造成损伤,你自己是有一定责任的。 宋瑞岭
·不理他。 潘兆忠
·抚养费是可以追回的,也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法院大多不会支持。现在的问题是,他有没有固定住所,你才能向该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
·百胜镇海事律师: 13896512361(张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造成重大影响 俞城峰
·你直接找他较好。 宋瑞岭
·如果你离婚了,但没有住房的话,理论上,男方如果有住房的话,要给予一定期限的帮助。 潘兆忠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张锦天
·有的法院可以出具离婚证书. 张锦天
·百胜镇海事律师: 13896512361(张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与律师面谈. 岳阳仇伶
·如果对方不能胜诉,需要赔偿你的损失。 weihaiyang
·可以要求返还。 weihaiyang
·建议就你所述的财产状况提供相关证据,以便离婚分割时共同处理。 乐陵田树森
·直接联系当地律师,协商收费事宜。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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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警方联系。 太公钓鱼
·可以要求退还。 88088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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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镇海事律师法律常识·醉酒驾驶交警立案移交检察院前双方当事人和解后交警能销案吗?
醉酒驾驶交警立案移交检察院前双方当事人和解后交警能销案吗?不能。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这是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是否立案由公安机关决定,受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1.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2.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23哺乳期工作时间规定?
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的,女的职工在哺乳期间的话是不能够降低她的工资的,并且每一个时间段是需要给予她一定的哺乳的时间,这实际上就对工作的时间进行了缩短。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2、《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
·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不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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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制定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
·离婚要走哪些程序2023
离婚要走哪些程序2023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书;5、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
·临时工合同不可以超过多长时间?
过去人们按照是否有编制,将劳动者分为正式工与临时工,而近年来,国家政策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平等权益,推行同工同酬的政策,所以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差别在待遇上已经不大,但是根据其定义,在合同期限上还有有所区别,那么临时工合同不可以超过多长时间?在这里,我们将为你进行简单的介绍。一、《劳动法》中对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政府因为要修建高速公路经常会出现征收土地的情况,在不同的地区由于土质的不同和农民收入情况的不同,政府在征地时给被征地人的补偿标准也不同。土地是农民所有的收入来源,所以在补偿时政府也要尽可能考虑到农民的收入情况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周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
·重婚罪有小孩赔多少钱?
一、重婚罪有小孩赔多少钱?1、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2、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3、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物质损害赔偿额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
·百胜镇海事律师: 13896512361(张律师) 13896537680(杜律师)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如今在办理很多事情的时候都是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不然当事人就可能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了。在现实中,单位若需要申请工伤认定,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认定才行。那到底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
·离婚房产更名程序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就会选择诉讼离婚。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就要考虑房产的问题了。房产转让给他人就要进行更名手续,除了要携带一些材料证明,还要带足够的钱交过户费用。那么,离婚房产更名程序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请看下文。一、离婚房产更名程序(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更名手续。房产更名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二)对于离婚房产更名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
醉酒驾驶交警立案移交检察院前双方当事人和解后交警能销案吗?不能。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这是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是否立案由公安机关决定,受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1.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2.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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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的,女的职工在哺乳期间的话是不能够降低她的工资的,并且每一个时间段是需要给予她一定的哺乳的时间,这实际上就对工作的时间进行了缩短。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2、《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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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制定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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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有小孩赔多少钱?
一、重婚罪有小孩赔多少钱?1、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2、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3、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物质损害赔偿额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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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