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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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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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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姓陈。我有一个女性朋李氏,自从跟她的前男友分手后,她还是一直被她的前男友纠缠,发侮辱性讯息,还有对外公布李氏是他的老婆,还限制李氏的行为包括不允许李氏跟其他男性有微信联系,在社交软件全名k歌不能跟其他男人合唱,还有就是去李氏家骚扰她的生活,发讯息宣称是他的老公,让她每天陷于恐惧与不安当中,李氏还被骚扰到她去跳楼,割脉。他甚至砸烂李氏的手机,破坏李氏家的房门。由于李氏受教育不高,也不敢反抗。我身为他的朋友,实在看不过眼,所以想借此机会问,李氏的前男友有没有触犯刑法二百三十七?他的前男友已经有家庭还有纠缠我的朋友,妄想要享齐人之福。请问能够如何帮我朋友李氏?他的前男友是一名公安,在南雄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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