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老 |
积分:1023196 |
发帖:145841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我家户口是本村的,和村里每户一样享有权利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但村公共塘坝被征收,村生产队在补偿款按户分配时却将我家排除在外,原因仅仅是我父亲20前对生产队口头说了一句:村生产队集体与我家无关。 我家祖籍是该村的,爷爷40前将全家搬迁到另一乡居住,20前我爸爸再将全家搬回祖籍,因我家搬回后没要耕地,因此不存在农田灌溉等问题,在和生产队协商时,我爸爸可能是说了那句“村生产队集体与我家无关”的话,意指我家在农业生产上没有土地,这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不参与。但其他各方面一直和所有村民一致。像这种口头上的事情请问是否有法律效力?我家能否要回属于我家的补偿款份额?如果能的话该走什么样的程序?盼复,谢谢,不甚感激!!
[ 回复|追问 安徽律师·合肥律师] |
·长三角·全国沿海经济带法律服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