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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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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签订两,房东临时变法要卖房,我该怎办? 我在今6月15日因工作需要就近租房,与现房东签订了一份《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时期是6月15日到6月15日,当时租下的房内部设施都很差,比如洗手间门锁坏,门上有好几个大洞,墙上所有插座坏,洗手间乱的很糟糕,室内灯有坏,家具陈旧等,经过了一个月精心布置及更新,我买了将近十万元的家具,将洗手间一些固定设施全部更新(包括门,天花板),终于住进来;但由于房内原本设计格局差,比如,卧室晒得厉害,房内暗沉,又不通风,房子结构乱而复杂等;又通过一段时间才终于适应下这个新环境, 在9月初房东提早十日向我要房租,我拒绝了提前交房租,但依据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当月15号将9月到12月房租交清了,但随后房东10月初突然向我提出她由于资经周转不灵需要卖出此套房,经她几番纠缠,我口头同意她卖房,只是我必须续签此房两;而后十日每天均有两批人来看此房,期间因我在家休息所以每天都得帮房东接待那些人;一个多月过去了,房子还没有卖出,房东时不时电话通知要看房,期间房东还无理报怨我将房内布置得暗沉,时间没有配合好她,我也真的烦了;现在要上班,没时间也没精力再这样耗下去,很烦忧。1、房东是否可以在与我签订合同期间卖房?2、随时被敲门,随时被她电话通知很烦,我该怎样维护自身利益?3、如果她卖房,可否要求房东赔偿违约责任?(租房有交保证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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