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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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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的婚房是我老公出的首付买的,由于是公公单位造的房子,有员工福利,能便宜500一平方,但是贷款只能由我公公贷,所以房产证是我公公名字。我公公和后妈领了结婚证了,所以房产证上还有后妈名字。现在我公公和和后妈闹矛盾,所以现在想写个协议之类的,说房子首付是我老公出的,因为员工福利才上的他爸爸名字,或者直接写他爸借我老公20w买的房子,然后让他们签好字去公证一下。他后妈嫁过来五年,没有上过班,没赚过钱。现在房子还在还房贷,房贷的钱都是从我们卡里打出去的。不知道写协议这样是否可行?如果可行的话法律效力大不大?
如果后妈不肯签字要离婚的话这个房产要怎么处置?怎么样把我们损失减少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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