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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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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15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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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在镇上买了私人老板建的商品房,说能够办房产证,而且合同中有“甲方协助办理房产证;房屋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的合理范围;还有购房前,房屋产权发生纠纷的,甲方付全部责任”等条款。现在5年过去了,房款都已按照合同付款方式付完。但是老板说房产证只能办理集体房产证,而且还要再等几年。因为我查下来,这个房子既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也没有其他一些诸如规划证,竣工验收等证明。所以我怀疑,房产证根本办不了。这样的房子属于违建。但是现在房子已经装修,但是没有住过,家电什么的都没有买。如果打官司的话,房款能够追回吗,装修的费用能索赔吗?开发商属于欺诈行为,房款有三四十万,房子没有住过,四年定期存款的利息也有好几万,这个损失能够申请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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