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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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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法律咨询:情况是这样的:无锡有套房,是我弟弟的名字买的,我是共同还款人,我两都没结婚, 我弟弟没有能力还房贷, 房贷都是我在还!我弟弟做了我亲戚公司的法人代表,我怕以后公司出事房子会有问题--- 问题1, 房贷都是我在还,那我做为共同还款人有没有什么权利呢, 问题2:如果我这个共同还款人没有什么权利,只有还款的义务,那把房子他项做到我名下,今后 未来假如我弟弟做为法人欠人钱或是公司有贷款还不了,那做给我的他项会合法有效吗? 会不会被判无效。 如果被判无效那我多冤啊。钱都白还了。 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对房子享有权利呢。 (首套房子贷款利率是7折,如果转到我名下就没有这么优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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