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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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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律师收费的问题:我是浦口区江浦街道的,老父亲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找个律师,当时交了3000元说是律师费,他帮我们写了诉讼书什么的,一切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来进行的,父亲自己做了伤残鉴定,最近告知鉴定为十级伤残,昨天,这位律师叫父亲把医疗费的发票及有关发生的费用,交到他那里统计,连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57000元左右,这里说明下,他把营养费及护理费(120元/天)是按最高标准算的,但最后还要看最后的判决了,这只是我们申请的赔偿的费用。律师说还要收律师费,收2000元,连前面共要收5000元,后面的2000费用是按57000*5.5%,(57000=7000(自己垫付的医药费)+护理费21600+营养费3000+伤残16000+精神5000)前面3000元说是是起步价,我搞不懂了,即使再收费也是按最终裁定赔偿费用的比例来收的呀,如果你诉讼赔偿费用越高,拿的律师费不是就越高吗,不知你们律师收费是有这个规定吗?急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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