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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以及财产转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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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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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4年1月6日
资料 短消息 地区:江苏-宿迁2015-11-5 12:14:04
由于性格不和,我打算和老公离婚。目前我和老公拥有住房一套。老公在婚前交了2万给单位,单位分了这套房给他。婚后3,单位又让交了1万,并办理了房产证,证上是他的名字。如果我要离婚,此套房子是我老公的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我可以分得房产的几成?此外,我老公收入12万。他曾告诉过我他有固定存款大概50万。除了他单位分的那套房外,我们没有再购房。家庭也没有什么大的开支。我朋友查了一下他在几个主要银行的账户,发现他几个银行账户上的余额加起来还不到1万。朋友说估计是他知道我想离婚把财产全部转移了。如果我起诉离婚,有办法调查的到他的存取款记录吗?他有义务向说明他的财产去向吗?我还能分到这一部分财产吗?此外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属于,而公积金现在又无法提现,应如何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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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5 12:14:04 顶部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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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21912
注册:2009年4月15日
魏海洋律师(江苏-淮安) 13952327515  资料   短消息编辑 删除 引用 第2楼
这么多的问题,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魏海洋律师,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和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拥有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和法律资格证书,经...
2015-11-5 20:27:58 顶部
苏法律师

等级:超级大法师
QQ群:170451493
发帖:8685
注册:1997年2月22日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你说的有关单位集资房的情况,我认为该房应当属于你们夫妻俩的婚内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你们的共同财产
·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过,你有收据,虽然写她一个人名字,至少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农村房屋可以继承。
·看单位对集资房的规定。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镇江律师  ·南通律师  ·淮安律师  ·南京律师  ·扬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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