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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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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是肇事方,我是家用轿车,对方是两轮摩托车。交警大队判定结果: 我占7成责任 。对方占3成 ,我与对方均未受伤,坐对方摩托车的人员受伤,住医院一个星期各项检查后得出的结论是 脚踝软组织受伤,医药费之类的费用已经结清,与受伤人员已达成共识,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误工费的赔偿,因受伤人员是建筑行业的建筑工 无劳动合同 无工资证明 无银行流水,故保险公司只能给予城镇标准81一天算给受伤者,受伤者不满这个标准,已经拖了快半年了,期间来我家闹过,请问此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是否可通过起诉这一途径需求帮助?我是否可以起诉他要求尽快让这起事故结案,他通过司法程序是否可达到他日工资的标准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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